创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保障措施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提出了“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体目标,要求广东争当创新驱动发展排头兵。2015年1月,李克强总理在广东视察工作期间,明确表示支持广东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5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增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好国家高新区,发挥集聚创新要素的领头羊作用。
当前,为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和解决当前我省自主创新系列问题,我省正在积极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因此,迫切需要调研分析其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建路径与建设情况,深入研究珠三角地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基础、面临形势、战略意义及定位,提出当前需要国家支持和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为科学推进珠三角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提供支撑。
一、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
(一)打造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中心
1、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
2、率先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3、率先建设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高地
4、率先建设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高地
5、健全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
6、增强创新资源全球配置能力
7、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与政策先行先试
1、率先落实国家和省科技创新政策
2、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
3、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4、建立自创区与自贸区、试验区联动机制
5、提升政府服务创新驱动的能力
二、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规划引导
(三)强化评价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