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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技厅、发改委、经委、财政厅、国资委、总工会安徽省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

上传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产出机构: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http://www.ahkjt.gov.cn/technologi/policy/ahhui/webinfo/2008/11/1273057013596713.htm
发布日期: 2008-11-09   
上传时间: 2015-01-26   
政府发文编号: 科策〔2006〕158号   
作者:

 

关键字: 

各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局、国资委、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科技大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要求,推进《安徽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2020年远景展望》的实施,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国资委、总工会决定联合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

现将《安徽省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动此项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对口省直部门报告。

安徽省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科技大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皖发〔2006〕8号)要求,推进《安徽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2020年远景展望》(皖政〔2006〕31号)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国资委、总工会制订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引导,强化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集成各方优势,创新工作机制,营造有利环境,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建设创新型安徽提供支撑。

二、总体思路

引导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引导增强战略产业、优势行业和重点领域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引导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2010年,建立完善一批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面向行业共性技术开发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形成一批产学研联盟,攻克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全社会的比重达到70%以上,重点企业和主导产品的技术装备达到本世纪初国际水平,处于国内同行业前列,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0%。具有安徽特色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在全省分批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试点,给予优先支持,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技术创新的体制和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健全研发机构、培育创新人才,增强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和能力,支持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和创新文化建设,引导企业走创新型发展的道路。建立创新型企业试点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试点企业开展评估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省级创新型企业”命名,争取更多的企业进入国家级创新型企业试点,发挥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调整科技计划的引导方向,主体科技计划优先支持企业承担或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承担。鼓励大中型骨干企业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建设。引导优势行业和重点领域,以共性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为纽带,以大中型骨干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形成各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鼓励企业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建立研究开发机构、经济实体等技术创新组织。

实施骨干企业攀登计划,选择一批大型骨干企业,以进入“国家队”为目标,支持建立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争取承担国家主体科技计划重大项目,掌握主导产品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技术标准。实施高校和科研机构技术转移计划,发挥中央驻皖和地方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人才优势,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发挥转制科研机构在产学研结合中承上启下的作用,重点支持若干家科研机构成为面向行业的共性技术开发基地,加快产业化步伐。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整合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主导产品技术、规模和效益居全国同行业前列的企业。实施新农村建设科技创业行动,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加快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和高新区、产业化基地建设。围绕“两个主导”,即企业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品牌为主导,城市以拥有自主创新型的企业为主导,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突出企业主体创新,突出政策环境创新,发挥合肥的科技资源优势,提升汽车、工程机械、家电、化工等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到2010年,合肥市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3%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60%左右,成为全国具有科技创新活力的区域之一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在全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中部崛起的决定,支持皖江地区重点发展汽车、高性能金属材料、石油化工、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建材等先进加工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打造沿江高新技术产业带,率先与长三角进行对接。支持沿淮地区依托资源优势,重点加强能源、煤化工、生物化工、医药等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

引导支持高新区以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推进“二次创业”。新发展一批省级高新区和特色产业化基地。力争到2010年,全省高新区营业总收入达到2000亿元以上,2—3家特色产业基地营业总收入超100亿元。

(四)加强面向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针对中小企业的创新需求,建立和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大对技术市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科技咨询机构和创业风险投资服务机构等科技中介机构的政策扶持,加快探索技术扩散的机制和途径;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大型科学仪器、科技信息、科学文献资源等公共服务平台。

(五)激励广大职工为企业技术创新建功立业。以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总工会组织开展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为主要载体,引导职工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发挥职工技协的组织作用,广泛开展职工技术交流、技术协作、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组织能工巧匠进行技术攻关,发动职工参与技术市场建设,促进职工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引导职工增强节约意识,发动职工改进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推广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

五、保障措施

(一)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积极推动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中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技术引进等政策的落实,加快制定相关细则或实施办法。

(二)加大引导性经费投入。加强政策研究、创新型企业试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产学研结合引导以及工程整体推动等方面工作。加大政策性经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力度。

(三)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家成长和各类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创造良好条件,壮大企业人才队伍,树立企业家精神。大力提倡科技人才到企业就业或自行创业,鼓励企业按有关政策规定,探索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促进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深入开展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技术技能素质。

(四)加强考核激励,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把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纳入对国有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深化企业化转制科研院所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使之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行业技术创新中发挥骨干作用。

(五)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促进技术创新。采取切实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加大对企业与国外企业、科研单位开展联合研发的支持力度。

(六)加强对技术创新工作的评估。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行业(或产业)技术创新工作的评估,加强宏观指导,整体推进技术创新工作。完善各类企业技术创新的评价办法,激励和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

六、组织实施

(一)建立部门间分工负责机制,保证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国资委、总工会加强指导和阶段性检查与考核,推动本工程扎实开展。各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局、国资委、总工会组织要根据本方案制订相应的行动方案,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二)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形成推进工程实施的合力。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国资委、总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进行会商,加强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可联合更多部门参与,加强政策协调,集成资源,协同行动,落实工程任务。同时,加强宣传,为工程深入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引导企业技术创新的新方式。根据工程实施的需要,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国资委、总工会制定省级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启动开展试点工作,并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新政策,推进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