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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市制订实施蓝天工程突出问题四个专项整治方案

上传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产出机构: 江苏省环保厅http://www.jshb.gov.cn/
发布日期: 2013-05-24   
上传时间: 2014-04-19   
政府发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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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市正式发布《市区蓝天工程突出问题四个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针对建筑施工扬尘、燃煤锅炉、烧烤油烟和机动车尾气排放分别制订了全面的整治方案。

一、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

切实做好扬州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对凡是扬尘控制责任不落实的单位、项目一律通报批评、停工整顿,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各施工项目每日在工地主出入口醒目位置悬挂AQI指数牌,当AQI连续24小时大于300以上,并预测持续一定时间时,禁止市区拆除建筑物,禁止外运建筑渣土、垃圾,禁止所有施工现场的土石方作业。

二、燃煤锅炉专项整治

推进扬州市禁燃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发布《关于扩大扬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规定具体实施范围和完成时间。一期整治范围为原划定的禁燃区,二期整治范围为新划定的禁燃区。

三、烧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

推进扬州市区烧烤油烟污染专项工作,整治范围为市区建成区,主要是主次干道和风景区周边。为便于组织协调和及时解决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治烧烤油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查找问题,部署推进整治行动。

四、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专项整治

5-6月,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未取得绿标的机动车在禁行路段行驶的进行教育劝导。从7月1日起,对未取得绿标的机动车在禁行路段行驶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10月后,在老城区设立环保限行区域。同时针对大型货车尾气排放量大、污染重、影响大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此类车辆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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