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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

长三角一体化起源于1992年建立长三角15个城市经济协作办主任联席会议制度,随后不断扩容升级;2001年发展成为省际间的“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制度;2009年沪苏浙三省市吸纳安徽作为正式成员,出席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2016年国务院批复《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安徽合肥、芜湖等8个城市正式纳入;2018年初,三省一市共同设立跨行政区域、三省一市抽调干部统一集中办公的常设机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自此,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具有了纲领性文件。1992年至今,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已走过29年,从其发展演变来看,长三角一体化进程表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长三角一体化在地方工作创新与中央顶层设计下合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是自下而上发起的,又自上而下全面提速。长三角一体化由最初的地区城市间合作,逐步升级到省际间合作,再上升到国家战略;国家战略的出台,自上而下推动长三角一体化进入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新阶段。

二是国家级区域发展规划带动部门、地方利好政策供给全面开花。2019年,国家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出台后,国务院相关部委相续出台了长三角的部门领域发展利好政策,涉及交通、科技、产业、金融、财税等方方面面,其中科技利好政策供给尤为突出。如国家发改委出台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科技部、工信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方案》,科技部印发《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中国人民银行等5部门/机构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2021年6月3日,科技部批复同意的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上海成立,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三大领域和重点产业。地方政府也积极配套国家战略,2020年,沪苏浙皖地方政策密集出台,聚焦区域发展、科创、农业、交通、生态绿色(环境)、社会信用等领域和产业的一体化。

三是主要领导联席会议/座谈会议制度是长三角一体化成功的最重要经验。从1992年15个城市经济协作办主任联席会议制度算起,到2008年长三角政府层面实行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三级运作”区域合作机制(确立了“主要领导座谈会明确任务方向、联席会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和重点专题组具体落实”的机制框架),再到2018年合署办公成立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一直将主要领导联席会议/座谈会议制度纳入顶层设计,该共商议事协调机制和平台是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取得成功的最重要经验。

四是在长三角一体化中,上海是领头羊,苏浙皖各扬所长。上海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占有重要位置,在长三角地区合作交流中发挥着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发挥比较优势,强化分工合作,错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