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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促进本市粮食生产平稳发展意见的通知

上传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产出机构: 中国上海门户网站 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10800/nw39221/nw48505/u26aw65225.html
发布日期: 2020-07-02   
成文日期: 2020-06-18   
上传时间: 2020-07-15   
政府发文编号: 沪府办〔2020〕41号   
作者:

 

关键字: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促进本市粮食生产平稳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地产集团: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促进本市粮食生产平稳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18日

 

关于促进本市粮食生产平稳发展的意见

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稳定粮食生产,对应对复杂形势、保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重要会议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国家交给上海的粮食生产任务,现就促进本市粮食生产平稳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发展对国际农产品生产供应造成影响,对抓好农业生产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各区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作为一项硬任务,努力保存量、扩增量,确保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二、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要继续聚焦粮食生产功能区等重点区域,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节水灌溉、绿色标准化生产等相结合,确保农业农村部每年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落地,并同步落实高效节水灌溉任务。各区和市有关单位要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不断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指导。要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评估、上图入库等工作,有序开展耕地土壤分类管理,强化农田建设全程监管,并将监管评价结果与任务资金安排挂钩。

三、大力实施水稻绿色生产

要继续推进水稻绿色生产基地建设,抓好稻米绿色认证工作,持续提升本市水稻绿色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各区和市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水稻优良品种培育和引进力度,推进主导品种推广。要继续增加早中熟品种栽培面积,调优水稻早、中、晚熟品种结构。继续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优化作物茬口布局,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技术,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继续推进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大力开展水稻绿色防控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不断扩大绿色防控技术应用覆盖面积。

四、全面推进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

要继续优化完善农机补贴政策,科学合理配置农机装备,发展生产急需、本市适用的机械装备。强化农机农艺融合,稳步发展水稻机械化种植,推广应用自走式喷杆式植保机械及侧深施肥装备,扩大农用植保无人机飞防覆盖面,进一步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质量。加快构建宜机化生产体系,推进田间道路、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的“宜机化”,提高农机通行和作业便利程度。改善农机配套设施条件,推动农机库房、粮食烘干中心、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等农机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发挥农业装备的保障支撑作用。

五、全力推动稻米产业化

要在抓好水稻品种优化和绿色生产的基础上,全力推动全市稻米产业化工作。着重提升低温烘干、低温储藏、精米加工、真空包装、冷藏保鲜等设施装备水平,特别是加快补齐冷藏保鲜和冷链物流等项目短板。鼓励各区和市有关单位研究出台适合本地稻米产业化发展的支持政策,着力提升稻米产业组织化管理能力和生产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培育绿色优质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多元融合发展的产销对接体系,构建绿色优质稻米发展产业链、增值链,切实发挥农田整体效应,提高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

六、着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和“减灾就是增产”的理念。科学制定农业防灾减灾救灾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健全和完善责任制度,将责任细化到人,把工作做实做细。持续抓好草地贪夜蛾、稻瘟病、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工作,加强科学指导和技术服务,避免出现重大病虫害大面积爆发,努力将重大病虫为害损失控制在5%以下。继续优化农业保险政策,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

七、继续稳定粮食支持政策

要重点落实粮田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粮食生产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政策支持不减弱、措施落实不走样、资金发放不缩水。各区和市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和培育力度,鼓励和引导适度规模经营。要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通过统防统治等形式,推进粮食组织化、标准化生产。

八、不断强化粮食生产指标考核

要按照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将本市粮食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层层压实,强化各级政府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粮食生产全程监管,提升监督考核科学化水平,不断建立健全粮食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更加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并作为财政支农资金优先安排的依据。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