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篇研究报告讨论了新兴经济体在修订知识产权法和制定更快应对变化条件法律方面所扮演的角色。目前南北方各国均不可能挑战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制定的规定。在发达国家(北)政治变化是相当复杂的,而发展中国家(南)却大多缺乏专业知识。但是新兴经济体具有代表其最贫穷人民获得世界知识产出的政治意愿。同时,他们还一直在发展其创造性行业、浓郁的法律和政治文化、所有权和使用利益之间新的和想象性平衡的能力。因为这些经济体的目标通过与对知识产权感兴趣的最不发达国家和民间团体成员做伙伴来获得更好的服务,这些国家同样拥有完善另一种使用标准类型的激励措施。这些标准包括国际立法中的参与、公平和透明标准。换一句话说是这些国家在为改革做出贡献方面所具有的独特地位,这些改革是全球管理法计划的奠基石。原文名称:The role of India, China,Brazil and other emerging economies in establishing access norms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ma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