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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竞赛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规划

上传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产出机构: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ov.cn/art/2006/6/29/art_5495_277651.html
发布日期: 2006-06-29   
上传时间: 2012-11-29   
政府发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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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竞赛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规划

竞赛体育是丰富人民文化生活、提高人民身体素质、提升民族精神与凝聚力的重要方式,也是一项重要的新兴产业。竞赛体育场馆是以职业运动员开展体育活动为主的场所,是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重要基础设施。科学合理地规划建设全省体育场馆,对于推进浙江“体育强省”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全省各地陆续兴建了一批高规格竞赛体育场馆,培育了一批体育世界冠军。“十一五”时期是建设“体育强省”的重要时期,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竞赛体育场馆建设为抓手,以申办重大体育赛事为突破口,深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大力繁荣体育事业,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为建设“体育强省”奠定基础。

本规划编制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省建设体育强省发展纲要》、《浙江省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等。

本规划范围为浙江省内能承办省级及以上综合性体育赛事和国家级及以上单项体育赛事的体育场馆,其余体育场馆由省以下各级地方政府规划建设。

本规划年限为2006~2010年。

一、现状与问题

(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体育产业发展有待加快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2005年全省GDP达13365亿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列全国第3位。按“五普”口径,我省城市化水平达55%,居沿海各省市前列。“十五”期间,我省运动员共取得世界冠军49个、亚洲冠军62个、全国冠军308个。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我省运动员共夺取4金1银1铜,金牌数列广东、北京之后,与山东、辽宁并列全国第三位,奖牌数列第五位。2003年全省体育产业总产出437.81亿元,增加值96.6亿元,占全省GDP的1.05%,高于全国0.45%的平均水平,其中体育用品制造业全国领先,体育彩票发行量居全国前三位。

与体育发达国家相比,我省体育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国内体育相对发达省市相比,我省体育产业也存在一定差距。2003年,北京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北京市GDP的1.7%,高出我省0.65个百分点。上海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虽为0.52%,但其中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54.9%,而我省仅为15.1%。

(二)体育场馆整体水平提高,承办赛事能力有待提升

根据2004年全国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报告,到2003年底,除京津沪外,我省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人均体育场馆建设资金投入、万人标准体育场地数三项主要指标中,前两项仅次于广东,居各省区第二位,第三项仅次于广东、福建,居各省区第三位。目前,我省已建成黄龙体育中心、温州体育中心、宁波体育中心、台州体育中心(一期)、义乌体育中心(一期)等一批标志性竞赛体育场馆,以及北仑体育馆、路桥体育馆、黄岩体育馆、湖州极限运动场等重点竞赛体育场馆,已具有一定的承办大型体育赛事的场馆条件。同时,我省许多场馆还存在规模小、内场小、缺少现代配套设施等问题,场馆的建设布局也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场馆数量多、档次较高,而欠发达地区场馆数量相对较少,如丽水市区迄今尚无一处标准体育场馆。此外,由于目前体育场馆的规划建设多以行政区域为单元,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场馆的重复建设和无序攀比,也使高规格的特色专项场馆相对缺乏,影响了承办重大赛事的能力。

(三)职业体育发展初具规模,赛事组织有待加强

目前,我省已拥有绿城足球、万马篮球、利群男排等8家职业体育俱乐部,职业体育发展初具规模,但相对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市,我省还亟待通过承办重大赛事来培育职业体育市场。2004年,上海市举办了F1大奖赛中国站比赛、NBA季前赛、ATP大师赛等30余项重大国际比赛项目;北京市已承办了中国网球公开赛、北京国际马拉松赛、亚洲杯足球赛等21项重大国际比赛;广东省已承办了中国羽毛球公开赛、中巴足球对抗赛、国际乒联职业巡回赛总决赛等18项重大国际比赛,而我省仅承办了西湖国际马拉松比赛等4项国际性赛事,且缺乏媒体影响力和市场带动力。

(四)场馆多元经营格局初步形成,经营管理机制有待创新

目前,全省约30%的竞赛场馆积极开展了以职业体育赛事为主的多元化经营,并在成功实现“以体养馆”基础上略有盈余。各地积极探索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出现了体育场馆的委托经营、连锁经营等形式,有效提高了场馆综合利用率。但总体而言,我省多数场馆仍缺乏灵活的经营机制和长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利于提高场馆利用率和体育产业的发展,经营管理机制仍有待改革创新。

二、背景与趋势

(一)体育产业将成为浙江经济发展新亮点

2005年浙江人均GDP已达3300多美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表明,人均GDP达3000美元时,由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转型、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和居民闲暇时间的增加,居民对体育产品的需求将明显增长,体育产业也可能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

我省能源、矿产等自然资源匮乏。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利用我省较好的体育产业基础,优先发展体育经济,特别是体育服务业和体育用品制造业,扶持体育经纪和赛事经营推广代理,将是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理性选择。同时,我省繁荣的民营经济,为体育场馆的建设与市场化运营、职业体育赛事的组织承办创造了良好条件。此外,长三角地区综合交通网不断完善,长三角城市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我省通过引进高规格职业体育赛事,吸引国内外赞助商和长三角地区大批体育观众群的时机已日渐成熟。

(二)竞赛体育职业化和院校化成为发展方向

自国际奥委会允许职业球队参加巴塞罗那奥运会以来,竞赛体育职业化已成为主流发展趋势。在美国,目前职业体育收入已占美国体育总收入的72%左右,成为美国体育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西欧各国竞赛体育职业化起步于20世纪初,意大利、西班牙、英国等国家的职业足球联赛已成为全球竞赛体育职业化的重要标志。同时,竞赛体育的院校化步伐呈加快发展趋势,以有利于形成“训、学、研”三位一体的良好运作机制和场馆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因而已被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德国等现代化体育强国广泛采用。

目前,我省拥有8家职业运动队,运动队职业化进程已走在全国前列。面对竞赛体育院校化发展趋势,我省已组建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作为我省体育院校化的重要基地之一。

(三)场馆设施水平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

体育场馆设施的水平是经济社会发展实力的重要体现,它反映国家或地区(城市)已具有经济实力来建设现代化场馆,也有群体基础来欣赏或者从事体育活动,更有管理运营能力来组织大型赛事。不少国家或地区(城市)把提升竞赛体育场馆设施水平作为重要手段,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布局优化,推进包括体育产业在内的现代服务业发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体育事业的发展,在《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加快竞技体育发展,优先发展奥运优势项目和具有浙江特长的项目,建成教育、训练、科研一体的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和全国一流的训练基地,提高全面参与竞争的综合实力。统筹规划竞赛体育场馆,积极申办高水平体育赛事,已成为我省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加快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建设“体育强省”的必然选择。

(四)体育场馆资源多功能开发和区域共享成为可能

体育场馆作为大型公共建筑,其功能已从单纯的体育竞赛逐步向体育竞赛、商贸会展、重大集会等多功能转变,对邻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正日益强化,要求体育场馆的规划设计在满足体育竞赛和多功能开发经营的基础上,与周边区域的功能相协调,与区域整体开发的目标相一致。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心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服务与组织功能不断加强,以城市为中心的服务业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逐步完善,重大体育赛事在中心城市举办的频度也不断提高,客观上要求大型竞赛体育场馆向区域性中心城市集中。同时,由于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对场馆的数量和规格要求较高,而我省经济发达的县市和地方群众体育基础较好的县市,已具有一定的体育场馆基础,且省域范围内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场馆资源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实现共享创造了条件。

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遵循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文化大省建设为契机,贯彻落实《体育法》,按照区域共享和竞赛体育与全民健身相结合的要求,统筹安排全省竞赛体育场馆的规划布局;发挥机制体制优势,深化体育场馆的多元化投融资和市场化运营改革;大力培养我省优秀体育竞技人才,拓展高水平体育赛事,推进全民健身,创建体育品牌;扶持发展体育产业,提升体育竞争力,促进体育经济做大做强,推进“体育强省”建设进程,高起点开创我省体育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资源共享。以优势体育项目和现有场馆资源为基础,以提高我省重大赛事承办能力为主要目标,统筹布局全省竞赛体育场馆,杜绝场馆资源铺张浪费,在周边半小时车程内的相邻地区已有大型综合性竞赛体育场馆的市县,原则上不再布局类似场馆。加强地区间、院校间、院校与地方间场馆资源共享,推进体育场馆有序建设。

注重实际,体现特色。体育场馆的规划建设要贯彻落实“三大结合”,即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结合,与地方体育文化自然资源和特色产业相结合,与地方群众体育基础相结合,并与地方山水、自然风光等自然资源相协调,建设具有浙江特色和风采的体育场馆。

改旧建新,竞群结合。按照勤俭办体育理念,高度注重现有场馆的升级改造,发挥存量优势;有序兴建场馆,适应职业体育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规划设计和改造中,场馆功能定位要符合职业体育比赛要求,同时适当考虑群众体育活动场所要求,利于大众体育健身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

深化改革,多元投资。体育场馆的建设和维护主要由政府投资为主,同时应加快完善场馆的股权结构和运营机制改革步伐,逐步实现投资多元化。场馆规划建设要考虑适当配套商贸、休闲、娱乐、健身等多种功能,积极通过组织体育赛事来强化场馆造血功能,通过多元经营提升场馆运营水平,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以加快我省竞技体育及体育经济发展、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要为目标,结合国家和省级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和优势体育项目建设,统筹布局全省竞赛体育场馆,形成承办全运会、城运会和国际重大单项体育赛事的场馆群;推进群众体育和职业体育的有机融合,促进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互相发展;建立起符合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与现代职业体育发展相适应的体育场馆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体制,保障我省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可持续发展。

2、具体目标

通过“十一五”时期的规划建设,到2010年前后,全省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全省具备承办全运会的场馆能力。以杭州为中心,结合全省群众体育基础和场馆资源,通过有效整合现有场馆资源和建设一批高规格竞赛体育场馆,使我省具备承办全运会的场馆条件和能力。

--杭州具备承办城运会的场馆能力。结合赛事申办情况和赛事要求,合理布局和整合杭州市及周边城市体育场馆资源,使杭州具备承办城运会的场馆条件和能力。

--杭甬温台嘉具备承办省运会的场馆能力。在2010年前后,杭甬温台嘉五市具备举办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国内外部分重大单项赛事的能力;各县(市、区)建有标准的田径场、体育馆、游泳池(馆)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拥有一座大型综合性体育中心。

--形成一批具备承办国际赛事和职业联赛的场馆。结合国内外职业体育赛事发展和我省群众体育基础,兴建或改扩建一批能够承办重大单项国际赛事和国内联赛的体育场馆,组织引进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培育竞赛体育市场,提高场馆综合利用率。

--进一步提高人均标准体育场地面积。在建设一批全运会和省运会等标志性体育场馆的同时,加快城乡社区和欠发达市县体育场馆的建设,力争2010年全省人均标准体育场地面积达1平方米以上。

四、规划布局

(一)全省竞赛体育场馆总体布局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原则和发展目标,到2010年前后,全省竞赛体育场馆的总体布局可概括为“1151”。

一个能承办全运会的场馆群。即以杭州为中心,在全省范围内统筹布局,形成一个能承办全运会的场馆群,力争成功申办全运会,推进全省竞赛场馆建设,促进体育事业和产业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个能承办城运会的场馆群。即以杭州市为主体,联合周边城市,形成一个能承办城运会所需的场馆群,提升杭州市承办大型综合赛事和国际重大单项赛事的能力。

五个能承办省运会的场馆群。结合赛事申办情况,以杭州、宁波、温州、台州、嘉兴五个设区市为主体,联合周边城市,逐步形成五个能够承办省运会所需的场馆群,推进五市竞赛体育和群众体育事业发展。

一批能承办国际赛事和国内联赛的单项特色体育场馆及满足当地群众体育健身需要的体育场馆。即结合我省群众体育基础、现有体育品牌和国际竞赛体育发展,重点建设能够承办国际赛事的游泳、水上运动、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体操等单项特色体育场馆,积极引进培育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促进我省体育运动项目的增加,推进浙江竞赛体育发展。绍兴、金华、湖州、衢州、丽水、舟山六市按照需要,适当建设一批能满足当地群众竞赛、健身需要的体育场馆,推进当地群众体育的发展。

根据“1151”的总体布局,全省需新建(含在建)51座场馆。另外,按照赛事申办情况,需改造约50座场馆。

(二)承办全运会场馆规划布局

承办全运会是我省竞赛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的重要任务。目前全运会共设28个大项、300个小项,共需比赛及训练场馆130余个。目前我省除自行车、马术、射箭等少数项目尚缺场馆外,其余项目场馆已基本达到或通过改造可达到全运会要求(见附表1)。

1、全省目前基本满足全运会要求的场馆

目前,浙江省可基本满足全运会要求的综合性场馆包括黄龙体育中心、台州体育中心、义乌体育中心、省萧山体育训练基地、绍兴体育中心、宁波游泳健身中心等15座。其中:

黄龙体育中心。是目前我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体育场馆。作为我省申办全运会的主赛场,黄龙体育中心由6万座体育场、8千座体育馆、游泳跳水馆、网球训练场(含室内馆)、田径训练场(含室内训练馆)和其它配套设施组成,可承办全运会开(闭)幕式和部分田径、足球、游泳、体操、球类等竞赛任务。

台州体育中心(一期)。是目前我省规模第二大的综合性体育中心。作为2006年省运会主赛场,台州体育中心包括4万座主体育场、4千座网球中心比赛场及训练馆等,可承办全运会部分网球、田径、排球等比赛训练任务。

义乌体育中心。是目前我国县级市中规格最高、设施最先进的综合性体育场馆之一。义乌体育中心含3.5万座主体育场、6千座体育馆和游泳跳水馆等,可承办全运会部分足球、田径、排球、篮球等比赛训练任务。

省萧山体育训练基地(一期)。是融训练、教学、科研和比赛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多功能体育中心。基地包括田径训练场(馆、房)、游泳跳水馆、竞赛运动训练馆、运动员公寓和餐厅、新闻接待中心等设施,可承办部分田径、游泳和球类等比赛训练任务。

2、承办全运会需改造的体育场馆

全省目前约有50座场馆可通过改造承担全运会比赛训练任务。

重竞技项目场馆。黄龙体育中心重竞技馆可通过完善内场,增加观众席位等措施成为全运会重竞技项目比赛主场馆。改造下城区体育馆、萧山区体育馆、衢州体育馆等场馆及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体育馆等高校体育馆,承担部分重竞技项目比赛训练任务。

帆船(板)项目场地。象山帆船(板)训练基地可增建临时观众看台、电子计分屏幕等配套设施,成为全运会帆船(板)比赛训练场地。

篮球项目场馆。杭州市体育馆、宁波雅戈尔体育馆以及诸暨市、嘉善县、海宁市、鄞州区、北仑区、嵊州市、黄岩区、瑞安市等体育馆经过改造,可承担全运会部分篮球比赛训练任务。

排球(沙滩排球)项目场馆。湖州市、绍兴市、舟山市、富阳市、平湖市、长兴县等体育场馆,可承担全运会部分排球比赛训练任务。

足球项目场馆。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嘉兴市、慈溪市、萧山区等体育场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体育场通过改造,可承担全运会部分足球比赛训练任务。

羽毛球、乒乓球项目场馆。浙江体校、浙江中医药大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等高校体育馆及温州市、金华市、海盐县、桐乡市、萧山临浦等体育馆通过改造,可承担全运会羽毛球、乒乓球比赛训练任务。

3、承办全运会需新建的场馆

按照全运会项目设置,浙江需新建射箭、曲棍球、棒球、垒球、马术、水上运动、现代五项、铁人三项、自行车等9个项目的比赛训练场馆。根据区位条件、现实基础、比较优势和适度均衡等方面的综合考虑,新建场馆规划布局为:

射箭场。布局在杭州市或湖州市。新建射箭场,形成浙江国际射击中心。

曲棍球场。布局在宁波市。宁波有一定的曲棍球群众体育和场馆资源基础,适宜开展该项体育运动。

马术场。布局在温州市。温州有着独特的地方文化和较好的场馆资源基础,马术赛事在温州有着较大发展潜力。

棒球场和垒球场。布局在绍兴市。将棒球和垒球场馆布局在绍兴,将进一步培育和推进当地棒球和垒球运动发展。

水上运动场。布局在淳安千岛湖、临海市和嘉善汾湖。千岛湖宽阔平静的湖面适宜进行赛艇、皮划艇等水上项目的训练和比赛;临海有举办赛艇、皮划艇、激流回旋等水上运动项目的优良场地。此外,嘉兴市规划在嘉善汾湖建设国家级水上运动基地,亦可承办全运会水上运动项目。

现代五项、铁人三项和自行车赛车场。布局在湖州市。湖州有着开展现代五项、铁人三项、自行车等运动的场馆建设基础。

(三)城运会场馆规划布局

杭州是我省竞赛体育场馆分布最集中的城市,已基本具备承办城运会所需体育场馆。杭州城运会场馆布局要与全省全运会场馆布局相结合,重点场馆要按照全运会标准进行改造或新建。

1、基本满足城运会要求的体育场馆

黄龙体育中心将是杭州承办城运会时的主赛场。萧山体育训练基地、西湖区体育馆、萧山临浦体育馆、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体育馆、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体育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西北体育场、浙江理工大学体育场等12座场馆基本能满足城运会场馆要求。

2、需改造的体育场馆

重点改造杭州市体育场和体育馆、杭州游泳健身中心、萧山区体育中心、富阳体育中心、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和西溪校区体育馆等15座场馆。

3、需新建的体育场馆

新建陈经纶体校综合训练馆、新向阳游泳健身中心,以及下城区、萧山区体育健身中心等4座体育场馆。

通过便捷的高速公路网络,绍兴、嘉兴、湖州等城市可承担杭州城运会部分比赛训练任务。

(四)省运会场馆规划布局

1、宁波市省运会场馆布局

宁波在1997年承办过第十一届省运会,体育场馆基础较好。宁波省运会重点场馆建设要在全省统一规划下,根据赛事申办情况适时兴建。

(1)基本满足省运会要求的体育场馆

有宁波体育中心、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北仑体育馆、鄞州体育中心、慈溪体育场、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体育馆等共6座场馆。

(2)需改造的体育场馆

重点对宁波水上运动基地、象山体育馆、镇海炼化体育馆、余姚体育馆、宁波大学体育场及体育馆等8座场馆进行适当改造,承担部分城运会比赛训练任务。

(3)需新建的体育场馆

新建鄞州游泳馆、江北体育馆、慈溪游泳馆和体育馆,以及海曙、奉化、宁海四县(市、区)体育健身中心等6座场馆。

可共享绍兴、舟山两城市部分体育场馆,承担部分省运会比赛训练任务。

2、温州市省运会场馆布局

温州市已在2002年承办了第十二届省运会,现有体育场馆资源较好。温州市省运会场馆要在全省统一规划下,根据赛事申办情况适时兴建。

(1)基本满足省运会要求的体育场馆

有温州体育中心、九山游泳馆、乐清体育场、温州大学体育馆、温州医学院体育馆、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等共6座场馆。

(2)需改造的体育场馆

对温州体育运动学校和平阳育英体校体育场馆、瑞安体育中心、乐清体育馆、温州国际网球中心、苍南霞关帆船帆板训练基地等15座场馆进行改造,承担温州省运会部分比赛训练任务。

(3)需新建的体育场馆

为更好承办省运会,温州市需新建温州国际象棋广场、温州国际网球中心、瑞安水上运动基地,泰顺、昆阳体育健身中心等7座场馆。

根据共享原则,台州体育中心等台州市体育场馆可与温州市省运会体育场馆共享。

3、台州市省运会场馆布局

台州市正积极筹备2006年省运会,竞赛体育场馆设施在全省处于较领先水平。

(1)基本满足省运会要求的体育场馆

有台州体育中心一期(体育场)和部分二期(网球中心)、温岭体育中心体育馆、温岭之江高中体育场、黄岩体育馆、路桥体育馆、临海体育中心体育场等共7座。

(2)需改造的体育场馆

对台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场馆、临海体育中心体育馆、台州学院体育馆等约8座场馆进行改造,承担部分比赛训练任务。

(3)需新(续)建的体育场馆

新(续)建台州体育中心部分二期(体育馆、游泳跳水馆)、仙居体育中心(一期)、温岭体育中心体育场、临海水上运动基地、天台文体中心体育馆等5座场馆。

4、嘉兴市省运会场馆布局

嘉兴市体育场馆较为齐备,将于2010年举办第十四届省运会。

(1)基本满足省运会要求的体育场馆

平湖体育馆、嘉善体育馆、嘉兴一中体育馆等3座场馆。

(2)需改造的体育场馆

改造嘉兴市体育馆和体育场、海盐体育馆等6座场馆,达到省运会场馆要求。

(3)需新建的体育场馆

新建嘉兴体育中心、嘉兴体操馆、嘉兴射击场、桐乡体育健身中心、汾湖水上运动中心等5座场馆。嘉兴体育馆内场地设计应能满足全运会手球比赛要求。

可共享杭州、湖州两市部分体育场馆来举办省运会。

5、绍兴、金华、湖州、衢州、丽水、舟山六市竞赛场馆布局

绍兴:规划建设绍兴县文体中心、上虞体育健身中心、嵊州游泳馆等5座场馆,重点发展篮球、水上运动等群众基础较好的体育项目。

金华:规划建设金华体育健身中心、永康体育场、义乌体育中心游泳馆和网球中心等3座场馆,加强与所辖市县及辖区内高校竞赛场馆间的资源共享,重点发展足球、篮球、网球等群众基础较好的体育项目。

湖州:规划建设湖州体育中心体育场、德清体育馆等4座场馆,重点发展极限运动、排球、网球、山地自行车等群众基础较好的体育项目。

衢州:规划建设衢州体育健身中心、龙游龙舟赛场、常山体育馆等场馆,重点发展汽车摩托车越野赛、举重、围棋等群众基础较好的体育项目。

丽水:规划建设丽水体育中心(二期)、龙泉游泳馆、遂昌体育馆、松阳体育馆等,适时建设云和、庆元等县体育馆,推进欠发达地区体育事业发展。

舟山:建设舟山海洋体育文化公园,同时结合海岛实际,适时建设岱山、嵊泗两县游泳馆等体育场馆,重点发展水上运动项目。

(五)特色单项场馆规划布局

结合群众体育基础和职业体育发展前景,规划布局一批特色专项体育场馆,重点培育一批职业体育项目,推动我省体育产业发展。

游泳馆。我省游泳有着较好的群众基础,杭州已成为我国优秀游泳体育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通过改造、新建一批能够承办国际锦标赛级的游泳馆,积极申办游泳世界锦标赛、世界杯短池比赛等高水平赛事,使游泳比赛成为我省品牌国际赛事

水上运动场。我省是全国开展水上运动自然条件最好的省份之一。规划在湖州、嘉兴、淳安、象山、舟山、瑞安、临海等地,适时兴建高规格的水上运动场,引进重大水上运动赛事,把我省建设成为重要的国际水上运动中心。

足球场、篮球馆、排球馆。作为大众化竞技体育活动,积极组织高水平赛事,适时改造一批足球场、篮球馆和排球馆,推进足球、篮球、排球职业化进程,力争成为我省体育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网球场。目前我省已在台州、湖州、宁波等地建有高水平网球场,杭州、义乌、嘉兴、绍兴等市正在规划建设中。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网球运动大众化,网球赛事在我省发展潜力较大。

田径场。作为大众化竞技体育运动,田径职业化运动有着较大发展空间。通过改造一批田径场,申办一系列高水平的国际田径赛事,将促进我省田径事业的发展。

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适度、有序”原则,建设高尔夫球场、赛车场、极限运动场和马术场等特色体育场馆,提升品牌,拓展市场,带动我省品牌赛事运动发展。

(六)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十一五”期间全省重点竞赛体育场馆建设项目(含在建)51项,总投资估算约54.1亿元,其中在建项目18个,总投资26.5亿元。省属竞赛体育场馆项目的建设资金主要通过省级财政(包括省体育彩票基金)筹措,市县场馆项目的建设资金将通过包括财政资金在内的多元化渠道筹措,鼓励民间资金参与竞赛体育场馆的投资。

本规划中全省需新建和续建的重点竞赛体育场馆总占地面积约为5600亩。由于全省竞赛体育场馆占地面积较大,用地要求较高,其用地规划要与城市规划相衔接,与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各地需提前做好用地保障准备。

五、配套措施

(一)加强政府规划引导,统筹全省体育场馆建设

根据全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体育强省”建设要求,对全省竞赛体育场馆统筹规划。打破行政区划分割,合理布局场馆资源,防止场馆资源重复建设与攀比。各市县政府要将体育场馆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指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将体育场馆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基建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加强政府综合运用规划、政策、资金等手段对场馆建设的宏观调控作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做好体育发展专项规划。

(二)深化场馆管理改革,提高体育场馆综合效益

为减轻场馆经营管理压力,提高综合效益,逐步实现“以馆养馆”目标,要结合文化大省建设相关精神,抓紧制定出台我省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规范文件,赋予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公司独立企业法人地位,推行现代场馆管理模式。贯彻“以体为本,全面发展”方针,积极开展多种场馆经营活动,兴办投入少、效益高的实体,开发多功能体育场馆,提高场馆经营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培育浙江体育人才

加强与兄弟省市在场馆建设和体育产业发展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体育界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省竞赛体育市场的培育发展。高度重视体育人才培养,通过社会化管理服务,鼓励吸引优秀体育人才,特别是高水平体育经营管理人员到浙江工作发展。加快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加大在浙院校体育管理及相关专业设置力度,着力培育高素质的体育运动健将、高级教练和高级体育管理人才,推进浙江体育可持续发展。

(四)培育优势体育项目,扶持壮大职业体育产业

结合群众体育现状与职业体育发展趋势,重点培育游泳、水上运动、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田径、跆拳道、乒乓球、羽毛球、体操等具有优势和潜在优势的体育项目,加大相关重大赛事的组织引进,支持组建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培育发展我省浙江体育市场。着手建立全省开放式的体育人才、科研技术、资金、信息等要素市场,健全电视传播、门票与“场租”、特许纪念品销售、广告赞助等领域的税费扶持政策,引导居民在体育表演、健身休闲、体育旅游、体育用品等领域的消费,壮大我省体育经济。

(五)完善体育产业政策,做大做强全省体育经济

积极完善体育产业政策,建立政策、金融、人文环境等多方位的支持系统,引导、吸纳社会资金投向我省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形成我省多元化的体育场馆投资运营渠道。加强体育产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体育公益性事业与经营性事业的剥离,加快进行资产重组,逐步建成机制完善、功能完备的适应市场经济的体育市场运作体系,做大做强我省体育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