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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十一五” 农业发展规划

上传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产出机构: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ov.cn/art/2008/4/21/art_5495_271126.html
发布日期: 2008-04-21   
上传时间: 2012-11-19   
政府发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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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以结构转型、体制转轨、经济开放为主要特征的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趋向。同时,市场竞争加剧、消费结构升级、贸易保护抬头。我省农业发展面临产业加快升级、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的重要形势。在新阶段下,为应对新机遇、新挑战,明确“十一五”农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方向重点,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和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总体要求,特编制《浙江省“十一五” 农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

一、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与宏观背景

(一)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

“十五”期间,我省坚定不移地把农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创新发展思路,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农业和农村经济保持了快速增长,对全省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并为“十一五”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 农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区域格局日益优化

在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的同时,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业区域布局,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2005年全省农林牧渔总产值1428.3 亿元,“十五”期间年均递增6.2 %,农林牧渔各业所占比重分别为45.8%、5.9%、20.0%和26.7%。粮食生产实现了恢复性增长,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加强传统产业改造、优势产业开发和特色产业培植,优质、高效经济作物和园艺作物快速发展,粮经种植比例由2000年的62.8∶37.2调整到54.6∶45.4。畜牧业实施“西进东扩”战略,带动全省畜牧业总量稳定增长和区域协调发展,初步形成了现代畜牧产业格局。

2. 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产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

现代市场主体逐步发育,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组织化程度有较大提高,基本形成了现代农业经营机制。全省拥有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产业化经营组织9547个,其中加工型龙头企业447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413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643个,种养业专业大户24.84万户,带动农户707.3万户,联结省内外生产基地1984万亩。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推动了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和外向型农业的发展。全省粮油、蔬菜、食用菌、花卉、蚕桑、茶叶、水果、畜禽等主导产业已初步呈现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的格局。生猪、肉禽、奶牛规模饲养率分别达65.0%、82.3%和75.4%,2005年全省农副产品出口达53.39亿美元。

3. 农业科技推广取得积极进展,增长方式逐步转变

依靠科技进步,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一是推广了一批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重点实施了“种子种苗工程”、“沃土工程”和“丰收计划”等项目,加快了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设施的应用。二是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的农业标准体系,有1260个产品被认定为全国无公害农产品,400多个产品被认定为绿色食品,88家企业的120个产品通过有机食品认证。三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机制创新取得新突破,农民专业合作社、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示范场(基地)的创立、衢州“农技110”经验的推广和全省“农技96160110”、农民信箱的开通,增强了为农服务效能。四是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核心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民知识水平和素质得到了提高。

4.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

围绕农业现代化建设,集中投资相继建设了一批重大农业项目。一是按照“标准化、设施化、产业化”的要求,省级重点扶持建设了257个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出口示范基地,11个省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二是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建设了15个国家级种子种苗、畜禽良种场,13个国家和省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40个各类原良种繁育基地,提高了集约化供种水平。三是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对一批农(畜)产品检测机构配置了仪器设备,建成一批动植物疫病监测中心(站、实验室),促进了农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四是耕地保护、地力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得到加强,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5. 农业政策支持落实到位,发展与稳定的环境有效改善

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三农”工作方针,加强农业政策支持和农民利益保护。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进展顺利,解决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和土地承包纠纷,保障了农民合法经营权。农村税费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加强了涉农收费的监管,农民负担进一步下降。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支农政策,使农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步伐加快,开展了打假保农业和保安全集中执法活动,加强农资企业信用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依法保护和支持了农业的发展。

(二)农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五”时期,我省农业取得了较大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十一五”期间,我省农业将迎来一个更加有利的政策体制环境、经济社会环境和国际环境,但同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

1. 我省面临的发展机遇

??宏观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各种资源的配置更多地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解决“三农”问题真正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将有力地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工业化、城市化水平较高,为支持现代农业联动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十一五”时期,浙江经济将处在人均GDP 3000-5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工业化、城市化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更有条件贯彻党中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用城乡一体化理念发展现代农业,走出一条城乡互动、工农互促的协调发展之路。

??三次产业不断融合,为推动农业产业升级提供了新的机遇。经过多年的发展,浙江农业的基础设施条件、组织形式、产业发展水平及外部支持环境都有了较大提高和改善,突破了传统农业的束缚,向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联动发展转变,培育了一大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农户等新型市场经营主体,为加快城乡产业对接和要素流动,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营销服务等后续产业,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向农业渗透,逐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为发展开放型农业提供了新的机遇。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有利于发挥我省农业在区位、产地环境、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和出口贸易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在更高程度和更大范围内参与国际分工和优化资源配置。同时,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区域分工合作与交流日益密切,不仅为浙江农业提供极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也为我省积极参与国内和国际经济大循环,发展开放型农业提供有力支撑。

2. 我省面临的严峻挑战

“十一五”期间,由于经济转型期农业仍具弱质性、传统性的特征,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素质性矛盾将更为集中凸显。一是生产要素成本上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加剧,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民增收基础不稳固、渠道不宽,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扩大;二是粗放型的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性改变,农民组织化和农业工业化、集约化程度低,二、三产业对农业的带动能力不强,龙头企业规模小,市场开拓能力较弱,农产品加工和品牌发展滞后,新型的现代营销体系仍不完善;三是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应用科技研发滞后,创新能力较弱,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民文化素质较低,就业能力弱;四是农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突出,农业基础设施较为薄弱,防灾减灾能力不强,自然灾害、动植物疫病、外来有害生物侵害的威胁加大,局部地区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制约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五是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农业公共服务与管理手段亟待改进;六是技术壁垒、配额、反倾销等国际贸易保护壁垒的限制加强,对我省农业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十一五”时期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为目标,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为主攻方向,强化城乡统筹发展,强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强化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建设,大力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农产品品质,优化农业生态环境,努力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生产体系、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按照“优一产、强二产、兴三产”的产业定位,发挥各地产业比较优势,科学把握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重点,加快改造传统产业,积极培育和发展都市型农业、加工农业、出口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优化产业布局,集聚产业规模,推进城乡产业对接和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拓展农业功能,提升产业层次,提高产业竞争力。

??坚持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探索新型农作制度、集约化生态种养殖技术模式,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切实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体制创新与机制创新共同推进。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强政府对农业服务与管理职能,强化科技支撑和政策保护,增强产业保障能力。

??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宏观引导和调控,健全政策诱导机制,完善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机制,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与管理,构筑开放型农业的发展平台,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不断拓展浙江农业发展空间和领域,走外延拓展与内涵提高相结合的路子,推进农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

(三)发展目标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十一五”期间我省农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高效生态农业的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农业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农业功能进一步发挥和拓展,农民素质和农民收入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转化、推广和服务能力得到强化和完善,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实现农业功能多元化、结构高效化、技术高新化、经营产业化、生产机械化。主要指标是:

??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粮食生产总量稳定在800万吨左右,口粮基本自给,蔬菜、水果、肉类等主要农产品基本实现区域化、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农牧业生产总值保持平稳增长,特色种植业和畜牧业生产比重进一步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3%左右,农民人均收入持续增加,力争年均增长6%以上。

??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主要农作物和畜禽良种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粮食生产主要作业环节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

??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整治,化肥、农药等资源利用率分别提高6个和10个百分点,沼气及太阳能普及率、规模畜禽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15%、85%以上。

三、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布局,提高产业发展水平

充分发挥我省农业先发优势,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入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在开辟和拓展调整空间,培育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上下功夫,促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提升区域农业发展层次。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坚持立足“口粮基本自给”,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为基础,稳定种植面积和生产总量,加强优质、多抗、高产品种的选育和推广,优化品质结构和生产布局。根据温光资源条件,按不同用途发展专用优质早稻,继续保持和稳定一定的连作晚稻种植面积,主攻优质单季晚稻,发展鲜食型旱粮作物,加快形成合理的能发挥各地优势的农作制度和种植区域布局。积极推广各项粮食增产技术,扩大超级稻高产集成技术和一批省工节本技术的示范推广,主攻单产和节本增效。全省常年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稳定在2150万亩、800万吨左右。

做优做精特色种植业。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重点发展我省既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又有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的蔬菜瓜果、茶叶蚕桑、花卉苗木、油菜、食用菌、中药材和其它特色经济作物,集中扶持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的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出口基地,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产品档次。

积极发展油菜和适合国内外市场需要的瓜菜及其它特色农产品。重点建设嘉湖平原、金衢盆地二大“双低”油菜优势产区,推进标准化栽培、产业化经营,选育和推广优质、高产、高油、多抗“双低”油菜新品种,提高生产效益。全省油菜种植品种基本实现“双低”化,单产水平提高10%以上。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高质量、发展加工、拓展市场、扩大出口”为主攻方向,建设浙北?浙东南、浙西和中南部蔬菜特色优势产业带,因地制宜扩大设施栽培,发展山地蔬菜、反季节蔬菜和出口加工蔬菜,丰富花色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到2010年,全省蔬菜加工率、出口率分别提高到20%和10%。继续保持和发挥我省食用菌生产优势,控制生产规模,调整产品结构,开发珍稀菌类,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提高食用菌品质。同时,积极发展适销对路的花卉园艺业、中药材等其它高价值经济作物。

优化改造、提升桑茶果产业。稳定蚕桑生产,推进蚕桑布局性调整,深入实施蚕桑优化改造工程,提升嘉湖传统蚕区产业层次;继续推进“蚕桑西进”工程,在浙西建立稳定的优质原料茧生产基地,增强蚕业发展后劲。实施茶叶良种优化改造工程,加快三大茶叶产区老茶园的换种改植,进一步提高无性系良种茶园比重,实施初制茶厂优化改造,推行标准化、清洁化生产,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做大名茶品牌,促进茶文化与茶经济发展,提高浙江绿茶国际地位。实施水果优化改造工程,加大水果品种改良和品种结构调整力度,巩固我省宽皮柑桔生产、加工的优势,积极发展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杨梅、早熟梨、葡萄、枇杷等多种名特水果,进一步提高小水果在水果中的比重。到2010年,全省标准化桑园面积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优质茧率提高到80%以上;无性系茶树良种比率达到60%,名优茶产量占总产量的比重达到40%;水果精品果率、优质果率分别达到20%和80%以上。

做优做强畜牧产业。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延伸产业链”为主攻方向,突出精深加工、集约化饲养、标准化生产和畜产品安全,加快现代畜牧业进程。依据不同区域比较优势和资源承载能力,合理调整畜牧业内部结构和生产布局,稳定生猪生产,积极发展奶牛、羊、兔等草食动物、优质家禽、蜂和特色畜禽,加强优势产业带建设,促进优势特色畜禽品种向优势区域集聚。深入实施畜牧业“西进东扩战略”,西北部畜牧业较发达地区控制生产总量,转变生产方式,提高产业档次;加快东南部畜禽饲养量相对较低地区畜牧业的发展速度,大力支持欠发达地区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发展生态高效特色畜牧业,增加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大力发展规模化的畜产品基地,以提高畜禽规模养殖的现代化水平和畜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建设一批外向型的畜禽规模养殖示范基地;按照种植业对有机肥的消纳量与畜禽养殖相适应的原则,推进农牧结合,建设一批以提高组织化程度、规范生产、资源化利用为重点的各类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抓好养殖小区和规模场的畜禽良种、饲料供应、动物防疫、养殖技术、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环保设施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减少小规模、开放式饲养;充分利用我省林果园地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积极研究和探索园地家禽生态养殖,发展节地型畜牧业;根据我省东南部山区草山草坡资源和东部沿海海涂、海岛资源等基础条件,建设沿海特色畜禽生产基地和山区草食动物基地。加大饲料资源和安全、高效饲料添加剂及兽药原料品种的开发力度,为畜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物质基础。到2010年,全省生猪、肉禽规模饲养率达到70%和85%以上,畜产品和以畜禽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制品出口额达到25亿美元。

做长做深农业后续产业。针对我省农产品整体加工程度不高、加工能力不强、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适应城市消费结构的不断提高,围绕特色主导产业,鼓励和引导城乡资本,参与投资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储运购销,重点培育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及以农产品为基础原料的食品加工与制造业,发展一批以农产品基地为基础、加工为核心、贸易为龙头、科技为先导的食品加工企业和产业群体,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同时,适应城市消费功能的不断拓展,积极推进农业功能开发。在稳固生产功能、保护生活功能基础上,根据农业布局和农业资源特点,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旅游农业,构建集生产、经济、生态、文化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农业。突出城区、近郊、城市之间及城市辐射的广大农区等不同区域,发展城区、近郊供居民休闲、娱乐以及体验农业的农业生态园区;充分利用农区良好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旅游观光农业;结合各具风貌特色的田园乡村和民俗文化,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弘扬农耕文化,开发农业文化产品,提升农业品位。

(二)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科技支撑水平

以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为重点,统筹科技资源,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组织,逐步建立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结构优化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服务体系,增强农业科技的基础实力、创新能力和转化效率。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坚持农业科研与生产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科技优势,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创新利用,推进农科教联合,根据高效生态农业要求,及时调整农业科技开发目标,强化应用技术研究,加强协作攻关,通过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研发与现阶段农业相适应的技术和生产模式,力求在新品种培育、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防控、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加工保鲜、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开发技术、关键农业设施和主要生产环节农机装备等方面取得突破,提高农业科技研发和创新水平。

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畜牧兽医体系改革,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原则,创新组织形式,明确职能定位、科学设置机构、落实经费保障,理顺农技推广体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强化国家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同时,积极培育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大力发展民办科研,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事业,建立结构完善、队伍稳定、充满活力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加大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力度。继续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围绕粮食生产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发展,开展水稻育种攻关和区域性特色优势农作物、畜禽良种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种业开发,提高优良品种和优质种子的供应能力。加强农业配套技术的研究与推广,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建立农业科研示范基地,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场、科技园区在农业科技示范推广中的作用。实施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引导性项目,重点示范推广动植物优新品种、农业节本增效技术、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动植物品质优化技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动植物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农产品贮运保鲜和精深加工技术、农业信息化技术、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农业环境保护技术以及新型农业机械设备等,推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科技转化率。

进一步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百万中专生”计划,建立完善各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民培训工作,重点培养村组干部、专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农村经纪人以及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大力提高农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和转产就业能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骨干农民。

(三)加快培育新型市场主体,提高生产经营水平

依靠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强化利益联结,加快建立农业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和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增强农产品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能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强龙兴农工程”,重点在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通过统一规划、集中扶持,分期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培植一批产业带动力大、市场竞争力强、科技含量高的加工型和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以大宗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为原料的精深加工,促进农业与工业的整合。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加强农业对外合作和交流,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及加工设备的引进力度,提高企业外向发展能力,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到2010年,全省建设形成1000家年销售收入千万元以上的加工型、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全省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0%以上,农副产品出口创汇60亿美元以上。

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和物流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业流通服务业,加快创建现代农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体系,增强产业化经营中产加销各个环节的有效链接。根据农业产业布局、交通运输通讯等物流基础以及农业物流的发展状况,加强产地和具有一定农业物流基础的大中城市边缘地区批发市场建设,改造提升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完善市场设施和功能,培育现代农业物流中心。五年内全省重点培育100家成交额超5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30家。在巩固和提高现有大中型批发市场基础上,积极发展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和现代营销方式,优化供应链体系。鼓励农业生产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营销,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建立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绿色通道”,提高经营主体开拓市场的能力。加强农产品推广工作,全省重点建立50个农产品推广中心,10个大型配送中心和5个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初步形成功能完备的农产品营销促进体系,与此同时,继续通过举办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开展网上营销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和农民搞好产销衔接。

培育发展专业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定并完善家庭承包制度,按照自愿、依法、有偿原则,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等要素向专业大户集中。认真贯彻《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多主体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设立登记、建章立制、利益联结、统一服务等方面,加强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质量,充分发挥其联结农民和市场、引导生产和经营等方面的作用。“十一五”期间,全省建成3000家规范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基本实现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知识化。

规范和完善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农户”“四位一体”的生产经营模式,推动产业整合,实现农企互动、优势互补、产销对接,增强农业获利能力。发展和规范订单农业、合同农业,积极探索通过建立风险基金、 保护价收购、入股分红和利润返还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引导企业和农民建立紧密的农产品产销关系,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保护各方的经济收益。加强法律法规和诚信守法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农民的契约观念,提高订单农业的履约率。

(四)强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

以转变生产方式,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的要求,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和面源污染整治,提高农业生态环境质量。

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农业自然资源。根据我省资源特点,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推广和发展资源节约型农业,推进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止乱征滥用耕地现象,严禁任何毁坏、破坏耕地的行为,建立科学有效的耕地占用补偿制度,确保按照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保护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重视物种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在全面调查摸清我省农业物种资源现状的基础上,依托有关科研院校,按照共享原则建设种质资源保存库,重点选择一批地方优势种质资源,建立野生资源原生境保护区、品种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基地。

巩固和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加大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继续搞好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重点向农田基本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现代化装备和生态环境保护倾斜,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深入开展农田地力调查和耕地质量的动态监测,实施“沃土工程”和农田改良工程,加快建成1500万亩标准农田,提高基本农田的地力和产出能力。进一步研究农业避灾、抗灾措施,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预警防御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加强环境和面源污染整治。积极探索和推广新型农作制度、节约型施肥施药、集约化生态养殖等技术模式,努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有效保护农业生态环境。重点建立一批不同类型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与综合治理示范区,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治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以及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和制剂等肥药减量、增效、控污适用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大力推进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切实抓好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开发。“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改造各类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1000个,完成现有年存栏生猪300头以上和存栏牛3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的畜禽排泄物综合治理,实现粪便等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养殖污水达标排放。推进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实施大中型沼气、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和欠发达地区户用沼气等一批农村能源示范项目,积极开展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以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县和示范园区建设为载体,从整体区域范围,探索发展生态经济的路子,推广标准化生产、设施栽培、生态养殖、立体种养、休闲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生态农业模式,建成100个左右以粮油、瓜菜、桑茶果、花卉苗木、食用菌、养殖等为重点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和30个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县。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体系建设,提高农业安全水平

适应农产品绿色、安全消费的要求,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切入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和对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逐步形成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相适应的现代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分级、专用标准、卫生安全标准、标识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认证体系,突出产地环境检测、投入品质量监管、生产技术规范及市场准入等关键环节,建立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例行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进一步整合品牌资源,加强品牌宣传和营销,以品牌为载体,切实抓好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食品。加强农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制度的推广应用,探索实行生产过程记录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制度保障。

强化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实施植物保护工程,提高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和有效防控能力。重点在原有基础上,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继续建设一批重大病虫害测报监控区域站,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系统。建设和完善区域性植物检疫实验室以及重大有害生物抗药性监测站,积极探索和建立农药储备制度,改进技术装备,加强重大有害生物和外来有害生物防控,提升监控和扑灭有害生物的技术水平。全面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完善省、市、县三级动物防疫体系,在全省建成比较完备的动物防疫体系“六大”系统,构筑符合我省实际的高标准现代动物防疫体系,增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动物疫病整体防控水平,提升动物源性食品卫生质量,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四、建设重点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物质和技术装备水平,是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有效措施,是支持和保护农业的主要手段。“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增加投入,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调整农业资金结构,突出建设重点,巩固和强化农业发展基础。主要实施农业发展十项重点建设工程。

(一)产业优化改造工程

根据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目标,继续加强优势产区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400个规模化标准化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带动全省优化改造桑茶果园200万亩,建立150万亩山地蔬菜、150万亩设施农业基地,建设、改造1000个各类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和畜禽规模养殖场。具体项目包括种植业生产基地、畜牧生态养殖小区与规模养殖场和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

1. 种植业生产基地建设。围绕农产品区域化、规模化、商品化生产,建设一批粮油、瓜菜、食用菌、中药材、茶叶、蚕桑、柑桔和特色小水果、花卉苗木等种植业生产基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加强生产性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改善基地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配套产品质量控制、产销信息服务等功能设施,实施成片基地品种和技术的优化改造,推广应用无公害生产、设施栽培等高效种植技术,增强基地生产功能和示范、带动功能。

2. 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以规模化、标准化和生态化养殖为主要特征,提供优质畜产品为目标,建设一批实行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通过畜牧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改造传统的小规模、高密度、开放式,污染严重的养殖模式,在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动物疫病防治和畜产品安全等方面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或改造畜禽养殖栏舍、场地、生产设施,建设防疫和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或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推广应用良种、先进饲养管理技术、无公害生产技术和疫病防治技术等。

3. 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以蔬菜、食用菌、中药材、席草、水果、茶叶、畜禽等具有出口竞争优势的主要农产品为重点,按照出口产品标准和产业化发展要求,扶持加工龙头企业建立一批稳定的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提高我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主要建设内容为: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分级、包装、储藏、保鲜和加工水平,配套完善出口基地生产性基础设施、产品质量检测和监控仪器设备等。

(二)农作物和畜禽良种工程

以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品种选育、生产能力和种子种苗质量、集约化供种为目标,大力培育新型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健全良种引进、选育、推广和公共保障体系,加大优良品种的引育、示范推广力度,实施百项农作物和畜禽良种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新型种业体系的建立。

1. 农作物良种工程建设。深入实施《浙江省新型种业体系规划》,重点培育壮大1?2家年经营额超过1亿元的综合性种子种苗企业,10个左右具有地方特色或作物特色的专业性种子种苗企业,形成以大型种业企业为龙头,专业特色种业企业为骨干,种农、苗农合作组织为特色的种业主体体系。建设一批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提升一批粮油、瓜菜、食用菌、中药材、茶桑果等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和育苗中心,完善一批新品种区试、展示示范基地,健全种子质量监测管理体系和种子储备制度。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主要建设内容为:以自有品种的推广应用为重点,建立育繁中心或育繁基地(果、茶等良种繁育基地为母本园、采穗圃、苗圃),建设组培快繁设施等生产性基础设施,购置检验仪器设备、农机具等。

2. 畜禽良种工程建设。按照“做优做强主导畜种、做多做大特种畜禽、大力开发地方良种”的原则,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加强地方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改善种畜禽质量检测手段。重点建设一批有利用价值的畜禽稀有品种保种区、基因库,改扩建一批以种猪、种羊、种禽、种兔等优势品种为重点的畜禽原种场、畜禽资源场和基因库,形成3?5个国内著名的种畜禽育种繁育中心和胚胎移植中心。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标准化种畜禽舍,适量引进优良种畜禽,购置仪器设备等生产性设施建设,完善畜禽种质检测设施。

(三)动植物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

主要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系统、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1. 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系统建设。根据作物布局、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重大疫情的发生分布情况以及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建设一批部、省级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以及重大有害生物抗药性监测站,建立以省站为中心、区域重大病虫监测专业站为骨干、县级病虫测报站相配套的覆盖全省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网络。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病虫观察场、检验检测室建设及监测实验仪器、测报工具、信息处理设备等配备。

2. 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善省、市、县三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增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应急反应和群防群控能力。主要建设内容为:重大动物疫情预警与指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检疫与监督管理、兽药质量检测与残留监控、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物资保障和动物防疫技术支撑“六大”系统等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

3.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为目标,健全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实施一批农畜产品质检机构巩固完善项目,突出加强对大宗农产品主产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质检点建设,进一步提升省、市、县农畜产品质检机构的检测能力和水平,应对农产品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主要建设内容为:现有农畜产品质检机构现代化检验检测设备的配备以及农产品产地质检点建设。

(四)沃土工程

以“测土配方施肥”为抓手,建设100个“沃土工程”示范区和100个测土配方示范点,分区分类制订地力培育措施,加强以标准农田为重点的地力综合培肥改良,实施标准农田地力调查、地力综合培肥改良、农田质量检测与监测体系三大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以县域为单元,开展耕地地力调查和质量评价,掌握不同类型地区土壤的理化性状和环境质量状况,探索建立标准农田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和动态管理;突出土壤、肥料、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开展秸秆还田、绿肥和有机肥资源的开发应用,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化肥利用率,改善农田基本生产条件,营造高产、安全的农业生产环境。

(五)强龙兴农工程

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产业化组织的扶持,重点建设200家与农民建立稳定产销协作关系的示范性农业龙头企业、100家示范性农产品批发市场、10个大型农产品配送示范中心、300家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培育形成1万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业产业化资金主要用于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加工设备和技术改造以及原料生产基地、农业服务设施、标准品牌、市场营销等方面建设。

(六)农业科技推广能力提升工程

深化实施“三农五方”科技协作和水稻育种攻关项目,加强科技研发、创新和集成,研究和突破一批影响优势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技术,为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的发展及农业结构调整,强化农业科技推广的抓点示范和辐射带动,重点实施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引导性项目,发展一批农业专业技术带头人、科技入户示范乡镇、农业科技示范场、农业科技示范户、专业骨干农民培训示范点,抓好一批水稻优质高产、农作物新品种、农业实用技术推广示范点,建设培育一批农产品标准实施省级示范区和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七)农业环境整治和生态农业示范工程

主要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能源生态示范和一批高效生态农业示范项目建设。

1. 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根据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在各地实施畜禽禁养区、限养区的基础上,对现有年存栏生猪300头以上和存栏牛3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的畜禽排泄物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和新建与规模养殖场相适应的排泄物处理设施,建设用于资源化利用所配套的灌溉管(渠)道、有机肥加工厂、沼气工程等资源化综合利用设施。

2. 农村能源示范项目建设。以推进生态家园富民计划为重点,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实施大中型沼气示范、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户用沼气项目建设。全省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550处,小型沼气工程1100处;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在示范整治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水污染严重、水系源头保护区域,建设1300个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实施“三沼”综合利用配套示范工程200处,推广农村户用沼气池8万只。

3. 高效生态农业示范项目建设。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生态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产业特色,按照三次产业互相促进、联动发展的思路,在全省建设30个“区域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确、优势特色鲜明、经营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健全”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县,100个左右以粮油、蔬菜瓜类、食用菌、桑茶果、花卉苗木、畜禽养殖等为重点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使之成为效益农业的集聚区、安全农产品的生产区、休闲农业的观光区和现代农业的先行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生产、设施栽培、生态养殖、立体种养、休闲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生态农业模式的推广和一批农业循环经济技术的应用。

(八)农机化促进工程

以推进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农业优势产业关键环节的农机化装备水平为重点,因地制宜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粮油及农业优势产业生产、加工、服务过程中的机械装备,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和农产品贮藏加工机械化。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大中型农业机械购置财政补贴,示范推广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瓜果蔬菜栽培、茶叶采摘加工、食用菌生产、畜禽养殖,设施大棚、节水灌溉、秸秆综合利用、农产品贮藏保鲜等机械化技术,建立100个农业优势产业农机化示范基地,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主体,促进农机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

(九)农业信息化工程

在巩固完善省、市、县农业信息服务中心,规范提升“农技110”,加快推进农村经营管理电算化的基础上,重点建设“百万农民信箱”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全面建立农村信息服务点,努力实现“乡乡通宽带,村村有电脑,百万农户有信箱”的目标,使“农民信箱”成为覆盖全省农技人员为农服务平台,市场、企业与农民对接的电子商务平台,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电子政务平台,逐步构建起一个全省的农民网上社会,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主要建设内容为:信息服务平台、综合数据库、农村信息服务点及信息队伍建设等。

(十)欠发达地区农业开发工程

主要实施欠发达地区开发性农业和草食动物建设项目。

1. 欠发达地区开发性农业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山区、海岛资源和生态优势,继续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开发性农业的扶持。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一批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培植山地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水果、茶叶等主导产业和拳头产品,形成体现区域特色优势的生态农业格局。主要建设内容为:基地生产性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品种改良、质量控制及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

2. 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县草食动物项目建设。结合我省畜牧业“西进东扩”战略,发挥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县草山草坡资源丰富、防疫隔离条件好、开发利用饲草资源和发展草食动物前景广阔等条件,以发展山羊、兔、鹅、优质土鸡和地方品种肉猪为重点,建立一批特色畜禽养殖基地,培育农民致富带头人和农业科技示范户,促进山区海岛农民增收致富。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或改造畜禽栏舍、良种引进、牧草基地、畜产品加工、科技培训和推广等。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始终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

发展农业与农村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最主要任务,要牢固树立和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加快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增强发展农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始终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加强政府对农业的保护和支持,立足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状,根据“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扭转公共财政的城市偏向,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率先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新格局。彻底破除传统生产型农业的狭隘认识,从农业多功能的角度,合理利用和配置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建设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深化城乡配套的体制改革,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国民经济继续加快发展中统筹部署农业和农村经济,拓宽农民增收途径,促进城乡产业联动发展,实现城乡共同富裕。

(二)进一步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

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三农”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农民合法权益保护。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抓好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妥善处理各类土地纠纷,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依法保障农民承包经营土地的各项权利。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合理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提高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和电算化水平,推进县、乡(镇)、村三级财务监督网络建设,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以社区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大对经济薄弱村财政扶持力度,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强涉农收费项目监管,规范农民直接承担的费用和行为,探索建立减负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

建立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的力度,依法保证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继续巩固和完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政策,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科研及技术推广、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农业产业化及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等方面的投入,确保公益性项目和重点农业项目的资金需求。积极发挥国家财政性投资的引导作用,引导信贷资金、工商企业和民间资本、外资投资农业,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形成多元化的农业投入体系。加强信贷支农,积极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探索发放大额农业贷款的有效方式,加大对农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根据WTO“绿箱政策”框架,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为重点对象,推进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快农业政策性保险进程,探索建立政府补助和商业保险有机结合的农业灾害救助体系,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四)强化农业法制保障

围绕农业基础地位、农产品安全、农产品市场主体、农业投入品安全监管、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等,加强我省涉农法律规章的调研与制修订工作,健全农业法律法规体系,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大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加大对农民的普法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群众守法经营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进一步强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主体意识,加强以综合执法为重点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改革农业执法体制,健全执法体系,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运行保障机制,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投入品等直接关系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利益现实问题,以各项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大对重大坑农害农事件的惩处力度。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的公正、公平,保护农业、农民及相关群体的切身利益,为产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五)切实加强农业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

改革行政运行机制,创新农业管理体制,转变管理职能,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规范,改进工作方式,狠抓服务管理,切实将农业部门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农业资源环境、要素供给、市场流通、科技支撑、防灾减灾以及农业产业政策等宏观问题的调查研究,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科技创新和推广、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法制保障和动植物疫病控制、农村经营管理等“六大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农业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重点抓好农业发展十项建设工程,构筑农业支持和政策保护体系,为农业发展提供公益性的支持、保障和服务。大力实施人才兴农战略,加快农业行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四支队伍的建设,形成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农业人才体系,提高为农服务质量。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统筹兼顾,形成农业农村工作合力。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三农”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务实创新,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和服务,全面开创“十一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