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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一五”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上传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产出机构: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ov.cn/art/2009/8/28/art_5495_270811.html
发布日期: 2009-08-28   
上传时间: 2012-11-19   
政府发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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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交易市场是现代市场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发展商品交易市场是贯彻落实我省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流通业的客观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建立农村现代流通体系、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商品流通、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扩大劳动就业和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它对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对我省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宏观指导,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浙江省“十一五”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规划期限为2006至2010年。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五”时期,我省商品交易市场积极主动应对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加快改造提升,加大创新步伐,总体呈现持续稳步发展态势,一些省重点市场已率先实现了从传统市场向现代化市场的转型,巩固了浙江商品交易市场在全国的龙头地位以及在我省商贸流通业中的龙头地位,有力支撑了浙江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市场发展的特点:

1. 规模持续领先,发展态势良好。“十五”期间,我省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呈现出市场总数减少、成交额不断增长、单个市场规模扩大的良好态势,市场专业性进一步增强,集聚度进一步提高。至“十五”期末,全省共有商品交易市场4008个,比“九五”期末减少340个。其中年成交额超亿元市场556个,超10亿元120个,超100亿元10个,超亿元市场个数等指标居全国榜首,成交总额占全省市场成交总额的84.5%;全省市场累计成交额28797亿元,比“九五”时期增长49.7%,年均增长约9 %,年成交额连续14年位居全国第一。重点市场发展态势强劲,龙头带动作用凸现,2005年全省100家重点市场成交总额3838亿元,占全省商品市场成交额的54%,一些省重点市场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龙头地位。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覆盖面达24%,其中四星、五星级市场37个。

2. 改造进程加快,现代化水平提高。许多市场按照现代化的理念大力改造硬件设施,科学设计经营商位,不断完善仓储、物流、网络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市场物业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改变市场落后面貌,一批档次较高、设计新颖、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市场初步建立,实现了传统市场新的突破。

3. 交易方式转变,市场业态提升。根据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一些市场积极探索运用商品展示、合同交易、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逐步改变过去以现场、现金、现货“三现”为主的传统交易方式,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的分离。不断创新发展新型的市场经营模式,市场业态显现与现代流通业态融合发展的态势。

4. 市场功能拓展,对外辐射增强。市场在原有交易功能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会展、技术研发、生产加工、信息服务、物流配送、旅游购物等功能,整体实力不断增强。积极发展对外贸易,主动参与国际竞争,拓展国际市场,市场辐射力不断增强。

5. 主体素质提升,组织化程度提高。越来越多的市场举办者逐步树立新的经营理念,建立科学的治理机构和决策机构。特别是在办管脱钩后,市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扩大规模,增强实力;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实现了从个体工商户向法人化、公司化的转变,大大提升了市场整体素质,提高了市场组织化程度。

6. 品牌理念形成,市场竞争力提高。一些市场在发展中逐步树立起品牌理念,积极采取优惠措施引进品牌企业入市,发展总经销、总代理、专营专卖。积极引导经营户注册商标,市场成了商品品牌新的孵化器,知名度和信誉度明显提高,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

7. 监管方式创新,市场趋于规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方式,不断完善监管制度,通过综合运用商品快速定性检测、商品准入、市场巡查、信用评价等监管工具和手段,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市场诚信度,有效促进了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有序发展。

在市场发展呈现良好态势的同时,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业态现代化程度总体不高。个数多、规模小、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落后的交易方式仍是市场主要问题。大多数市场沿用传统的交易方式,交易成本高、竞争力不强,难以与现代化的大型商业业态竞争,个别行业的传统市场走向衰落。二是部分市场创新意识不强、只顾眼前利益,不愿加大投入,改造提升进展缓慢,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脏乱差问题突出。三是市场举办者缺乏具有先进管理理念和手段、熟悉市场交易规则、精通市场培育发展的专业人才,经营者素质总体上还不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四是不少地方政府对市场培育重视不够,扶持力度减弱。

(二)发展背景

“十一五”时期,我省商品交易市场在全球化趋势加快和国内省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将依托自身的优势,进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期。同时,各种风险和竞争也为市场的提升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1. 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为商品交易市场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资金、技术、劳动和产品等实现了跨国流动,大市场、大贸易、大流通已在全球范围内展开,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经济贸易关系不断加强。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发展中国家乃至发达国家对浙江的日用轻工产品有着很大的需求,这为浙江商品市场扩大在国际市场的占有份额,拓展国际发展空间,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参与度、开放度,增强市场辐射力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随着“十一五”期间我国WTO过渡期的结束,国际批发、零售企业大举进入,在给我省商品市场带来了新的经营理念和流通方式的同时,也使我省商品市场面临着先进商业业态和现代运营方式的激烈竞争。

2.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为商品交易市场提供了新的发展动力。“十一五”将是我省商品市场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新的发展理念的形成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为市场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产业结构的快速调整和优化升级,为市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流通条件;新农村建设的加快推进,为市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消费结构的加速升级,为市场提供了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功能的调整,为市场结构调整、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奠定了良好基础;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加快发展,为市场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产品支撑;我省加快服务业和流通业发展的新举措,为推动市场实现新一轮快速发展提供了现实条件和良好的机遇。

3. 我省商品交易市场的竞争优势,为新时期持续发展积蓄了较强的潜力。一是商品市场适应中小企业对营销网络方便快捷、低成本、共享式的需求,是其重要的销售渠道,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中小企业在浙江仍将占很大比重,它为市场提供了丰富的商品来源。二是浙江商品市场的产品比较适应当前从温饱型走向小康型的大众消费水平,特别是在我国中西部、东北部地区适销性很强,对中东地区、中国周边国家乃至欧美国家也有相当的吸引力,这种广泛的适应性为市场提供了进一步拓展的空间。三是商品市场是浙江庞大的营销队伍最重要的活动舞台之一,营销人员多年来积累的丰富经商经验,以及所具有的市场应变能力和适应能力,将继续成为我省商品市场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四是市场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产权清晰、机制灵活、竞争充分等优势,使其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仍保持较强的生命力。

4. 商品市场面临诸多不利因素,为市场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一是流通格局的发展变化,省外同类市场的发展和国内连锁、超市等新型流通业态的快速扩张,不仅弱化了我省商品市场的先发优势,争夺了市场的份额,还造成了资金和人才的外流。二是随着税费制度的改革、市场优惠政策的减少、市场监管力度的加大,商品市场价格低廉、税收优惠、经营环节少等优势逐步丧失。三是目前我省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期,一些对市场依赖较大的传统产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相对平缓,部分依托市场发展起来的生产企业,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张,自建营销网络,逐步脱离市场交易平台。四是流通新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其成本低、影响面广的优势,对传统的商品交易市场形成了较大冲击。五是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的制约,日益成为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二、总体思路、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十一五”时期我省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积极建设“法治浙江”四位一体的总体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服务业发展和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整合、改造、创新、提升”主线,以整合市场资源、优化结构布局为基础,以改造市场基础设施为重点,以创新经营模式、交易方式和服务功能为动力,以提升市场流通业态为突破口,进一步调整市场结构,改善硬件设施,增强整体实力,提升经营业态,促进传统市场向新型的、现代化市场转型,努力构建具有现代流通特征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为打造现代流通强省、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原则

根据我省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内在规律,“十一五”时期市场发展应坚持以下原则:

集约发展。商品市场发展从注重规模发展、数量发展向内涵提高发展转变;充分运用综合调控手段,扶优扶强,将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和资源更多地投向重点市场,促进其进一步做大做精做强。

协调发展。通盘考虑,科学规划,促进市场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消费水平相协调,与城市发展进程和要素市场发展相协调;促进市场在产业链接、功能定位、硬件设施、配套服务等之间的相互协调,实现市场和谐、可持续发展。

互动发展。利用块状经济优势,紧紧依托区域产品,以工农带贸、以贸促工农,贸工农联动,更好地服务和带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市场与区域产业互动发展;注重市场与旅游、商贸、信息、会展等产业的结合,推动市场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

创新发展。创新市场发展理念,拓展市场服务功能,改善市场交易方式,改革市场经营模式,提升市场经营业态,推进市场流通现代化,全面提高市场现代化水平和国际化水平。

引导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确定设施标准、提供良好服务、规范经营秩序等方面的引导作用,重点培育和扶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有产业依托的大型批发市场的发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运用市场机制优化各种要素资源配置,引导市场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推进市场体系健康、有序、稳定发展。

(三)发展目标

以构建具有现代流通特征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为目标,提升一批集散型的现代化消费品批发市场,改造一批为特色产业服务的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打造一批品牌化的消费品零售市场,升级一批标准化农贸市场。力争到2010年,实现商品市场成交额年均增长10%以上,亿元以上商品市场个数占全国亿元市场总数的10%以上;重点培育10?15个与现代流通业态接轨、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专业批发市场;重点市场上市商品品牌率达到50%以上;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覆盖面达到30%以上,其中四星、五星级市场超过50个,继续巩固浙江商品市场在全国商品市场和我省商贸流通业中的龙头地位。

三、发展重点

(一)主要任务

1.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场档次水平。鼓励市场采用现代商业模式,借鉴商场、超市、大型购物中心等形态进行改造,探索市场与展示厅、专业街、步行街相结合的模式。同时把重要商品的储备设施、大型农产品流通设施、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市场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列入基础设施范围,加大建设投入,加快改造更新,进一步提高市场档次。

2. 创新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引导市场按照现代流通方式的要求,引入现代流通机制,积极创新,大胆实践,逐步转换传统经营模式,实现市场与现代商品流通体系的有机融合和对接,促进市场整体业态水平的提高。引导有条件的市场发展会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经营模式,推进市场流通现代化、交易多元化、功能复合化、信息网络化,使市场成为我省流通体系和现代物流的重要枢纽、进一步城市化的节点、外向扩张的基地,提高市场流通效率,拓宽浙江市场和浙江产品的销售腹地。

3. 推行现代交易方式,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按照发展现代流通方式的要求,探索创新现代市场交易方式,积极推广电子商务、展示订货、合同交易、配送拍卖等新型交易方式,逐步改变传统单一的“三现”交易模式,构建市场交易方式的多元化和现代化,实现市场交易成本最小化和竞争优势最大化。加快市场信息化建设,鼓励大型批发市场利用互联网优势,建立市场网站,构建网上商铺和商品展示、商品信息发布平台,让经营户充分运用互联网招揽客户,拓展销售渠道,实行现货交易与电子商务的互动对接;支持产品单一、标准统一的大型生产资料批发市场,探索建立现货网上交易平台,推广应用电子认证证书,实行电子银行结算、第三方物流配送,并逐步向集信息、交易、结算、物流配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模式发展,实现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结合。不断完善市场配套服务设施以及银行、旅馆、饭店、货运代理、海关、商品检测等配套服务机构,为经营户提供通信、仓储、加工、包装、信息、装卸、停车、运输等系统化服务。

4. 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市场竞争实力。积极引导市场举办者树立“品牌立市,品牌兴市”理念,打造“品牌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鼓励市场举办者采取优惠措施引进品牌商品,吸引名优品牌企业到市场开设专营专卖店,发展总经销、总代理、企业直销等现代营销方式,与市场建立品牌战略联盟,建立入市商品品牌数据库,提高上市商品质量和品牌化程度。鼓励和帮助市场经营者自创经营品牌,使市场成为品牌商品的孵化器。全面推进市场品牌基地建设,引导块状经济品牌提升,促进制造业基地品牌建设。鼓励市场进行服务商标注册,争创服务品牌,提高市场知名度与美誉度。引导专业市场建立品牌产品进入市场的查验制度,健全商标品牌保护机制。

5. 创建信用市场,提高市场主体诚信度。围绕“信用浙江”建设,大力开展信用市场建设,构建市场信用体系,维护我省市场良好声誉。倡导市场信用经营理念,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诚信和自律意识。加强市场信用监管,开展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市场信用状况公示,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和内部信用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商品市场信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度。

(二)不同类型市场发展导向

1. 工业消费品批发市场

借鉴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和海宁中国皮革城等市场发展模式,以市场的硬件改造、软件提升带动经营模式、流通业态的全面升级,从过去以“三现”交易为主转到以商品展示为主,从过去以内贸为主转向外贸、内外贸并举,从过去商流物流合一转向商流物流分流发展,实现市场向集约化、品牌化、现代化模式发展。

推动专业市场与产业互动发展。围绕专业市场发展现代产业区块或工业园区,构建流通业与制造业相互融通、紧密关联的区域经济体系。鼓励大型批发市场建立科研中心,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引导经营大户发展工业,推进商业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融合。

依托大型专业市场发展会展业。积极与国家相关部门、国家级行业协会、国内外知名展览公司合作举办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组织更多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品牌产品参展;积极组织经营者联合到省外国外参加展销会、举办流动展销会,提高会展的国际化、专业化程度;积极引导国内外知名企业在市场设立展示中心,实现交易中心和展示中心的有效融合。进一步培育小商品博览会、纺织品博览会、五金博览会、塑料博览会、皮革博览会等一批品牌会展,扩大市场知名度。

发展对外贸易参与国际竞争。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和专业市场到境外开设分市场和产品配送中心,构建和延伸国际市场营销网络,拓展国际市场发展空间。鼓励经营者组建贸易公司,积极吸引境外客商到市场来采购商品,吸引国外以及港澳台商入市经营,提升市场国际化水平。

2.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按照建设现代农村流通体系要求,本着大力支持“三农”发展的原则,坚持扶持培育与提升发展并重,建立联系紧密的农产品产业链,增强服务功能,创新交易手段和营销方式,切实提高农副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产供销一条龙的经营模式。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积极探索农户??农业合作社??批发市场一条龙流通模式。紧密联系生产者,鼓励市场举办者和经营大户在本地或异地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示范园区、与农产品生产者签订订购合同,提高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紧密联系加工者,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先进技术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分拣、包装,提高农产品加工现代化程度,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紧密联系销售者,通过配送中心为连锁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等配送商品,降低运输成本,

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物流配送、交易大厅、仓储以及内外贸一体化的优质农产品展示中心等基础设施,提高市场现代化水平。

大力培育农产品营销队伍。鼓励从事营销和运输的人员组织形成专业性流通组织,构筑绿色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类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合作社的作用,指导农民和经营者调节生产与经营,探索竞价拍卖、仓储式销售、经纪人代理、代储代销等现代交易方式,减少流通环节,促进农民增收增效。

重点扶持龙头骨干粮食批发市场。大力培育粮食现代物流业,加快建设国际性粮食物流集散基地和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加强与省内外大型市场的定期联系,及时收集并向经营者公布省内外粮食货源和价格行情。依托现有粮食批发市场,组织举办全国粮食主产区粮油商品展销会、订货会、洽谈会,努力把浙江建成南方销区粮食集散地。

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举办者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要建立商品进货索证(票)、进货台帐、仓储备案、销货出具凭证等商品准入制度,积极探索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对农村放心店的配送经营模式,提升流通业态。大力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二百个商位以上的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要建立农产品检测点,及时公示检测结果,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3. 农贸市场

大力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鼓励农贸市场开展标准化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农贸市场“脏、乱、差”状况,实现农贸市场的升级换代,建设一批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新型农贸市场。

提升传统经营模式。积极支持中心城镇因地制宜改造提升农贸市场,鼓励 “农加超”、“农改超”等不同经营模式共同发展,促进市场硬件设施、经营方式、商品质量、服务功能、管理水平上一个新档次。

实施标准化建设。按照浙江省《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逐步对农贸市场的经营环境、经营设施、经营管理和配套设施等进行标准化建设。引导市场举办者科学设计市场,合理设置商位,扩大商位面积,逐步从摊点式向店铺式发展;合理设置进水、排水、排污、供养、通风等系统,保持洁净的室内交易环境;配置冷藏库、冰库、保鲜库等保鲜设备,提高上市商品质量;配备检测室、公平秤、公示栏等保障设施,加强对市场的管理。

鼓励引进优质产品。积极鼓励主产区农产品经营大户、产地大户、大型食品加工企业、流通企业、连锁企业入场设立专区专柜,积极引进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和品牌产品,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同时积极鼓励经营大户发展外延业务,为宾馆、饭店、单位食堂等采购大户提供送货服务,开发净菜加工、代理采购等新业务。

4. 生产资料批发市场

重点发展依托本地资源,围绕支柱产业、重点行业、主导产品,辐射全国的产地市场,大力培育与地方支柱产业衔接配套、满足本地及周边需求的销区市场以及以所处地理位置为物流集散地的中心市场。加快对现有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的改造提升,实现市场业态创新,推进市场流通现代化。

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大型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建立市场网站,并逐步发展成为同类产品的信息中心、价格中心、交易中心。引导标准化程度高、品种单一的市场探索发展电子商务,实行现货网上交易,有效降低商务成本。加大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加强与国际市场信息的紧密链接,增强经营者对国际市场变化的预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引导市场按照现代流通方式转换经营业态,不断扩大自身规模,向现代企业方向发展,让企业、公司等现代组织形式成为市场主体的中坚力量。同时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大生产商、大批发商入场经营,特别是那些在国际和国内都享有很高知名度的品牌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企业入市,增强市场品牌效应。

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根据现代流通方式的要求,因地制宜,因行业制宜,逐步加大投入,完善市场功能,建立与现代流通方式相适应的金融结算、商品检测、物流配送、网上交易等配套服务体系,促进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的整体提升。

5. 消费品零售市场

引导消费品零售专业市场嫁接现代流通方式,提高硬件设施档次,发展品牌经营,完善配套服务,向多功能的现代化、商场化购物广场、购物中心等形态发展。

优化购物环境。加快市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人为本,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引导市场走精品、名品之路,通过风格多样的商品展示,使商品销售与现代环境设计融为一体,引领消费文化,满足消费者购物需求,提高市场的品位。

拓展服务功能。引导市场发展成为集购物、饮食、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化时尚购物广场。完善旅游接待功能,开发旅游服务,积极开展与各大旅行社、周边大中城市的营销,争取把市场购物作为旅游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打造特色旅游购物中心。

健全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涵,扩大服务领域,延伸售前、售后配套服务链,为客户购物咨询、送货、售后信息反馈提供一条龙服务。建立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密切与客户的联系,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不断改进服务和产品质量。

四、空间布局

商品交易市场空间布局应在政府宏观调控的前提下,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

适度调整现有市场布局。对城市中心区以内的大型批发市场,要结合城市规划逐步调整迁出城市中心区,规划在城市中心区的边缘和城乡一体化地区的村镇,实现大型批发市场郊区化、园区化。农贸市场要根据市场周边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调整布局,实现农贸市场社区化。零售市场要根据城市人口集聚情况,以方便消费者购物为前提,实现零售市场中心化。

科学规划新建市场布局。新建市场应综合考虑产业布局、块状经济、市场区位优势进行规划布局。大型批发市场应充分利用高速公路、铁路、水路等优越的地理、交通条件,促进市场与工业、仓储等相关产业发展相结合,融入现代物流。零售市场应结合城市规划,适应居民生活需求来布局,其中农贸市场应充分考虑周围人口居住情况和市场的服务半径。

有效整合市场结构布局。严格控制同一经济区域内的市场重复建设,控制无规模的市场盲目发展,避免市场资源浪费。鼓励一些规模较大、辐射面较广、实力雄厚的大市场跨地区建立分市场,或采取兼并、联合的方式增强辐射功能,扩大规模。对原有条件差、配套设施不齐、影响城市整体规划的市场要通过功能转换进行调整改造。对已经走向衰退、浪费社会资源、污染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的市场要限制淘汰。在建设批发市场园区时,要将同类型或有相互补充、配套的批发市场一并引入园区,实现市场资源的集中整合。

合理确定市场区位布局。杭州、宁波、温州等中心城市,要充分利用旅游胜地、信息发达、商流集聚、物流枢纽等优势,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各类大中型批发市场及多功能现代化精品零售专业市场;嘉兴、湖州、绍兴等地利用长三角交通便利,经济活跃的优势,发展纺织、服装等大型消费品市场;金华等地利用义乌、永康五金等品牌资源优势,发展小商品、小五金等大型工业消费品市场;衢州、丽水等地利用浙西南农产品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副产品市场; 舟山、台州等地利用沿海地带水产品资源优势,发展水产品市场。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商品交易市场对加快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政府领导、统一规划、多元投资、规范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商品市场发展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和引导扶持。各市和专业市场比较发达的县(市、区)要建立由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商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商品交易市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合理规划布局,改善政府引导。合理的规划布局是商品市场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各市县要根据全省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和本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结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规划本地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同时要对商品交易市场运行动态进行科学监测和分析,完善市场统计制度,建立市场竞争力、景气度、发展潜力等测评指标体系,为政府改善对商品市场的宏观引导提供决策依据。

(三)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市场环境。政府对市场的扶持,是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外在动力。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服务业和流通业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大对市场的扶持力度。

一是对市场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信贷等,要继续采取优惠政策,切实做好服务工作。要根据需要和财力逐渐增加市场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市场硬件设施改造、信息化建设、品牌建设、物流基地建设、市场安全质量体系建设。

二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产业依托的大型批发市场以及城市农贸市场,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政府的调控和扶持。对产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加大培育力度,对销售本省大宗农副产品为主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应列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享受同级农业龙头企业优惠政策;对城市农贸市场,各级政府要划拨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扶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同时给予有关“农改超”、连锁超市等公益性的优惠政策;以区域经济和特色产业为依托的大型批发市场,要加强政府调控力度,采取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等方式,推进市场与产业的互动,避免重复建设,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加大对省重点市场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全国性、全省性的龙头重点市场,要举全力加以扶持。省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额的贴息资金用于支持省重点市场的建设。各级政府要针对辖区内省重点市场和区域性重点市场出台新的“一场一策”和发展规划,在市场改造提升、配套设施建设、信贷、举办会展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省重点市场,省级有关部门在争取国家有关专项资金、国债资金和发行股票债券方面给予支持;对省重点市场发展电子商务等信息化建设,在安排省级财政科技经费、流通现代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等有关专项资金方面给予一定支持;对省重点市场的改扩建项目,可优先申报列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四是政府有关部门要优化对市场的服务,加强协调配合,抓好扶持政策的落实。同时要通过各种途径,为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提供企业登记、商标注册、法律服务、信息服务、无形资产积累服务等。

(四)理顺经营管理体制,深化市场改革。要进一步理顺市场管办脱钩后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对市场的培育指导职能,区分不同类型市场的特点和对经济发展的不同作用,实行不同的培育指导办法。要理顺政府相关部门与市场举办者之间的关系,强化市场举办者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要深化市场体制改革,对于以零售为主、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市场,要鼓励“多方投资,市场化运作”,加快对这类市场的股份制、公司制改造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市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五)加强市场监管,促进规范运行。市场秩序的规范运行是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各级工商、贸易、规划、建设、公安、卫生、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对商品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市场快速定性检测体系和商品准入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促进市场秩序规范运行。继续深入开展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活动,加强对星级市场的动态管理,全面提高市场档次和水平。大力开展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信兴商”和现代“商业文明”理念,全面提高市场诚信度。健全市场协会、个私协会等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信息交流、行业自律、会员服务、沟通政府等职能,全面提高市场自我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培养市场人才,提高整体素质。市场人才是市场发展的第一要素,是市场竞争力的核心内容。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组织要积极实施市场专业人才培训工程,大力推行市场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加强对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的经济、管理、金融、外贸、法律、外语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创新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努力造就一支适应市场现代化、国际化发展需要的市场专业人才队伍,全面推动市场整体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