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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

上传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产出机构: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ov.cn/art/2011/8/17/art_5495_271260.html
发布日期: 2011-08-17   
上传时间: 2012-11-16   
政府发文编号: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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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全面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全省综合抗御地震灾害能力,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按照《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0〕66号)的要求,在充分汲取汶川地震科学总结与反思成果的基础上,由省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而成。规划期为2011?2015年。

本规划是省政府指导全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审批防震减灾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同时对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规划,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第一章 发展背景

一、发展现状

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地震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防震减灾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科技实力不断增强,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明显提升。

(一)地震监测能力大幅提高

通过“十一五”项目建设,全省新建各类观测台站111个,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及部分海域的地震观测台网,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地震监测能力陆域达到2.0级,部分海域达到3.0级,全省陆域地震速报时间缩短到10分钟以内。地震前兆观测开始形成以形变为主体,结合流体、重力、地磁等手段的多学科观测体系。初步建成珊溪水库专用监测台网和以长三角城市群为观测主体的烈度速报台网。3个海岛地震综合台的建设使地震监测工作开始向海域拓展。地震监测为震情灾情速报、地震预测探索、抗震设防、科学研究提供了关键的基础观测数据,地震速报能力经受住文成泰顺交界、汶川、玉树等地震的考验。

(二)地震预测探索持续推进

坚持地震预测探索,对我省典型地震震例进行了总结,对水库等某些类型地震的孕震模式和预测方法进行了研究,为地震预测积累了宝贵的基础资料。对舟山东极岛4.3级地震、文成泰顺交界4.6级震群作出了具有一定减灾实效的震后地震趋势判断。

(三)地震灾害防御显著加强

全省抗震设防依法行政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基本得到落实,“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进入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2005年以来, 全省依法审定了230余项重大工程和容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宁波、杭州、余姚、慈溪等完成了城市地震活断层探测工作。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示范工程顺利推进,编制完成了《浙江省村镇房屋抗震技术导则(试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建成各类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41个,其中14个通过省级认定。组织编制了《公众防灾应急手册》,印发1550万册,面及全省每家每户,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地震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由各级人民政府、军队、专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公众构成的地震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初步形成,部门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覆盖各市县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平震”结合、区域联动的应急指挥机制。基本建成省级和8个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组建了省级地震救援队和2支市级、2支县级地震救援队,建设了精干高效的地震应急现场队伍,制定了推进志愿者工作的实施方案,建设了5支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五)地震事件处置能力不断提高

2005年以来,我省成功处置了文成泰顺交界地震,及时平息“浙江嘉兴、上海间发生5.7级地震”网络地震谣传事件及多起台湾地震造成的社会恐慌。在应对文成泰顺交界地震中,省、市、县三级联动,反应迅速,及时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维护了震区社会稳定。

汶川5.12特大地震发生后,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及时派出地震、医疗、公安消防等救援队伍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积极支援青川重建工作,圆满完成抗震救灾任务。青海玉树7.1级地震发生后,我省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圆满完成寻找追踪地震地表断层任务。

(六)防震减灾法制体系基本完善

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使得全社会防震减灾法制意识显著提高,法制环境进一步改善,防震减灾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省和大部分市、县(市、区)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了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更加健全、职能更加明确。防震减灾经费投入逐年增加。2009年,防震减灾工作被纳入“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有力促进了相关责任的落实。

二、存在问题

尽管防震减灾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但还难以为人民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面的地震安全保障。防震减灾工作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等基础能力以及相应的公共服务水平方面仍然存在明显的问题和不足。

(一)地震监测能力仍显不足

测震台网布局还不尽合理,地震定位精度有待提高。地震前兆观测设施和信息获取能力还相对落后。对特定重大建设工程的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有待加强。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尚未完善。大震速报、震源参数速报等工作的时效和质量迫切需要提升。监测台网运行保障技术有待完善。

(二)地震预测综合水平不高

地震预测的基础支撑能力比较薄弱,短临预测水平还很低,中、长期预测的作用发挥不够,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水库地震预测研究尚需进一步深入。地球物理基本场的基础信息数据欠缺,地下介质结构、地震构造探测工作尚未展开。地震预测的社会参与度低。

(三)地震灾害防御水平还需加强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还没有完全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抗震设计与抗震设防要求衔接不够。校舍地震安全工程尚未全面完成,重大工程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震安全监管尚需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能力低下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善。城市地震安全基础工作薄弱。

(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高

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应急指挥决策、地震现场工作技术、灾害损失评估难以满足抗震救灾的需求。现行地震应急预案在应对破坏性地震方面还存在缺陷。抗震救灾现场协调、指挥能力亟待提高。避难场所和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尚不健全。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尚不完善。基层地震应急处置与管理能力亟待加强。

(五)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发生后,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显著提高,但是公众防震避险技能还普遍较低。现有防震减灾宣传产品和手段较单一,难以满足公众对防震减灾知识和提高自身地震避险技能的迫切需求。

地震速报服务于减灾的能力不强,尚无法提供抗震救灾急需的烈度速报、灾情速报等服务。城镇规划缺乏地震活动构造、地震小区划、震害预测等与地震安全有关的基础数据。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提供服务的能力非常有限。地震观测数据共享程度不高,更宽领域服务社会的产品不多。

此外,我省现行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一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新形势下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应当进一步修订完善。

三、社会需求

从保平安的需求看,我省历史上发生过多次破坏性地震,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台湾等周边地区发生的地震也容易带来较大的地震衍生灾害。当前我省60%以上的地区仍基本处于不设防状态。在全球7级以上大震频发,地球板块活动趋于活跃的大背景下,潜在的地震损失危险不容忽视。

从保增长的需求看,“十二五”期间是我省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人均GDP从7000美元向 10000美元跨越的攻坚时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大型建筑和社会财富不断集中。科学研究表明,地震灾害损失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呈非线性加速增长。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对有效减灾提出了新要求。

从保民生的需求看,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发生后,广大公众对地震安全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对地震信息共享、建设工程抗震安全、防震避险技能培训、地震应急救援与灾情信息获取、地震保险等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从而使得政府肩负的防震减灾责任更加重大。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深刻总结借鉴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的经验启示,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全面提升防震减灾基础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人民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提升能力为保障。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实施人才强业战略,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以强化管理为手段。将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向更深层次推进,完善多部门密切配合的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各部门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合力。

以拓展服务为途径。将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向更宽领域拓展,增强公共服务意识,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丰富服务产品,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实效。

以有效减灾为标准。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作为检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唯一标准,坚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全面预防,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强化农村抗震设防基础,实现减灾效益的最大化。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初步实现《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国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防震减灾能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基本建成多学科、多手段的立体地震观测系统。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其他陆域地区达到2.0级,部分海域达到3.0级;夯实地震预警工作基础;提高地震预测研究能力,力争实现对某些类型地震做出有减灾实效的地震趋势判断。

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显著增强。抗震设防要求全部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论证必备内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新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提高一档抗震设防;抗震能力不足的建设工程加固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抗震民居比例大幅提高,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完成;制定《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完善《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地震应急响应能力全面提高。修订完善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发生后15分钟内启动应急预案,1小时内救援队出发赶赴灾区,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基本的医疗生活救助和安置,3日内完成地震灾情快速评估。

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避险演练。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进一步提升地震监测能力

优化全省地震监测台网布局,积极推进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地震速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升地震前兆信息捕捉的有效性;大力推进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建设,实现部分地区地震烈度速报;开展地震预警基础研究。强化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背景监测,推进大型水库、核电站、特大桥梁、海塘等重大建设工程专用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加强对各级、各类地震监测台网(站)管理。建立健全地震台网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二、强化地震预测研究,规范地震预报管理

建立开放合作的地震预测研究机制,坚持多学科、多途径探索,推进地震预报会商机制改革创新,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重力、地磁等流动观测与研究,力争实现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及某些类型地震做出有减灾实效的地震趋势判断。开展省内部分地区地震构造环境探测,获取地层介质结构信息,建立地壳速度模型和地下结构模型,为地震预测研究奠定物理模型基础。

正确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开展地震预测研究。组织基层单位落实人员负责各类地震宏观异常、地震灾情速报,鼓励社会组织、公众参与群测群防活动,逐步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严格地震预测意见管理,依法执行地震预报信息统一发布制度。

三、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能力

建立和完善抗震设防行政监管机制和监督检查制度,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全面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地震、发改、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建设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抗震设计、施工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抗震设计规范等工程建设标准。

核电、高铁、地铁、大型水库和特大桥梁等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地震主管部门批准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新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求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防。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使中小学校具备地震避难场所功能。

推进对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构筑物开展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和加固改造,特别要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推进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建设。

四、加强地震安全农居建设,提高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能力

农村建制镇、集镇规划区、中心村和异地搬迁安置小区等公用设施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组织编制适合不同地震烈度区抗震设防要求、并适应当地经济水平的地震安全农居设计和施工方案,在新农村建设中示范推广。组织开展建筑工匠培训,普及建筑抗震知识,推广抗震技术标准,建立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咨询服务体系。

五、完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社会地震救援救助能力

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切实加强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建设。加快建立、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地震基础数据库、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系统和地震灾情实时获取及速报系统。健全指挥调度、部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工作机制。继续做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建立应急预案的备案、检查、演练和评估制度。

加强地震紧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各级地震紧急救援队伍装备,建立省、市、县紧急救援队伍协调和调用工作机制。广泛培育社会救援力量,推进和规范志愿者队伍、民间救援队伍建设。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并做好标志、标识的管理。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紧急疏散通道和必要的救生、逃生、避险器材等设施和设备。

完善地震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方面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实现社会储备和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

六、创新公共服务理念,提高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

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防震避险技能。制定积极有效的科普宣传政策,指导和落实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加强科普作品体系和创作队伍建设,丰富防震减灾科普作品。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建立面向公众的省级防震避险技能实训基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地震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应适时开展地震应急避险演练。

部分地区实现地震烈度速报、灾情速报和地震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为政府抗震救灾决策提供服务。加强地震戒备,为国家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提供地震安全保障服务。优化地震业务流程和信息化结构,建立地震信息发布和地震监测数据共享服务机制,为相关领域科研与咨询服务。

推进地震小区划、震害预测等防震减灾基础性工作,为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服务。组织开展城市抗震设防专项规划编制和修订。

七、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全面落实防震减灾责任

制定《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加强各级防震减灾规划建设,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引领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

加强市县防震减灾机构、队伍建设,推进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增强基层管理能力。健全防震减灾年度“平安市县”考核指标体系,实现防震减灾任务与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同考核、同促进、同发展,全面落实防震减灾责任。

第四章 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将实施五大重点项目建设。通过重点项目的实施,促进全省防震减灾发展目标顺利完成。

一、浙江省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

在综合利用现有建设成果基础上,建设省级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内容包括基础平台、功能平台和应用平台。

基础平台。以综合数据库为核心,数据产出应用为目标,应急指挥流程为主线,建设统一的数据服务引擎,作为公共服务平台的基本支撑。

功能平台。对数据进行深度处理,形成地震速报、烈度速报、灾情快速评估及决策响应、震源机制解与破裂过程速报、远程会商、电子应急预案、地震现场指挥调度、灾情信息快速传递等功能接口,作为公共服务的技术依托。

应用平台。整合震情信息、震情处置、应急指挥与救援、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内容,形成服务政府、行业、媒体、公众的地震公共服务信息系统。

二、浙江省公众防震避险实训基地

建立浙江省公众防震避险实训基地,强化社会公众的防震避险意识,提升公众地震避险逃生技能。项目建设以防震避险技能训练为主体,兼顾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面向社会公众、志愿者队伍和大、中、小学生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典型震害结构及次生灾害模拟训练废墟,4D数字影院,地震体验馆,示范避难场所及科普教室、学员宿舍和食堂等辅助工程。

三、浙江省地震监测台网优化完善项目

优化完善全省地震监测台网,提升地震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常山、青田2个测震台,迁建萧山、新昌2个测震台和瑞安1个强震台;新建浙中(金华)地震监测分中心;新建丽水、洞头2个GNSS基准站;新建绍兴县、开化、常山、江山、遂昌、松阳、龙泉、景宁、青田、缙云、乐清、玉环、椒江、临海、仙居、金东、婺城、浦江、磐安、兰溪、永康、新昌、诸暨、南浔、象山25个烈度速报台;建设1个省烈度速报台网中心。

四、浙北地震前兆观测实验场

以湖州地震台为中心,以浙北前兆观测点为子台,建立以地下水、地电场、地应变、大地水准、重力及GNSS综合形变观测等组成的浙北地震前兆观测实验场,提高地震前兆信息的对比分析和获取能力,提升地震预测水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个深井地震台(杭州市),新增1套全频带数字地震仪、2台数字定点形变观测仪(湖州),新建2个大地电场观测站(嘉兴、长兴),扩建2个GNSS基准站(长兴、安吉),改造湖州地震台信息节点。

五、地震构造环境探测工程

探明全省重要地震构造带的深部几何形态及其深浅构造的耦合关系,并获取地壳速度结构信息;评价重要地震构造带是否存在发生中强地震的深部孕震构造条件;确定地壳速度结构分界面,建立地壳速度模型和地下结构模型,编制地震走时表,为提高地震定位和速报精度,以及地震预测研究提供可靠的深部地球物理背景场基础信息数据。“十二五”期间,通过地球物理探测方法,进行1~2条重要构造带的深部地震构造环境探测。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防震减灾事业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县级地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市、县地震工作部门防震减灾管理职能,明确职责、保障工作条件。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防震减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增加经费投入

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支持力度。健全完善长效规范的抗震救灾资金准备和应急拨付机制。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和引导企业及社会支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三、加大科技创新

加大对地震科技投入力度,提高地震科技创新能力。开展地震孕育与发生机理、地震成灾机理、地震预测预警等基础研究;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大型水库地震构造环境综合研究。推进应急预案的数字化与规程化研究,加快空间灾情速报技术与救援装备的研发。加强工程抗震、隔震等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四、创新人才培养

根据防震减灾事业的需求,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人才政策,创新评价机制,加大对人才引进、培养的经费投入力度。以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改善队伍总体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培养一批中青年高级专家和学科带头人,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增强开放合作

进一步加强国际、区域、部门、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间的交流,特别要加大与日本静冈县、台湾地区合作力度,尤其在地震基础设施建设、地震科研、抗震设防监管、救灾应急准备、防震减灾宣传普及等方面共同承担任务。充分挖掘潜在社会资源,促进资源信息共享和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提升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六、规范信息发布

加强地震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工作,建立突发地震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健全新闻发言人、职能部门官员与专家相互配合的新闻发布机制。建立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和传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