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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上传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产出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zwgk.gov.cn/XxgkWeb/showGKcontent.aspx?xxnr_id=9554
发布日期: 2008-03-26   
上传时间: 201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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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OA001010702200803007

内容分类: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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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08-03-26

名称: 安徽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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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省级以上开发区是我省利用外资的重要载体,是我省对外开放的主力军,是促进我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紧紧抓住本世纪我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科学编制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对于加快我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发展步伐、推动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实现中部崛起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十五”以来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发展回顾

“十五”是我省开发区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通过5年的努力和发展,开发区已成为全省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较高、现代制造业集中、产业集聚效应突出、外商投资密集的外向型工业园区。截止到2005年底,全省共有省级以上开发区33个,其中国家级开发区3个、省级开发区30个,批准规划面积278平方公里,建成土地面积257平方公里。

1、成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200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16.7亿元,同比增长31.9%,占全省总量的11.5%;工业增加值(现价)465.5亿元,同比增长33.2%,占全省总量的25.4%;财政收入91.8亿元,同比增长19.9%,占全省总量的14%;税收收入87.9亿元,同比增长22.8%。开发区在推动我省对外开放、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成为产业结构优化的聚集地。“十五”期间,省级以上开发区在努力扩大引资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引资的质量,根据自己的特点吸引了意大利菲亚特、日本日立、德国西门子、新加坡佳通、海尔、康佳、科龙、实达电脑等一批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海内外知名企业纷纷落户开发区,促进了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为我省走新兴工业化道路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如马鞍山市通过兴办开发区,吸引外资、国内上市公司、沿海民营企业入区,有力地促进了该市国企改革重组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现了国有资本的战略退出,有效激活了国有资产,解决了大量人员就业。

3、成为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由于开发区的软硬投资环境较好,基础设施配套比较完善,加之区位优势、成本优势、后发优势等“三大优势”,一直是外商投资的首选地区。2005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6.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比上年增长29%,占全省比重41%。开发区已成为投资环境相对优越、有吸引力的地方。至2005年底,省级以上开发区累计实际利用外资35.4亿美元,占全省比重31%;共有28家世界500强跨国公司来皖投资,其中有17家在开发区投资兴业。

4、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力量。开发区十分重视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进出口每年都有较快发展,特别是外贸出口不断拓展,为全省创造了不少外汇。2005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出口额13.7亿美元,同比增长24.5%,占全省总量的26.5%。一大批出口型企业在开发区生根开花,如佳通轮胎、日立家电、金隆铜业、华凌电器等。

5、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开发区建设发展过程中,伴随着项目入驻,坚持以新型工业化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以创新的思路实施社区开发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筑巢引凤,安排农村人员就业,推出各项优惠政策吸引人才,改善、健全开发区生活、学习环境,安商亲商。到2005年底,省级以上开发区就业人员达52.5万人。

6、成为提高城市化水平的重要引擎。开发区一般毗连老城区,已建成功能分区明确、基础设施配套、产业结构合理、科教事业发达、管理水平先进的现代化新城区。如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从合肥市西、南两个方向拉开了城市框架,区内同步发展了商贸、金融、文教、医疗、公安、公交、邮政、娱乐和信息娱乐业等配套工程,为开发区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和对外交流的同时,展现出了外向型、多功能和现代化新城区的形象。

7、成为管理体制创新的示范区。省级以上开发区推进了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了“管委会”的管理模式,率先形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政企关系,构建了集中精简、灵活高效、亲商务实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依法行政、土地开发与管理、外向型经济管理、投融资体制、人才管理机制等领域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探索,积累了新鲜的经验。

“十五”期间,省级以上开发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如受国家宏观调控、清理整顿土地的影响,开发区土地存量减少,影响了项目入区;融资困难,建设资金短缺;土地、规划审批权限上收,外资审批权限没有下放到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项目审批工作复杂等。

二、“十一五”省级以上开发区发展面临的基本形势

“十一五”期间,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发展将面临新的国内外形势,机遇和挑战并存。 (一)面临的机遇

1、国际产业与沿海产业转移加快,为我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承接产业提供新的机遇。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将继续推进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将保持增长势头,产品生产的全球化日趋明显,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加快,省级以上开发区作为我省承接国际产业和沿海产业转移的大平台,也是跨国产业资本转移中国的聚集地,能够较快地与世界生产体系融为一体,成为“世界工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2、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浪潮,为省级以上开发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了难得机遇。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浪潮,伴随着产品生产的全球化,促使全球范围内的技术引进和创新进一步增强,与产品生产活动直接关联的应用性研发活动也趋向全球化。省级以上开发区作为跨国公司在我省的最主要的集聚地,只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则有条件成为承接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和各类人才进入的平台,这将为省级以上开发区技术创新和新一轮体制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3、服务贸易全球化,为开发区发展高附加值服务业创造了有利条件。现代服务业,特别是与生产活动紧密关联的生产性服务业,必然伴随着生产的全球化而趋向服务网络的全球化,也必然要求省级以上开发区实现由过去单纯的工业向包括生产、研发、服务等更加综合的经济功能转变。随着全球服务业外包发展,服务贸易规模和类型迅速扩大,跨国投资中服务业所占比重将提高,省级以上开发区发展现代服务业潜力巨大。

4、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了动力。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省级以上开发区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机遇,将促使开发区更深、更广地参与我国和我省经济发展;促使开发区更好地发挥走新兴工业化道路的示范作用;促使开发区主动承担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职能;促使开发区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发挥先导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中部崛起”的战略部署,安徽省委、省政府适时提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的发展目标和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并确定了东向发展战略,积极融入长三角经济圈。在此大背景下,省级以上开发区可利用东部沿海地区产业结构调整、部分产业梯度转移的历史时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吸收外资,拓展发展空间,参与区域竞争与合作,为建设多功能综合性新城区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

(二)面临的挑战

1、国际竞争和国内竞争更趋激烈。从国际上看,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各国都在致力于改善投资环境,放宽外资准入,扩大优惠措施,加强投资促进,引资竞争空前加剧。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2002年以来各国修订的吸收外商投资政策超过240项,放松对外商投资的限制、加大优惠的达95%以上。2003年各国对244项与外国直接投资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举行了修订,其中220项涉及放宽市场准入、投资便利化措施及提供更多的优惠。美日等发达国家加大引资力度,资本回流趋势加快,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的政策优势并不特别明显,仅靠市场规模、劳动力成本等比较优势,难以在吸收外资的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韩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泰国等国出台吸引外资优惠政策将使得原拟流入中国的国际资本可能出现“分流”。从国内来看,外商投资出现了截流现象,沿海发达省市致力于全区域的协调发展,将其产业转移在内部消化,国际资本在江苏从苏南流向苏北,在浙江从浙东流向浙西,在广东从粤东流向粤西。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凭借国家政策的支持,已占据有利地位,正在加快发展,利用外资的区域性竞争日益加剧。中部各省也乘中部崛起之势,加快开放步伐,纷纷出台政策,争夺外商直接投资。

2、省级以上开发区现有政策优势弱化。我省省级以上开发区主要是依靠优惠政策而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政策依赖性较强。中国入世后,一系列与WTO规则不相符合的歧视性政策逐步取消,省级以上开发区将在招商引资、对外开放等方面与其他地区形成激烈竞争,原有的优势地位将受到严峻的威胁,迫切需要从依靠政策优势向依靠体制优势和综合投资环境优势转变。

3、体制优势面临挑战。省级以上开发区管理机构执法主体地位不明,不利于省有关部门对开发区的管理,也不利于开发区依法行政,成为开发区改善投资环境的一大障碍。同时,随着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深入,行政管理关系的摩擦增加,开发区以前所享有的一些管理权限受到弱化,也给开发区的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4、资源瓶颈制约。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推进,资源要素的瓶颈问题将日益突出。土地是开发区发展的重要载体,随着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收紧对开发区用地的审批,开发区可建设用地资源必将越来越稀缺;煤、电、油、水等资源的供给矛盾在短期内难以解决,能源价格上涨、失地农民保障、审批制度改革、环评程序增加、税制改革等问题将制约开发区的进一步发展。

三、“十一五”我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提高吸收外资质量为主,以发展现代制造业为主,以优化出口结构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致力于发展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区发展”(以下简称“三为主、二致力、一促进”)的方针,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以优化发展环境、扩大招商引资为突破口,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开发区建设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为建立外资密集、内外结合、带动力强的经济增长带,实现全省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省级以上开发区要率先构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的平台;要努力建设成为促进省内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的结合体;成为跨国公司在中国转移高科技高附加值加工制造环节、研发中心和其服务外包业务的重要承接基地;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素质人才的聚集区;成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成为推进所在地区城市化和新兴工业化进程的重要力量;成为体制改革、科技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排头兵。 “十一五”期间省级以上开发区主要经济发展指标要实现大幅度增长: 土地扩充????“十一五”期间,即从2006年到2010年,力争省级以上开发区新扩充用地面积400平方公里左右,规划面积达到678平方公里;

主要经济指标??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实际利用外资、进出口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速度要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实际利用外资年平均增速23%、要完成70亿美元、占全省外资目标任务的50%,完成进出口总额215亿美元、年均增幅23%、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30%;

投资密度??力争国家级开发区投资密度达到每亩150万元,省级开发区达到每亩90万元以上;

世界500强??每个国家级开发区每年引进1家世界500强企业、“十一五”期间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引入15家以上世界500强企业;

开发区升级??新增2家国家级开发区、10家省级开发区。

(三)基本原则

省级以上开发区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开发区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促进各类生产要素的高度聚集与重组,形成区域效应;打破行政区划,注重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坚持当前需要和长远目标相结合,区分层次,合理布局,一次规划,分步实施。

2、突出特色,分类指导。开发区建设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起点,找准发展方向,突出发展重点,制定不同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坚持抓先进促跨越,抓后进促平衡,逐步在开发区内发展一批特色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园区、科技开发区、现代物流园区。国家级开发区要承担起全省参与更高层次国际竞争“领头羊”的历史重任。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开发区管理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通行规则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胆探索,勇于突破,加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力度,不断探索加快开发区发展的新路子。

4、注重效益,加快速度。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要坚持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先进制造业优先、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优先,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提高效益的前提下,实现开发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四、“十一五”省级以上开发区发展的工作措施

开发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是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主要载体,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壮大民营经济的重要基地。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各类开发区相继建立并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但与先进省市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突出表现为发展慢、规模小、档次低、特色不突出。各开发区要坚持“三为主,二致力,一促进”的办区方针,解放思想,切实增强加快开发区发展的紧迫感,把开发区经济发展摆到突出位置,瞄准大目标,树立新观念,奋发有为,敢为人先,要更加注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技术引进和开发创新,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和软环境,创造开发区新优势,在扩大开放和制度创新方面走在全省前列,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一)加快体制创新,创造开发区管理体制新优势

加大开发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力度,坚持“小政府、大社会”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完善开发区管理机构,逐步实现管理体制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一是要坚持政企、政事分开。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开发区日常管理机构,应把政府管理的重点放在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上,着重抓好区域内产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上,运用政策导向和宏观调控手段引导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快市场、中介建设。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加快金融、信息、法律、会计、审计等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建设和完善,创造更为完备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充分发挥各类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把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去完成,在开发区内营造一个良好的区域市场经济环境。

(二)落实和制定优惠政策,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一是争取省级开发区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省级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落实和完善省级开发区已有的优惠政策。鼓励在招商引资和进出口贸易方面有特殊贡献的开发区。三是制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政策。积极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产业调整和优化升级,在继续实行开发区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制定可以在省级以上开发区进行先试先行的产业促进政策。设立专项资金,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和保险公司支持服务外包业发展。四是探索促进内源型经济发展的政策。积极为省级以上开发区内民营经济营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鼓励国内多元化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领域,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环境。如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内开展内资生产型企业(含国有、民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享受与外商投资生产性企业同等税收优惠政策的试点,促进外源型经济与内源型经济互相融合,共同发展。五是制定提升高位要素集聚率的利用外资促进政策,提高外资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投入产出规模和高新技术要素集聚效益,拉长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链。六是制定更加优惠的配套政策和鼓励措施。比照沿海等招商引资发达地区,参照国家给予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区利用外资的优惠政策,制定更加合理的配套政策和鼓励措施。七是出台切实加快开发区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三)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拓宽投融资渠道

首先,广泛利用资本市场,通过各类金融机构融资、上市融资及其他各种途径创新投融资机制。一是利用好各种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建设银行贷款,政府积极有效组织银行和开发区对接;二是组织省级以上开发区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股权式投资实体,投资区内高成长性的企业,建立推进市场化的金融合作模式。三是向国际市场融资;四是申请发行建设债券,包括到国外发行债券;五是进行资产重组、包装上市,到资本市场融资;六是由省市及各开发区共同出资,并吸纳社会资金成立开发区发展基金;七是对于起步晚、规模小的开发区,探索与有实力的大企业进行整体合作,由企业负责开发区的建设和招商引资,保证开发区建设水平和产业聚集。其次,加强对开发区市政资本的运营,探索利用BT、BOT、TOT等多种形式鼓励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BOT方式引入资本投资建设;二是对已建成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如污水处理厂、电厂等)采用TOT方式进行经营;三是采用资本置换的方式融通基建项目建设资金。如租赁或拍卖,有偿、有限出让基础设施的冠名权、经营权和城市可利用空间及土地使用权、广告发布权等,实现资源利用的商品化。最后,创新主体由过去主要靠政府推动招商转向依靠社会力量共同招商,培育更多的市场主体。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开发区要狠抓招商引资,在招商引资方式上,要从传统方式向以信息化、国际化为核心的方式转变;在招商引资机制上,要从以政府的行政行为为主向以企业的市场行为为主转变;在招商引资服务上,要从提供咨询单项服务向提供咨询、代理、筹建、生产经营全程服务转变,率先构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的平台,成为利用外资集聚地和本地区现代制造业中心。一是面向重点区域招商。针对沿海地区生产成本不断提高、能源供应紧张和人才流动加剧,企业有意将生产加工基地向中西部转移的新情况,积极应对沿海省市资金内部“截留”现象,加大工作力度,主动出击,加强与沿海特别是长三角经济圈知名企业的联系,通过设立办事处、驻点招商等多渠道了解他们的投资、并购、重组意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二是瞄准重点目标招商。以打造现代化制造业基地为目标,招大商、引大资。尤其注重引进世界500强和国内外知名企业,促进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发展;注重引进与开发区现有企业关联性强的企业,促进产业集聚,通过招大引强,形成“簇群效应”,形成“大项目???产业链??产业群??产业基地”的招商方向,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各类开发区都要积极创新招商方式,大力拓展产业集群项目联合招商,围绕核心项目、重点产业,引进和培育一批产业集群骨干项目,促进上下游企业聚集和产业链延伸。三是积极开展以商引商。为招进来的项目搞好跟踪服务,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到招得进、留得住,通过为区内企业提供优良投资环境和优质服务,使客商自愿增资或推荐其他商家前来投资,达到以厂引厂、以商引商,办好一家,带来一批的效果。四是大力实施企业招商。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严格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中介拉动的原则,将招商主体由政府主导型向政府指导企业运作型转变,充分发挥我省及各市重点企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主体作用,以品牌为核心,狠抓“龙头”产品和终端产品拓展,不断延伸产业链条,鼓励企业通过重组、兼并、合资合作等形式实现资产的整合和企业的做大做强,推动企业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五是不断强化跟踪招商。对于有初步合作意向的项目,要锲而不舍,紧盯不放。六是坚持“走出去”招商。不断拓展招商渠道,采取招商代理制,采用网络信息对外宣传,主动出击,大力开展小分队敲门招商、点对点招商,切实增强招商引资的实效性。七是嫁接式招商。我省开发区内已有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较大、产品市场销售前景较好的企业,具备与外商合资、合作的优势,通过嫁接式合作,可以壮大势力,加速发展,形成“龙头”企业。八是组织参加各类重大活动。围绕我省优势产业、优势资源和发展方向,特别是“861”行动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策划和组织我省重点招商引资活动,特别要研究和改进办会模式,避免大轰大嗡式的低效能招商,反对无计划、无项目、无对象、无目的的外出招商,提高招商实效。重点办好全省最大的综合性会展????徽商大会,同时每年在境外举办一次有实效的招商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国内重点招商活动。

(五)千方百计扩大开发区出口

按照重点突破、多元发展、全方位开拓的方针,积极开拓新兴市场, 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做好重点出口企业的引进和扶植工作,增强企业出口创汇能力,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鼓励企业增强与跨国连锁商业网络的经贸合作,借助外方力量开拓市场。 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加快推进企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努力扩大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规模,促进出口产品升级换代,增强出口竞争力。全面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在重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占有较大国际市场份额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意识、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善于开拓国际市场的高新技术出口企业,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提高加工贸易的产业层次并增强国内配套能力。

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扩大出口,鼓励外商投资土地集约、就业吸纳容量大的出口型产业。配合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出口商品结构调整,稳定原有市场份额,提高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比重。

鼓励区内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拓展服务业国际市场,特别是以国际经济合作为载体的现代物流业、工程设计咨询、软件开发和建设业、旅游业、分销业等产业的对外投资,增加一般贸易出口收入和国际竞争力。 利用省级以上开发区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汽车零部件、电子、服装纺织品、食品加工等产业,着力培育出口加工基地和服务外包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开发区设立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

(六)珍惜土地资源,提高集约化开发水平

开发区赖以发展的土地资源日趋紧张.要合理规划,走集约化的道路,采取多种措施,挖掘存量土地潜力。一是向“闲置”要土地。制定相应措施,对违反出让合同约定,逾期不开发建设,甚至长期闲置的土地,通过收取闲置费、协议收回、无偿收回、公开出让等方式予以处置。二是向空间要土地。引导企业确立立体的用地观,向空间要土地,向“地下”要土地。充分利用“地上”和“地下”两大空间,多方引导企业内部挖潜,对厂房进行改造,鼓励企业使用工业标准厂房,节约用地空间。三是向时间要土地。在努力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的同时,加快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投入速度,加快项目建设周期,使有限的土地能在短期内产生可观的效益,有效缩短土地等各项审批程序环节。四是向管理要土地。引导企业努力探索一条通过加强各个管理环节节约用地的新路子。通过对企业的废品仓库、成品仓库或堆煤场等加强管理,充分利用这些场地,有效的节约用地。五是向科技要土地。变外延扩展为内涵挖潜,依靠科技提高土地的投入产出率,尽可能使用少量土地资源产生最大使用价值,实现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六是向规划要土地。在不影响消防通道,不影响周围建筑的情况下,重新布局、规划,鼓励业主经规划审批后在原厂房上加层,或利用超面积的绿化用地、空地建造厂房,以此引导企业通过合理规划集约用地。

(七)做好有关开发区升级和土地扩充工作

随着国家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外部环境日趋严峻。开发区申请扩充规划暂缓审批,导致开发区现有土地紧张,出现有项目暂时无土地的矛盾。预计“十一五”期间,国家政策有所放宽,开发区升级和土地扩充工作届时将成为一项重点工作。

我厅将积极为开发区的升级扩充做好服务工作。协助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对省级以上开发区进行存量土地资源调查,摸清开发区进一步发展的家底;协助省国土资源厅争取上报国务院的111个开发区审核材料能顺利通过;加大跑“部”力度,认真做好省级开发区的升级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扩建报批工作;对规模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经济发展好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在符合条件、确有必要急需扩充面积的前提下给予积极支持,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规划调整、扩充面积的审批工作;与省国土资源厅等省有关部门一起,对开发区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用地给予积极支持,尽量优先保证用地计划。

(八)抓好开发区规划和功能定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城市总规划,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修改完善开发区总体规划。搞好开发区功能定位,加强分类指导。要认清开发区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遵循开发区自身的发展规律,采取不同的发展战略。

一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城市总规划,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修改完善开发区总体规划。为适应城市发展建设的要求,设区的市可以根据城市总功能布局,完善开发区的规划,以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为主,在区内建立若干个园区,采取“一区多园”等形式开发建设。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要各有侧重、特色明显、多元并举、相互配套,要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形成层次递进、产业互补、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开发区发展新格局。设立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要按规定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二是搞好功能定位,加强分类指导。各开发区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地区及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自招商引资重点和产业发展方向,注重塑造各自特色,尽量避免产业、产品结构雷同。要认清开发区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遵循开发区自身的发展规律,采取不同的发展战略。国家级开发区要注重吸纳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产业转移项目,大量引进跨国公司大项目,建立研发中心和制造业基地,承担起全省参与更高层次国际竞争“领头羊”的历史重任。芜湖出口加工区要充分发挥国家政策和自身的功能优势,积极引进高科技项目和加工贸易项目,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努力扩大进出口。发展较快的省级开发区要在开发区建设已有相当水准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和扩大良好的发展态势,加大力度促进发展,继续积聚项目优势,完善开发区功能,创造自身特色。发展较慢的省级开发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建设好开发区为主题,强化政府推动和政策扶持力度,尤其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推动开发区早出形象,早出效益,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三是开发区建设和发展要与实施城市化战略结合起来,实行工业区、商贸区、生活区、文化区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功能配套,资源共享。要遵循现代化工业生产规律,以产业为纽带,以配套促聚集,打造优秀的产业平台,形成不同规模的产业群体,增强开发区的产业竞争力。开发区建设要节约用地,依法用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要尽量用非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要搞好经济补偿,保护好农民利益。

(九)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和考核制度

一是严格和完善开发区设立的论证机制。兴建开发区要经过专家、各部门充分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发展规划和预期目标。应考虑开发区的布点,严格控制数量,保持优惠政策的含金量,避免土地和政策资源的浪费,有利于形成开发区的规模效益;二是建立对开发区的分级考核机制。对省级以上开发区进行综合指标和经济指标的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开发区设立的可行性报告与预期发展目标实现情况,在3年(或者5年)期间内不能达到相应的指标则必须削减开发区面积乃至撤销开发区,退地还农;建立包括社会、经济、生态领域诸因素在内的综合政绩考核体系,使地方政府角色归位,从根本上消解地方政府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动力源;三是参照商务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评价办法》对我省开发区投资环境建立综合评价体系。激励开发区积极审视自身,找出差距,充分发挥业已形成的良好基础和优势,进一步优化综合投资环境开拓进取,从各方面入手提高开发区引资质量。四是制定投资项目用地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坚持供地量与投资额、产出效益、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挂钩,注重产业结构调整与土地使用调整的结合,突出土地工业化利用率,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十)创造开发区建设的良好环境

环境是加快开发区建设与发展的关键。开发区要高标准推进交通运输、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以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升级为重点搞好硬环境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通讯手段,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围绕加快开发区建设和发展,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更新理念,创新服务手段,建立快捷高效的管理服务网络。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依法行政,形成合力。

一是营造更加优良的引资综合环境。以《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和国家投资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依法下放外商投资核准权限,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公示制、AB角制等,建立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制度,经常听取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加大跟踪服务的力度,为投资者创造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要更加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鼓励企业通过管理创新、成本控制、加大研发投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不断提高竞争实力和发展动力,延伸产业链,形成具有集聚效应的产业群。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努力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向以综合环境优势吸引外资转变。

二是切实维护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重点治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问题,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禁止强行摊派和变相收费,禁止利用行政手段以协会、学会等名义向外商投资企业收费;有关部门要编印《安徽省行政性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手册》,发给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凡未列入手册的行政性收费项目,企业不但可以拒绝,而且鼓励直接举报。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打造诚信政府,坚决兑现引资承诺,坚定外商在安徽的投资信心,营造全社会“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三是适时修改完善《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为促进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发展,加强对省级以上开发区的管理服务并提供法律保障,力促省政府法制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商务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04]35号)规定,按照现行部门职能分工和开发区工作实际,对《条例》进行修订,拿出修改意见,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定。在《条例》中,将精简高效、务实亲商的省级以上开发区管理体制制度化,明确省级以上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职能、管理权限,并根据授权行使同级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经济协调与管理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