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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上传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产出机构: 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jl.gov.cn/szf/gkml/201901/t20190103_5459539.html
发布日期: 2019-01-03   
上传时间: 2019-09-18   
政府发文编号: 吉政办发〔2018〕51号   
作者:

 

关键字: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18〕5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全省县域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推动实现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县域工业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新一轮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科技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打造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特色鲜明的创新型主体,探索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创新驱动模式,促进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西部生态经济区协调创新发展,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县域发展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发展。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始终把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和“四新经济”作为主攻方向,整合优化县域创新创业资源,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县域创新创业格局,把科技创新真正落到产业发展上,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支撑。

——人才引领创新。实施更加积极的县域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和育人、引人、用人政策,优化人才宜居、宜创、宜业环境,改革县域人才评价标准和职称评聘制度,加快集聚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夯实县域创新驱动的人才基础,充分发挥人才在创新中的引领作用。

——遵循需求导向。以县域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为导向,提高科技创新供给质量和效率,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坚持绿色发展,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的文明县域。

——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结合县域发展水平和定位,统筹优势科技资源,合理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确定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做强做大县域支柱产业,实现县域差异化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县域创新发展环境显著改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传统优势产业加快转型,涌现一大批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特色小镇和科技型企业,与东北亚区域周边国家和国内先进省份的科技协同创新和产业融合体系初步构建,创新资源集聚水平显著提高,创新主体充满活力,创新体系协同高效,创新效率大幅提升,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为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发展驱动力实现根本转变,科技优势全面转化成产业优势,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全面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做强做大,高质量发展能力和东北亚区域辐射能力显著增强,不断与东北亚区域周边国家、国内先进省份的科技协同创新和产业联合体系深度融合,为全面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创新型县(市、区)和创新型乡镇。

鼓励县(市、区)以建设创新型县(市、区)和创新型乡镇为目标,立足全省“一主、六双”整体布局和自身区位特征、产业基础与科技资源,聚焦特色优势产业,融合国际国内资源,大力推进科技协同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各具特色的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模式和路径。抓住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战略机遇,发挥我省在东北亚地区的区域优势,积极推进与东北亚地区国家和国内先进省(市)广泛深入合作,建立高层次、多形式、宽领域合作机制,形成新材料、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县域首位产业开放、融合发展大格局。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契机,加快数字县域建设,促进“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与我省县域经济深度融合,提升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立足特色优势产业,以创新型产业和创新型企业培育带动创新型县(市、区)和特色产业小(城)镇、专业小镇、技术创新专业镇等创新型乡镇,建立完善创新型县(市、区)和创新型乡镇评价与奖励机制。(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财经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驱动县域产业转型升级。

以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为战略目标,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生态绿色高效安全的现代农业技术,支持黄金玉米带、黄金水稻带区域发展现代绿色农业,支持畜牧大县和畜牧养殖优势区域发展现代绿色畜牧业,开展先进技术和模式集成创新与应用推广,加快破解我省农业发展资源约束性强、组织化程度不高、优质农产品供给不足、产业链条过短等问题。聚集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等现代生产要素,建设以农业全链条增值和品牌化发展为导向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构建融合多功能、轻简高效益、绿色可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加快技术引进和集成创新,推动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智能绿色制造等新兴产业,实施一批重点配套工程,引领支撑各县(市、区)加快形成1-2个特色鲜明、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补齐服务业“短板”,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在服务业的广泛应用,鼓励企业创新服务业态,加快城乡要素、产业、空间在县域深度融合,促进服务业向集群化、高端化、特色化和智慧化发展,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动要素跨界流动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打造县域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促进县域一二三产业同步升级、协调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省商务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市场监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壮大创新创业型企业。

运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立足区位特征和资源优势,找准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着力点,围绕产业链需求布局创新要素,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龙头企业。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培育壮大一大批成长性好、成长潜力大的企业和一批能够引领新模式、新技术发展,市场潜力巨大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推动县域内企业与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联办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辅导基地,引导科技成果对接特色产业需求转移转化,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县域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大力发展县域科技信息咨询、专利法律服务、技术标准和评估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加强配套扶持和服务。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县域创新创业。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上市,引导县域科技企业有效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创新创业人才根基。

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为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松绑助力。引聚国内外科技领军人才为县域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岗、离岗、自办、合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挂职,围绕县域特色产业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完善落实股权期权等激励措施,给予创新人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合理回报。健全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机制,建立符合县域基层人才队伍发展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在人才选拔、职称评聘、继续教育等方面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确保基层人才发展有空间、上升有通道、待遇有保障,扎根基层创新创业。创新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服务、激励、管理等机制,围绕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选派多种形式科技特派团,丰富法人科技特派员等类型。大力实施能人回乡、工商兴乡、社会助乡“三乡”工程,促进“吉人回乡”“上山下乡”,探索建立返乡创业风险分担机制。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计划和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农民技术员培养计划、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造就更多优秀“土专家”“田秀才”,组织“新农民品牌创业创新”活动。(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创新创业平台载体。

科学编制县城总体发展规划,优化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布局,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纳入县城总体规划统一管理,建设一批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产业发展和创新产业需求,依托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机构等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星创天地、众创空间、创客之家和农科驿站等创新创业平台,加强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农村电子商务主体,鼓励电子商务创业,加快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实现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在我省县域全覆盖。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契机,聚焦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生态等,着眼新技术、新产业、新动能,深入实施“大数据+”“互联网+”等,推动“数字吉林”建设在县域落地落实,充分释放数字化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和倍增作用。推动县域生产力促进中心向专业化、规范化转变,提升知识产权代理、交易、咨询、评估等服务能力和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驱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精准对接贫困地区科技需求,引导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加快先进、成熟、适用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和集成示范,提升县域发展的内生动力。强化扶贫专项资金引导,建立行业部门和社会力量联合帮扶机制,以创业式扶贫带动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地区的创新创业潜能。推进创业式扶贫,大力扶持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对农户的辐射带动能力。通过“企业+基地+贫困户”“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方式,把贫困户纳入产业化经营链条,提高参与度和受益度,降低返贫率。鼓励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包村扶持,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县和深度贫困村的产业、技术、人才支持。积极落实国家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政策,大力推进我省西部贫困地区盐碱地改良,加快脱贫致富和乡村振兴。(省扶贫办、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民生科技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持续利用,加快绿色发展,实施黑土地保护、河湖连通、水土保持、盐碱地治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重大工程,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项目建设,发展高值高效生态农业和特色产业体系。围绕重大慢性病防控、人口老龄化应对等人口健康重大问题,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医养结合、文养结合,深入开展“健康生活、悦动吉林”活动,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快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宽带吉林”工程,全面铺开县域接入网、城域网升级改造,完善网络建设,实现城乡“三网合一”,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步发展。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县(市、区)产业特色和发展潜力,加大对经济发达镇、特色产业小(城)镇、专业小镇、技术创新专业镇的支持力度,建设美丽乡村。(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营造县域创新创业良好生态。

深化简政放权,精简办事流程,增效监管服务,破除制约县域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省、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建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县(市、区)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完善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动机制,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基数+增量返回”等优惠政策。加强各类创新创业政策衔接配套,逐步完善落后产能退出补偿机制。面向县域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和企业等创新创业主体,加强政策解读培训,帮助创新创业主体更好享受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确保政府引导性投入稳步增长。引导银行、保险、证券、创投等金融和民间资本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前提下,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支持县(市、区)办好一批有影响力的科普类平台,结合新型职业农民科技培训、星火科技培训、阳光工程培训等开展科技教育和科普服务,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升。(省委编办、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市场监管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委财经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建立适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体系。省、市两级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县(市、区)政府要将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纳入重点任务,加大组织实施力度,提高县域科技管理部门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强对乡镇创新创业指导,提升县域科技创新水平。(省科技厅负责)

(二)加大支持力度。

深化扩权强县改革,探索扩权强镇改革,激发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活力和潜力。支持国家、省级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在县域落地,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要加大对县域创新创业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县(市、区)要设立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方式支持县域企业发展。(省委财经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监测评价。

配合实施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健全全省相关数据联动与共享机制,开展县(市、区)创新能力监测与评价工作,相关科技统计指标监测到县(市、区)。制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建立县域创新能力评价制度和体现区域差异与进步速度的创新能力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在创新能力评价基础上的绩效拨款制度,在重大项目实施、高层次急需人才引进、科技研发和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对考评先进的县(市、区)、先进乡镇予以优先支持。将县域创新能力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宣传总结。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营造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舆论氛围。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和交流研讨,及时发现新典型,总结新模式,探索新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和表彰,营造全社会支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局面。(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