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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政府部门及人民团体科普能力定量评价

产出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提交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产出日期: 2019-01-15   
发布日期: 2019-04-12   
作者:

 

摘要: 
关键字: “十二五”;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科普能力;定量评价

各级政府部门和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一直是开展科普工作的重要主体,但由于职能定位,以及对科普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各部门的科普能力建设水平存在一定差别。对各部门的科普能力进行评价,是客观存在的决策需求。目前国内外对科普能力评价的研究多集中于国家和区域等宏观层面,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选择也较为多样化,但对各部门科普工作进行评价的研究尚属空白。本文拟对“十二五”期间30家部门的科普能力进行定量评价。

本研究拟基于科普统计调查数据,以各部门为研究对象(见表1),从总体层面和部门层面两个维度,对各部门在“十二五”期间的科普能力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下文所述每个部门的数据,包括了该部门从中央、到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四级单位的数据,如科协组织数据,包括了中国科协、各省科协、各市科协和各区县科协的全部数据。

表1  研究对象覆盖范围

序号

部门名称后

序号

部门名称

1

发展改革部门

16

体育部门

2

教育部门

17

安监部门

3

科技管理部门

18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4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含国防科工委)

19

林业部门

5

民族事务部门

20

旅游部门

6

公安部门

21

地震部门

7

民政部门

22

气象部门

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3

粮食部门

9

国土资源部门

24

中科院所属部门

10

环保部门

25

社科院所属部门

11

农业部门

26

共青团组织*

12

文化部门

27

工会组织*

13

卫生和计生部门

28

妇联组织*

14

质检部门

29

科协组织*

15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30

其他部门

 

注:名称后标注*号的为人民团体

对科普能力进行定量评价,需要对构成科普能力的各类要素进行综合评价。结合实证研究支撑数据的可获得性、客观性和稳定性等要求,综合考虑科普投入(人员、设施、经费等)、科普产出(科普媒介、科普活动等)等要素,本文从全国科普统计数据出发,将部门科普能力分为科普人员服务能力、科普基础设施能力、科普创作与传播能力、科普活动组织能力、科普经费保障能力、科普政策支持能力这6个能力维度。并通过层次分析法和专家调查方法,设计一套既包含绝对指标,也包含相对指标的科普能力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以此为基础构建基于权重的科普能力建设综合评价定量分析框架。评价体系借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人类发展指数(HDI—Human Development Index)指标计算方法的思路,采用阈值法处理数据,即以指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差距进行数学计算,评价值取值范围介于0-100之间。

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

    第一,各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努力开展科普工作。《科普法》指出:国务院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有关的科普工作;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应当组织和支持科学技术工作者和教师开展科普活动,鼓励其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科普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做好科普宣传工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体育、气象、地震、文物、旅游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各自的工作开展科普活动;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科普活动。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各部门的科普能力表现有高有低,但都在努力完成自己的科普职责,比如科协在人员、场馆、经费、活动等方面都排在各部门第一位,确实发挥了科普主力军的作用,中科院和社科院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了很多科普工作等。

    第二,部门需要协调发展科普能力。根据总体和年度的具体表现可以看出,在六个维度上“科普人员服务能力”整体表现较好,但后两年呈现减弱的状态,说明这方面能力建设尚需要有意识去强化。同时,“科普经费保障能力”、“科普基础设施能力”、“科普活动组织能力”逐年弱化的态势也显示这三方面能力建设不能掉以轻心。“科普政策支持能力”虽然整体有所改善,但仍急需加强。

 第三,各部门需要更加努力出台科普政策。科普工作的推进离不开强有力的公共政策的支持。从六个维度的数据对比发现,“科普政策支持能力”得分最低,是各项能力中最急需改善的。《科普法》指出: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科普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从研究过程中收集的具体政策文本来看,各部门的科普政策主要还是集中在科普活动相关支持性政策,规划类的政策出台较少。因此,各部门仍需加强科普工作意识,强化对不同政策手段和工具的运用,对职能范围领域内的科普工作通过政策手段进行系统性的规划和部署,使本部门科普工作和业务工作互促并赢。特别是国家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能上应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并对科普政策法规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此文为缩略版,全文见《中国科技资源导刊》201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