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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上传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产出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zang.gov.cn/zwgk/ghjh/201811/t20181121_171607.html
发布日期: 2018-11-20   
上传时间: 2019-04-02   
政府发文编号: 藏政发【2017】24号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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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加快推进西藏教育现代化,深入实施教育强区战略,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西藏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特殊关怀下,在全国人民的无私援助下,自治区党委、政府进一步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现代教育发展路子,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西藏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覆盖每个学段的民族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教育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更加牢固,为我区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双语教育全面推进。组织编写编译了系列双语教材、教辅资料和双语读物,开发、译制、引进了基本满足双语教育需要的学科资源、专题资源和地方特色资源,建设了双语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双语教育体系实现全学段覆盖和普及,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全面完成国家一类、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完成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12个。

(二)学前双语教育快速发展。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双语幼儿园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启动实施农牧区两年、城镇三年学前双语教育工程,新建(在建)乡镇幼儿园451所、村级幼儿园470所、城镇幼儿园47所。办园规模快速扩大,普及水平大幅提高,保教质量不断提升。有幼儿园882所,在园幼儿87951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61.49%。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全面完成“两基”攻坚任务,积极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学校布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西藏自治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新建、改扩建小学832所,初中92所,新建特殊教育学校3所,依托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了特殊教育中职部。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20个县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有小学826所,教学点322个,初中97所,特殊教育学校5所;有小学在校生292290人,初中在校生122720人(含内地西藏初中班在校生5200人),特殊教育在校生695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

(四)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新建6所、改扩建21所普通高中,新建3所、改扩建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开展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办学水平和培养质量稳步提升。有普通高中学校30所(含完全中学4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3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所;有在校生86117人(含区内外中职在校生17656人,内地西藏高中班在校生10500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4.47%。

(五)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不断加强。启动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突出就业导向,积极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3所学校成功申报获批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与266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在每个市(地)重点办好一所标准化中等职业学校,新建3所、改扩建6所中等职业学校,完善3所高职院校基础设施。全区有高职高专院校3所,在校生11017人;县级职教中心74个,年培训达3万人次。

(六)高等教育办学水平稳步提升。围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高原科学与技术两大特色学科群建设,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推进“211”重点大学建设和省部共建,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博士学位授予点实现“零”的突破。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42个本科专业覆盖12个学科门类。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与指导服务,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全区有普通高校6所,本专科在校生34203人、研究生1476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9.45%。

(七)内地办学不断深化。新建珠海西藏中学。完成了初中、普通高中学制改革,有序推进各民族学生混合编班教学。逐步扩大高中招生规模,达到年招生3300人。全国21个省市18所初中、14所高中(含5所完中)举办西藏班(校),56所示范性高中招收西藏插班生,48所中职学校举办内地西藏中职班,在校生达到1.97万人。内地办学已成为西藏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八)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依托区内外高校开发各类培训资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初步建成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与岗位聘任、职称评聘、执业注册挂钩的制度。基本建成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符合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终身教育体系。全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读生3.23万人,全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30%以上,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0.52%。

(九)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教师队伍培养培训体系,实施“国家、自治区、地市、县、学校”五级教师培训,新建10个双语师资培训中心,完成“国培”“区培”4.1万人次。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大力推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注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了教师考核评价、表彰激励机制。基本建成了一支政治可靠、师德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68%、99.33%、97.54%,高校副教授职称以上教师比例达到36.88%。

(十)教育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不断完善“国家为主、省级统筹”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投入逐年增长。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三包”延伸扩大到15年,标准达年生均3000元。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并将县级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农牧民子女学生纳入地方试点,标准达年生均800元。全面实施学前至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实行普通高校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补政策。建成了学前至研究生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各类学生资助政策达37项,实现了“应助尽助”。

表1:2011—2015年西藏自治区教育经费情况

单位:亿元、%

年  份

 类  别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支出

80.74

91.33

110.37

142.64

178.93

财政支出

775.68

933.97

1049.06

1240.27

1424.81

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10.41

9.78

10.52

11.5

12.56

财政支出增长幅度

37.88

20.41

12.32

18.23

14.88

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增长幅度

27.85

13.12

20.85

29.24

25.44

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支出比财政支出增长幅度

-10.03

-7.29

8.53

11.01

10.56

 

(十一)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累计投入教育基本建设资金111.7亿元,实施了农牧区双语幼儿园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改造、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一期)、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周转房建设、“教工之家”建设等工程。在高寒偏远农牧区寄宿制学校实施暖廊、澡堂、菜窖、饮水“四有”工程。农牧区中小学D级危房全面消除,校舍总面积达到926.2万平方米,“教工之家”覆盖面达80%。

表2:2011—2015年西藏自治区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类别

“十二五”合计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合计

1,117,082

122,579

180,607

180,280

394,201

239,415

小学

518,653

49,709

78,959

78,834

173,904

137,247

初中

102,498

23,020

16,458

10,603

22,017

30,400

普通高中

95,154

9,177

6,417

13,584

50,076

15,900

中等职业学校

51,458

3,558

19,065

15,980

11,647

1,208

普通高校

83,006

13,797

0

17,879

28,320

23,010

幼儿园

239,372

17,709

45,708

40,568

103,737

31,650

其他

26,941

5,609

14,000

2,832

4,500

0

 

表3:西藏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校舍情况

单位:平方米

    年 份

    类 别

2010年

2015年

增量

    合 计

6,283,216

9,261,849

2,978,633

小学

2,392,559

3,699,794

1,307,235

初中

1,749,713

2,033,799

284,086

普通高中

779,630

1,208,645

429,015

中等职业学校

194,655

428,815

234,160

普通高校

1,010,494

1,182,603

172,109

幼儿园

145,780

668,142

522,362

特殊教育

10,385

40,051

29,666

(十二)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快。实施西部高校校园网、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和“三通两平台”试点等工程。远程数字教育资源实现全覆盖,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逐步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在全区各高校和中职学校建成了校园网和计算机网络教室,796所中小学校接入互联网,配备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终端9347套,建成中小学校计算机教室758间。

(十三)教育援藏力度持续加大。教育援藏体系全面建成,17个省市对口支援7市(地)基础教育,中东部7个职教集团和13所民办本科高校对口支援7市(地)中职学校,27所内地高校“团队式”对口支援西藏高校,教育部15个直属单位对口支援教育厅所属单位。落实援助资金12.74亿元,援建校舍48.57万平方米,赠送图书资料49万册,援建实验室50个,派进援藏人才5400人次,培训师生和管理干部8300人次。

(十四)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厘清教育权责清单,推进大中小学章程建设,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学前双语幼儿教育体系改革项目”“藏医藏药专业人才培养项目”两个国家教改试点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普通高考加分项目,实施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农牧民子女录取比例达到70%以上。内地西藏班(校)高考招生实行重点本科、普通本科分别划线制度,中考内地西藏班(校)与区内毕业生统一试卷、高中散插班招生统一划线。改革小学师范教育培养模式,实行小学全科教师培养。

(十五)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长效机制,深化中国梦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教育、新旧西藏对比教育,广泛开展“三联三进一交友”“手拉手心连心”等民族团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修订大中小学《思想政治》地方教材,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者培训基地,成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在全区74个县建设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新建4个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实施校园文化示范学校建设工程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深入推进,教育管理不断加强,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增强。深入开展阳光体育和校园足球活动,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卫生防疫和禁毒防艾工作,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关心学生学习生活,推进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快乐学习、全面发展。

(十六)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达1733个,党员2.75万人,高校“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实现了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牢牢把住了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有力抵御了达赖集团和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认真落实自治区十项维稳措施,着力构建教育系统维稳长效机制,实现了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表4:“十二五”西藏教育发展情况

                                                                单位:所、人、%

 

学前教育

小学

初中

高中阶段

特殊教育

高等教育

2010年

学校数

119

872

93

35

2

6

在校生

23,414

299,635

138,992

63,341

257

31,827

入学率

24.5

99.2

98.2

60.1

23.4

2015年

学校数

882

826

97

39

5

6

在校生

87,951

292,290

122,720

86,117

695

35,679

入学率

61.49

98.94

96.24

74.47

29.45

注:高等教育在校生不含西藏籍内地高校在校生。

二、挑战与机遇

面临的困难。由于自然、历史和社会等原因,西藏教育与党和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盼相比,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在西部十二省区处于落后地位。主要表现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艰巨,城乡之间、县域之间、校际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职业教育发展滞后,规模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契合度低;高等教育办学空间不足,布局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不尽合理,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发挥不够;教师队伍结构性短缺问题突出、整体素质不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教育教学质量亟待提高,教育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教育系统自身治理能力有待加强,经费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

面临的挑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机器人、三维(3D)打印等现代技术深刻改变着思维、生产、生活和学习方式,优先发展教育,构建现代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培养大批创新人才,已成为西藏教育面临的重大课题。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迫切需要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快培养各类紧缺人才。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各族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迫切要求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对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日益增长,教育体系、结构和布局面临深刻挑战。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更加紧密,以学习者为中心,注重能力培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个性化学习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教育模式、形态、内容和学习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教育治理呈现出多方合作、广泛参与的特点。反分裂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教育作为争夺下一代的主阵地,打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增强“五个认同”、促进交往交流交融任务仍然艰巨。

面临的机遇。“十三五”时期,是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教育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心系西藏、重视西藏、支持西藏,中央的治藏方略为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为西藏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带一路”、“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战略深入实施,为西藏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牢固树立教育强区理念,更加重视教育在稳藏、治藏、兴藏和建藏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为西藏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全区各民族团结和睦,社会持续和谐稳定,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不断增强、教育观念持续转变,为西藏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为加快推进西藏教育现代化提供了强大动力。

综合判断,西藏教育正处在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挑战。必须认清发展大势,牢牢把握战略机遇,积极应对风险挑战,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规律的认识,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质量观、人才观,勇于实践,善于创新,不断开创西藏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表5:2015年西藏各级各类教育与全国发展水平比较

教育层次

        指  标

 西  藏  

(2015年)

全国平均水平(2015年)

学前教育

毛入园率(%)

61.49

75

小学教育

适龄儿童入学率(%)

98.94

99.88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

37.42

53.17

生均校舍面积(平方米)

12.66

6.95

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平方米)

4.02

3.3

生均图书册数(册)

16.33

20.44

生均仪器设备值(元)

1273.27

1044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台)

11.13

9.97

初中教育

毛入学率(%)

96.24

104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

45.41

60.75

生均校舍面积(平方米)

17.31

12.76

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平方米)

6.16

5

生均图书册数(册)

22.83

34.42

生均仪器设备值(元)

1387.32

1746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台)

9.60

15.12

高中阶段

教育

毛入学率(%)

74.47

87

普职比

7.86:2.14

5.9:4.1

普通高中教育

生均校舍面积(平方米)

20.85

19.85

生均图书册数(册)

27.80

35.21

生均仪器设备值(元)

2569.52

2999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台)

9.19

15.87

中等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14.01

28.71

生均校舍面积(平方米)

27.15

17.39

生均图书册数(册)

21.89

25.73

生均仪器设备值(元)

10119

5010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台)

19.68

20.05

普通高等

教育

毛入学率(%)

29.45

40

普通高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

36.88

41.9

普通高校生均校舍面积(平方米)

34.58

28.03

普通高校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平方米)

16.10

14.09

普通高校生均图书册数(册)

105.25

75.96

普通高校生均仪器设备值(元)

14595.31

12766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教育强区战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务实导向、质量导向,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优化教育结构,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和学校稳定,为建成安居乐业、保障有力、家园秀美、民族团结、文明和谐的小康西藏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牢固树立抓教育就是抓发展、抓教育就是抓民生、抓教育就是抓稳定、抓教育就是抓生态、抓教育就是抓人力资源的思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才资源开发需要,适度超前规划、优先发展,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创新育人模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全过程,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坚持内涵发展。以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为主题,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基点,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办好每一所学校、发展好每一位老师、教好每一个学生。

——坚持服务导向。服务国家、自治区发展战略和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教育发展要主动适应西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建设需要,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培养造就高素质建设人才,培育创新动力。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问题、补齐短板,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更为多样教育的需求。

——坚持促进公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教育民生首位效应,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结构布局,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突出教育精准扶贫,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力度,努力使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均等化的教育服务、接受到更有质量的教育,让人民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改革创新。立足基本区情,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基层特别是学校和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育交流合作,通过改革、开放和创新,解决发展难题,激发发展活力,推动事业发展。

——坚持依法治教。按照“依法治藏”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更加注重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依法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保障各族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和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学校教育的活动,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教育工作全过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强化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西藏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

体系结构不断优化。各级各类教育协调贯通,办学体制机制科学合理,教育供给形式内容不断丰富。学前双语教育水平大幅提升,义务教育县域均衡全面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终身教育、终身学习体系不断完善。

支撑条件更加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基础设施和教育信息化技术装备达到国家标准,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明显提升,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基本建立管办评分离机制,进一步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教育合作交流不断深入,教育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基本实现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任务和教学计划全面完成,创新创业教育取得新进展,服务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教育公平惠及全民。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人才培养与考试招生制度日趋完善,教育精准扶贫全面完成,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四)事业发展目标

学前教育。普及学前三年双语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探索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基本构建起以公办园为主、“广覆盖、保基本”的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95%,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5%,双语教育普及率100%、小学数学课程开课率100%、中学数理化生课程教学计划完成率100%、中学理化生实验课程开出率100%,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高职有效衔接,结构规模更加合理,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区内和区外职业教育优势互补,有西藏特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架构基本建成,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完善。职业技术学校国家目录规定课程开出率100%,职业教育办学实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9.2万人,其中区内高校研究生4000人,普通本专科生3.6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高校布局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基本合理,办学特色更加突出,部分高校和学科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引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

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保障特殊教育质量,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推进全纳教育,全区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60%以上,力争使每一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终身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继续教育体系更加完善,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2年,新增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1年。

教师队伍。教师队伍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和“四个引路人”要求,培养一批教育专家、教学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表6: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阶段

   

在园人数

87951

127500

毛入园率(%)

61.49

85

义务教育阶段

   

在校生(人)

415010

427500

义务教育巩固率(%)

90

95

高中阶段

   

毛入学率(%)

74.47

90

在校生(人)

86117

127500

高等教育

   

毛入学率(%)

29.45

40

在校生(人)

76746

94000

其中:普通本专科(人)

74532(34203)

90000(36000)

研究生(人)

2214

400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8.8

10.2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

13.1

注:1.高等教育在校生含区内外西藏籍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

  2.普通本专科一栏括号内为区内所属高校在校生人数,研究生包括区内外所有全日制在校生。

四、主要任务

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主题,以教育的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牢把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高教师素质,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育人水平。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大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坚持把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思想,牢固树立西藏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思想。加强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西藏和平解放史、新西藏发展史和“长征精神”“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教育,加强国家意识、中华民族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科学精神教育,加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教育,不断增强学生“五个认同”“四个自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各级各类学校课程,着力构建核心价值观教育长效机制,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和研学旅行等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强化实践养成、促进知行合一。努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协同加强青少年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努力培养学生高尚品格和担当精神,引导学生以国家富强、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为已任,树立自觉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宏伟志向。(教育厅、宣传部、团区委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学校、班级、宿舍创建活动,开展“手拉手心连心”“结对子一帮一”等民族团结实践体验活动,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打牢各民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教育、新旧西藏对比教育和感党恩教育,深入开展“新西藏新发展新变化新生活”主题教育活动。深化民族团结示范校创建工作。培育选树宣传评选表彰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督导评估内容。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军史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文物古迹等资源,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的作用,开展民族团结体验活动。(教育厅、宣传部、民宗委、文化厅、文物局、团区委、国动委负责)

改进创新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深入开展“三联三进一交友”活动,构建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充分发挥品德课、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创新教学方法,丰富教学手段,增强课堂教学实效。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建好管好用好网络阵地,大力推动网络育人。规范师生自媒体管理,做好重大活动和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的网上舆论引导。改进学生思想政治考试考核方式和评价机制,健全教学质量测评体系。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到高校作形势报告制度。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推动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宪法教育,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治实践教育,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素养。加强无神论教育,引导学生从小崇尚科学文明,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淡化宗教消极影响。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校史馆、德育室、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场馆建设,加强校报、校刊、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橱窗等阵地建设,努力营造良好育人氛围。(教育厅、宣传部、司法厅、网信办负责)

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以全面增强学生体质和意志品质为目标,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将体质改善情况作为教育质量监测和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健全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实现90%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中小学校体育装备,改革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体系,因地制宜强化体育课教学和课外锻炼。大力扶持校园足球等各类体育社团发展,推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广泛开展各级学校体育联赛和民间传统体育比赛。着力推动高校大学生体育锻炼,广泛开展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大力培养学生运动兴趣、运动技能、运动习惯,基本实现学生熟练掌握一项以上运动技能的目标。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卫生与健康工作,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学生主动防病意识。推动各地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学生近视发生率。注重各级各类学校心理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在学校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保健能力,培养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的一代新人。(教育厅、卫计委、体育局、团区委负责)

提高学生文化修养。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以提高学生艺术素养、陶冶高尚情操、培育深厚民族情感、激发创新意识为导向,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改进学校美育教学,鼓励特色发展,统筹整合学校与社会美育资源,健全美育评价机制,推动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开展艺术类第二课堂教育活动,将艺术实践活动纳入课程管理,促进每个学生形成一两项艺术特长和爱好。积极引导学生阅读欣赏中外文学艺术经典,鼓励高雅艺术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进校园。开展校训、家训育人活动。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各类文化资源,广泛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培育青少年学生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教育厅、文化厅、文物局、团区委负责)

增强学生生态文明素养。强化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教育全过程,鼓励学校开发生态文明相关课程,加强资源环境方面的国情与世情教育,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广泛开展可持续发展教育,深化节水、节电、节粮教育,引导学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形成可持续发展理念、知识和能力,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领社会绿色风尚。(教育厅、环保厅负责)

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丰富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探索开展中小学国防教育综合社会实践和示范校创建活动试点,继续推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加强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拓展学生军训综合育人功能,提升青少年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教育厅、西藏军区政治部、国动委负责)

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践行知行合一,从中小学做起,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教育和勤工助学等活动,加强对学生科学素质、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强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注重增强学生实践体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和各种形式的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游基地和目的地。构建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把志愿服务纳入社会实践活动课程,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主题活动,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把志愿服务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支持高校广泛开展大学生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促进学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区情、增长才干。(教育厅、旅发委、团区委负责)

专栏1  灵魂塑造工程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和反分裂斗争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牢祖国观念、人民观念、党的观念和社会主义观念。

建立健全核心价值观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教师队伍的示范作用,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中小学《道德与法律》课程和自治区《思想政治》地方课程,深入挖掘藏语文、汉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用核心价值观塑造学生的灵魂。

深化民族团结教育。开发编写民族团结教学资源,培养培训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教师,开设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课,健全完善“三联三进一交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教育厅、宣传部、团区委负责)

(二)巩固完善双语教育体系

依法推进双语教育。依据法律,遵循规律,结合实际,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区语委、教育厅、民宗委、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健全完善双语教育体系。坚持把双语教育贯穿始终,以藏汉双语兼通为基本目标,以提高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为重点,科学制定各学段双语教育目标和教学重点,建立完善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地方和校本课程为补充、教学方式与学生学习能力相适应、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满足需要、从学前到中小学各学段有效衔接的双语教育体系。(教育厅、民宗委负责)

规范双语课程和教材管理。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合理设置中小学课程,开齐开全课程,保证教学课时。全面开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同时开设藏语文课程。加强双语教育研究和课堂教学指导,完善双语教育质量监测反馈机制并实现全覆盖。优化校园双语环境,提倡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教材建设的意见,统一组织规划藏语言文字教材建设,强化教材思想性,充分体现“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教材。完善双语教材编写、翻译、审查程序,实行编审分离,强化双语教材的政治审查,提高双语教材编写、翻译质量。规范教材选用,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地方课程教材选用自治区统一组织编写审查的教材。积极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手段,依托内地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建设基本满足西藏双语教育需要的教学资源。(教育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网信办负责)

(三)调整优化教育结构

推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强化政府对教育资源配置的统筹权,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城乡、农区牧区、腹心地区与高寒高海拔边境地区协调发展。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教育基础薄弱地区、高寒高海拔地区、农牧区、边境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地倾斜。推进教育园区建设,实施学区制管理,推动教育设施、设备和师资等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共享,推进城区和教育基础较好地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负责)

优化城乡基础教育布局。合理布局学前双语教育机构,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村或联村办好必要的幼儿园或教学点。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统筹配置教育资源。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学校、幼儿园,实行“交钥匙”工程,促进学校、幼儿园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按照就近入学、相对集中和优化配置的原则,加快集中办学步伐,合并减少规模小、办学质量差的学校。集中办好寄宿制学校,将高海拔牧区初高中学生适度集中到市(地)所在城市等条件较好的地方上学、集中管理,将小学生适度集中到条件较好的县城或乡镇上学。进一步办好边境地区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负责)

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在生源充足的市(地)新建、改扩建6所中等职业学校。优化区域布局,支持条件成熟的市(地)结合当地经济产业发展需求兴办高等职业教育。(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编办负责)

优化高等教育空间布局。按照“扶需、扶特、扶强”的原则,优化高等教育布局,拓展高等院校办学空间,推动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城区“三区融合、联动发展”。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推进西藏大学集中办学,继续推进西藏民族大学新校区建设,整体搬迁西藏藏医学院、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推进西藏农牧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改扩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负责)

(四)加快普及学前双语教育

实施第三期学前双语教育行动计划。统筹地市、县、乡、村四级幼儿园建设,实施学前双语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和高寒高海拔地区幼儿园供暖工程,配齐配足玩教具,改善办园条件,有序扩大城乡学前教育资源,解决“入园难”问题。以扩充资源为核心、加强师资为重点、健全管理为支撑,建立完善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覆盖城乡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网络。研究制定幼儿园编制标准,配齐配足保教人员。根据幼儿园办学需要,逐步调整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编办负责)

提高保教质量。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强自治区统筹,落实市(地)、县级人民政府发展学前教育和幼儿园监管的主体责任。根据学前幼儿年龄特点,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从培养幼儿学习语言的兴趣、开发幼儿的潜能出发,合理设计语言教学活动,在生活、游戏、健身等活动中为孩子创设语言学习环境,提高幼儿的双语能力。加强幼儿园教育常规管理,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科学规范保教行为,重视习惯养成教育,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积极探索开发丰富多彩的学前双语教育资源。积极鼓励公办、民办幼儿园创建优质园,并以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等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完善幼儿园办园质量监测与指导机制,将所有幼儿园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学前双语幼儿园规范运行、健康发展。(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负责)

专栏2  学前双语教育普及工程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体系。到2020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规范保教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实现学前双语教育普及率100%。依托每所乡镇小学、村小学和教学点附设双语幼儿园,在人口500人以上的行政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配套完善城镇幼儿园,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城市新建和改造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高寒高海拔地区幼儿园供暖工程。(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负责)

(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标准,结合西藏实际,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科学编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逐县(区)、逐校建立标准化学校建设台账。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四有工程”、高寒高海拔地区学校供暖工程、风雨操场建设工程,建立城市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自治区地方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教育投入20%用于城市学校校舍安全保障,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逐步实现学校布局和校园规划合理,学校建设满足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要求,校舍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设备达到国家配备标准。(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负责)

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全覆盖,基本实现县域内校际间资源均衡配置。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编办、住建厅负责)

创新义务教育发展模式。各地根据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实际,以就近就便为基本原则,探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化管理,鼓励建立学校联盟,鼓励同层次学校之间开展结对扶持、联合办学。支持探索集团化办学,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倡城镇优质学校对口帮扶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促进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教育厅负责)

巩固提高普及成果。建立义务教育巩固率监测系统,全面落实县(区)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建立行政督促复学机制,推动政府、学校、家庭、福利机构、共青团组织和社区联保联控,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保联控机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农牧区、边远地区、高海拔牧区等重点地区和小学高年级、初中等重点学段以及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女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继续采取“一人一案”方式解决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规范为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落实辍学登记、报告、劝返制度,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月报告和季度通报制度。建立帮扶学习困难学生责任制度,因地制宜促进农牧区初中普职教育融合,提供多种成长通道,妥善解决农牧区寄宿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教育厅、财政厅、交通厅、残联、妇联、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负责)

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树立全面科学的质量观,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加快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加强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教学、教研、实验室管理和后勤服务等规章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促进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管理办法,把村小和教学点纳入乡镇小学考核范围。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落实课程计划,规范教学管理,重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个别辅导、考试评价等各环节工作。加强理科、语言类和实验课程等薄弱学科教学,创新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教育厅、财政厅负责)

专栏3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户籍改革新形势,基本消除二元结构壁垒。到2020年,在城镇新建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深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四有工程”、高寒高海拔地区学校供暖工程、风雨操场建设工程,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继续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到2020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西藏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开展“西部教学改革支持活动”,提升教研、教学能力和水平。小学数学课程开课率100%,初中数理化生课程计划完成率100%、理化生实验课程开出率100%。(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负责)

(六)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坚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并重,促进普职协调发展。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继续在人口较大的地市新建普通高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继续实施薄弱普通高中改善计划,加快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新建5所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配套完善现有的普通高中。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标准配齐图书、实验室和教学仪器设备。推进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每个地市重点办好1所标准化特色中职学校。建立全区职业院校实验(训)室(基地)设置标准和资源库,基本形成覆盖全区职业教育所需的专业教学生产实训基地。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职业启蒙教育。统筹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统筹招生制度和统一招生平台,优化招生计划普职结构,扩大中职招生规模。(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负责)

提升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普通高中学校要适应高考制度改革,深化普通高中教学改革,鼓励普通高中实行“选课制”、“走班制”,开设多样优质、具有特色的选修课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合作探究式学习,倡导任务驱动学习,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课程选择、升学、就业的指导。加强普通高中理科课程和实验课教学,培养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积极探索培养创新人才的科学途径,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和合作,丰富教育教学资源,通过加强综合类、实践类、选修类课程建设,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类、技术类内容的教育实践,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提高学生职业素养,为学生职业选择、职业发展和就业致富奠定基础。(教育厅、科技厅负责)

鼓励普通高中特色发展。鼓励、支持开展综合高中和特色高中办学模式试点探索。继续办好示范高中,鼓励示范高中以学科特色为基础,为在某一领域内具有兴趣与潜能的学生构筑合适的教育平台。鼓励支持普通高中分类规划、分类建设、分类发展,分类制定普通高中资源配置、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建立完善适应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的管理与评价制度,促进普通高中办出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负责)

专栏4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

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新建5所、改扩建12所普通高中(完中)。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加强资源配置,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对学生选课走班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吸引力,加强技术技能培养和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负责)

(七)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合理调整高等职业教育规模,促进高职院校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发展转变,提升办学水平,发挥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辐射及示范带动作用。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战略性任务,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继续办好内地中职班。建立灵活多样的学习制度,创新培训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职业教育与各类教育沟通衔接,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逐步打通中职—高职高专—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升学通道。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高职有效衔接,结构规模更加合理,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区内和区外职业教育优势互补,具有西藏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工信厅、国资委、各地市负责)

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继续支持中等职业学校争创国家级、自治区级改革发展示范校,做好国家级示范校后示范建设工作。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计划等项目,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以实习实验实训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基本教学型技能实训设施建设,支持中高等职业院校以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或校企合作模式(依托职业院校为主)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或兼具生产教学功能的专业化实训基地,依托中高等职业院校探索建设区域性、行业性公共实训中心,突出实训特色,加强实践育人。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建立区外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对口支援区内职业院校的长效稳定机制,与对口支援单位定期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管理、职教集团建设,共享区域职教资源。积极发展现代农牧业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牧民,建立新型职业农牧民培养制度,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机手为主要培养对象,开展示范培养,建立健全培养体系,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队伍。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推行职业院校毕业生双证书制度。(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农牧厅、国资委负责)

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各职业院校针对区域优势、产业优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职业院校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特色专业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2-3个特色专业群、3-5个特色专业,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好1-2个特色专业群,其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好2-3个特色专业。(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农牧厅、文化厅负责)

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建设,明确校企合作中政府、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的责权利。着眼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积极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推行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积极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引导推进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各类办学主体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建立自治区级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战略平台,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开展经常性协作对话,建立行业企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机制,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生共存、共同发展。(教育厅、发改委、工信厅、国资委、工商联负责)

健全职业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修订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根据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完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逐步调整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教育教学正常开展,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支持职业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推动西藏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各地市负责)

专栏5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各市(地)办好一所标准化的特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建2所、迁建2所、配套完善已有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完善全区职业院校20个实训室功能建设和10个自治区级校外实训基地建设,配套现有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双语双师型”教师培养办法和认定标准,提高具备“双师”素质专业课教师比例,向社会聘请民族技艺大师、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兼职教师,构建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开齐开足国家目录规定课程。认真落实国家目录规定课程设置标准和计划,规范编制课程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程教学,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实现全区职业院校国家目录规定课程开出率100%。

建立健全校企合作机制。中等职业学校主干专业有3家以上稳定合作企业,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专业覆盖面超过80%,积极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实践。

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氛围。深入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积极组织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每年定期举办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组织开展地市级大赛,支持各职业院校积极组织开展校级职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比赛。(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工信厅、国资委、工商联负责)

(八)推进高等教育特色创新发展

实施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计划。推动西藏大学进入一流学科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推动中国语言文学、民族学、生态学、中医学(藏医学)等进入一流学科建设计划,推动作物学、林学、中药学(藏药学)、教育学、旅游管理、畜牧学、文艺学等特色学科和生物学、哲学、经济学、公共管理等特色培育学科建设。建立起国家、自治区和校级学科建设体系。汇聚优质资源,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传承创新优秀文化,产出一流成果,着力推进成果转化,发挥高校在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高等教育服务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和水平。(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文化厅、科技厅、农牧厅、农科院负责)

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加强高校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发展和分类评估工作,克服同质化倾向,促进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强化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高原科学与技术两大特色学科群建设,把西藏大学建成特色突出、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知名度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发挥好在西藏高等教育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进入教育部直属高校行列。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不断拓宽工、管、医等学科领域,把西藏民族大学办成特色突出、水平一流的民族大学,建成连接西藏和内地学术文化交流的桥梁。紧扣高原特色、西藏特点,服务三农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转型,把西藏农牧学院建成一流的应用研究型大学,努力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发挥西藏藏医学院在藏医药人才培养方面独特优势,建设成为藏医药人才培养基地、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基地和产学研用一体化示范高校,办成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藏医药大学。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办好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充分发挥全区职业教育领头雁作用。充分发挥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培养学前教育和小学师资方面的重要作用,建成办学特色突出、教学质量优良的高水平学前与小学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深化“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把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建成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实战型高素质公安实用人才的重要基地。(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负责)

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健全各部门统筹推进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会商机制。统筹推进高校综合改革,改革学位授权审核机制,落实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进一步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编制、岗位管理以及选人用人自主权的改革;健全符合现代大学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扩大高校薪酬分配自主权,激发人才活力;精简对高校经费使用的考核评估,扩大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权,落实高校经费使用管理自主权;改进高校政府采购管理,优化进口仪器采购服务,落实高校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自主权;根据学术交流、教育教学和参与国际合作的需要,改进相关管理制度,为高校教师因公出国、参会提供便利。推动高等学校进一步向院系放权。扩大职业院校在招生、专业设置和调整、教师评聘、资源配置、收入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教育厅、区组织部、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科技厅、外侨办负责)

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突出“地方性、应用型”,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契合度。按照“优化结构,促进交叉,提高水平,形成特色”的要求,加大学科专业调整力度,优先设置和建设与我区特色优势产业紧密相关、新兴产业急需的学科专业,大力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和创新发展,培育和发展前沿交叉学科,推动新型交叉学科形成,重点加强理工农医管、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等专业建设。适应我区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师范专业建设,支持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办好师范院系。推进本科高校和部分专业转型发展,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业建设。探索高校与部门、行业、企业共建学科专业、学院和研发中心,完善合作共建机制。改造传统学科专业,压缩就业率偏低专业招生规模,健全以就业为导向的专业建设监测体系和专业预警、退出机制。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工程建设,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纳入重点学科专业建设。(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人社厅负责)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巩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不断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深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立项资助建设一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示范专业、优质开放课程和教改项目。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探索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交叉培养和协同育人,推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深入实施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学位授权体系,推动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点合格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新增一批博士、硕士、学士授权学科。提高高校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形成相互支撑、整体提升的格局。完善质量评估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估制度。(教育厅、人社厅、科技厅负责)

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落实高校科研项目预算调整、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劳务费分配管理、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使用等自主权。探索实行充分体现人才创新价值和特点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科研项目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推动高校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健全科研经费内部管理办法。多种形式加强高校科研队伍建设,推动建立教师在岗兼职、离岗创业等制度。探索设置特定的创新科研岗位,聘用海外学者、国内同行和研究生,组织科学创新团队。改革科研评价制度,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探索完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及利益分配机制,赋予高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调动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完善同行专家遴选机制和专家库,加强评价专家的自律和责任追究。(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工信厅、科技厅负责)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建立分类人才培养体系,构建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学分制、弹性学制、导师制,推行主辅修制、双专业制、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双证”制度。加强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室和校外实践(实训)教育基地等实践教学平台建设,鼓励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工程试验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促进实践教学平台共建共享。构建政府、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机制。创建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完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平台,健全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体系。启动高校大学科技园区和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场地、条件保障和服务指导。建立自治区级创新创业就业立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做好创新创业服务。(教育厅、财政厅、住建厅、人社厅、科技厅负责)

加强协同创新,提升教育服务支撑创新能力。深入推进“西藏信息化协同创新中心”“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西藏特色农牧资源研发协同创新中心”等3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筹建“西藏藏医药研发协同创新中心”“西藏现代农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协同创新中心”等协同创新平台。结合我区产业转型升级,鼓励高校积极参与企业关键技术攻关、重大项目研发和技术改造,建设一批以高校为依托的众创空间。推进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多种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探索高校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制度。支持高校建设一批与国家和我区重大发展战略紧密结合的重点智库。(教育厅、财政厅、科技厅负责)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引导,转变毕业生就业观念,围绕自治区重大战略拓宽就业渠道,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建立精准就业服务机制,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力度,重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农牧区生源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建立西藏高校学生到内地企事业单位实习见习机制,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技能。(教育厅、人社厅负责)

专栏6  “双一流”大学建设工程

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建设1所高水平大学、5个一流学科、15个特色学科、25个特色培育学科。以学科建设带动高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

学科专业结构调整调整计划。推进西藏农牧学院转型发展,推进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和西藏藏医学院部分专业转型发展。建设2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理工类等应用型本科专业占比达到60%左右。

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立项资助100门优质在线开放课程、50个综合改革示范专业、50个特色示范专业、100项自治区级教改项目。

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立项资助500位研究生开展暑期专业实践活动。资助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建立教学案例库。资助200位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举办20个研究生专业能力竞赛活动。

基础能力建设计划。新建及改造100个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教学实验室;新建10个虚拟仿真实验室和20个校外实践(实训)基地,建设5个自治区教学实验示范中心,共建5个工程实验(研究)中心。

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计划。建设西藏大学、西藏农牧学院和西藏藏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10个高校创新创业实验室,2个大学科技园。(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科技厅负责)

(九)积极发展特殊教育

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布局,配齐特殊教育教师,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扩大特殊教育办学资源,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零拒绝”。完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服务体系,加快对残疾儿童少年比较集中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提高接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能力,推行融合教育。以县(区)为单位,精准施策,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完善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政策。逐步健全特殊教育课程教材体系、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实行轻中度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学生在特教学校就读,为极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促进教育与康复相结合,注重残疾学生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强化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培养,加强残疾学生专业学习、就业等方面支持保障服务,促进残疾学生更好融入社会。(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残联负责)

(十)促进继续教育发展

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全面参与原则,依托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沟通衔接机制,使人民群众能通过先就业再升学、边就业边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得到发展。(教育厅、人社厅负责)

建立全民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统筹规划,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终身学习激励机制,加快开放便捷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完善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的规范化建设,理顺各类成人教育招生、注册、管理、考试制度。推进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探索建立自治区级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汇聚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培训和终身学习服务。办好国家开放大学西藏学院。积极与内地院校联合培训区内企业家。发挥成人和社区教育机构、县级职教中心的作用,推动区域职业教育培训、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和社会生活教育平台建设,构建遍布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负责)

推进社区教育普及。在全区遴选建设一批社区教育示范区和试验点,努力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终身学习需求。积极探索社区学习机构建设模式,依托各级学校、文化馆、图书馆、社会培训机构等创建社区学习点。持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倡导全民阅读。发展老年教育,建立老年人学习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建设老年大学。大力推进家庭教育、学校家长教育。(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总工会负责)

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建立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政策体系,加强分类指导和规范管理,推进民办学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办学质量。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防控和退出机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藏)公示年度报告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反映企业信用的即时信息。加强办学评估,严格执行民办教育年审制度,规范办学秩序,防范办学风险。(教育厅、财政厅、工商局负责)

(十一)深化内地办学

推进内地办学布局、结构调整,有序扩大初高中办学规模。完善内地西藏班管理办法。加强管理人员选派工作,配齐配强少数民族教师,完善管理措施。持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团结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科学稳妥推进混班教学、混合住宿,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评估。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为主体,建设内地西藏班(校)精品课程资源库。完善内地西藏初中班联考制度,推行高中学校联考试点。搭建内地西藏班(校)网上阅卷系统,推进实施内地西藏班高考远程网上录取。开展教学质量监测,建立完善督导评估制度。(教育厅、宣传部、财政厅、民宗委负责)

(十二)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学风、教风、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工作手段和载体,引导广大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构筑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强化教师责任心教育,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完善师德师风考评监督机制,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建立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依法依规加大对各类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将表现恶劣的清除出教师队伍。建立师德事件及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加大师德典型宣传力度,弘扬高尚师德,传播正能量。(教育厅、宣传部、人社厅、总工会负责)

多渠道培养补充教师。适度超前、科学合理制定师范生培养补充计划,进一步扩大师范生培养规模。创新教师培养模式,优化课程结构,在区内院校进一步深化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推行小学阶段全科培养,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小学全科教师。调整师范教育类专业结构,适当加大音体美、科学和中学数理化生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养力度。改革师范生教学课程设置,以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实践能力为导向,推进以“自主、合作、探究、创新”为主体特征的“研究+实践”型教学改革。提升信息技术素养,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建立顶岗实习制度。落实乡村教师专项培养计划、高海拔艰苦边远地区教师专项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加大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对口高职培养计划,加大学前教育教师的补充力度。继续实施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扩大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招生规模,加大区外师范院校培养西藏生源师范生力度。探索初中毕业生五年制师范专业培养模式。根据职业教育特点,采取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加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补充力度,鼓励职业学校和应用型高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担任兼职教师,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大力培养引进学科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提高高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创新人才引进体制机制,引进具有较高专业素养、较强科研和学术研究能力的紧缺优秀人才。(组织部、人社厅、编办、教育厅、财政厅负责)

实施教师全员提升工程。完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地级、县区级、校本”五级教师培训体系,实施新一轮教师全员提升工程。加强培训资源和基地建设,配套完善现有高校和市(地)教师培训中心。继续实施优秀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工程和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工程。建立自治区、市(地)、区(县)、学校四级中小学骨干教师梯队,打造优秀教师团队。全面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和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实施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教学能手培养工程、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工程、乡村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程五大工程。(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科技厅负责)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我区教育编制标准,提高管理人员编制占比。严格教师职业准入,依法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进行中小学教师定期登记。完善教师职称制度,深入推进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在中小学(幼儿园)设置正高级职务(职称),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职业学校职务(职称)评审制度,落实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自主权,探索建立即评即聘制度。加强学校领导人员培养教育和后备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造就一批优秀中小学校长和教育家。探索建立新聘教师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间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积极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模式改革。建立以定期考核评价为基础的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加快建设全区教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教师队伍网络化、科学化动态管理。(人社厅、教育厅、编办负责)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动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通过教师资源调整、交流轮岗等优化全区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资源合理分布。探索建立新入职教师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将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作为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建立幼儿园教师动态补充机制,推动通过政府购买岗位等方式解决幼儿园保育员紧缺问题,着力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实行义务教育教师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师资不足问题。配齐特殊教育教师。面向人才培养结构调整需要,优化高等学校教师结构。加大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力度,组织实施好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教育厅、组织部、编办、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负责)

实施幸福教师工程。依法确保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建立符合我区教师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形成良性竞争机制;落实教师超课时津贴、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德育教师补贴、寄宿制学校双岗教师岗位补助、伙食补助,不断提升教师待遇。将教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加大教职工“五险一金”自治区统筹力度,教师休假经费达到公务员相同标准。职称评审向乡村学校和高海拔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倾斜。将教师周转房纳入地方各级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统筹解决高海拔边远地区教师和乡村教师工作期间的周转住房问题。优化教师管理服务,切实落实教师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信息交流机制,畅通教师沟通诉求渠道。按照自治区规定的体检和疗养政策,落实教师相关政策待遇,关心教师身心健康。搭建教师个人发展平台,推进“教工之家”建设,丰富教师课余文化生活。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大力表彰先进,开展“西藏人民教育家”和自治区名教师、名校长、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评选表彰。(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总工会负责)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面落实《西藏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依托区内外院校,通过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小学教师。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面向区内外高校,招募优秀师范毕业生到乡镇以下小学幼儿园任教。加大“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招募选派力度,吸引优秀师范毕业生到乡村学校服务。对乡村教师校长开展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轮训,“国培”“区培”计划重点向乡村教师倾斜,做到乡村教师全覆盖。开展乡村教师访名校、乡村校(园)长赴发达省市培训、送教下乡、特级教师名教师巡回讲学等活动。教师编制、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进一步向乡村教师倾斜。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补贴、交通补贴等各项待遇,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定期进行表彰。(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团区委负责)

专栏7  教师振兴行动计划

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建立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立教师师德考核体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职前、职后培养全过程。

教师培养补充工程。2017-2020年,师范生培养总量每年不少于4000人。每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500人,高海拔艰苦边远地区教师500人,卓越教师2000人,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对口高职招生500人左右,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每年招生1000人左右。拓宽教师补充渠道,完善教师招录政策,每年面向区外引进800名紧缺学科教师,组织实施好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和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扩大西部志愿者硕士支教团规模。

教师全员提升工程。重点实施“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师校长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抓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开展乡村教师访名校、乡村校(园)长赴发达省市培训、送教下乡、特级教师名教师巡回讲学等活动。促进校本研修实现常态化。充分利用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优质教师资源,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带动提升当地教师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幸福教师工程。提升教师待遇,建立符合我区教师职业特点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并逐年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设乡村教师周转房和“教工之家”。依法保障教职工各项福利待遇。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完善各项评选办法和奖励制度。

教师科学管理工程。科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建立全区教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教师资源动态科学管理。完善符合我区实际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深入开展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开展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探索“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逐步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教育厅、编办、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负责)

(十三)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加快实施“西藏教育云”建设与应用计划。研究制定与云技术对接的教育数据信息规范标准,加快西藏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各级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大力建设“西藏教育数据中心”,加快教育领域民生相关数据开放共享,依托自治区“政务云”构建西藏教育管理云体系。加快推进“西藏教育资源汇聚与展示中心”建设,不断提高各类优质教育资源汇聚能力和推送力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区共建共享,实现区域、城乡和学校间人才培养质量同步提高。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信息化环境,基本形成与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一站式”教育云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国家互联网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推进全区教育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整体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全区教育网络安全与教育信息化的协调发展。(教育厅、网信办、发改委、财政厅、公安厅、工信厅、通信管理局负责)

深入推进“三通工程”建设与应用。鼓励各地各校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加快 “三通工程”建设步伐,提高应用水平。鼓励国营企业、社会资本参与,采取战略合作的方式,联合企业“组团式”协同推进 “三通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牧区中小学,特别是乡村小学和教学点“三通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推进“三通工程”全覆盖与融合应用。加快智慧校园建设,实现乡镇中心完小以上学校有线无线校园网络全覆盖。推动职业学校网络仿真实训环境建设。推动高校建立基于互联网、云计算技术的科研协作平台。加快推进西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全区教学点以上各类教育机构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积极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广泛应用,基本形成与学习型社会相适应的支撑服务体系。各级学校及教育管理部门网络接入费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通达率达到100%,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终端覆盖率达到100%,班级信息化教学环境普及率达到100%,网络学习空间开通率达到80%。(教育厅、网信办、发改委、财政厅、工信厅、通信管理局负责)

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全面实施中小学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开展信息技术能力专项培训,推进教师网络校本研修,提高教育教学和教师专业发展能力。积极探索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应用模式,采取“多点支撑、资源共享”的模式,加快推进“1+N”或“N+N”网络联校建设,通过灵活多样的课堂结对形式,提高开课率,提升资源应用水平。发挥中心学校师资优势,建立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教师课堂教学培训和网络同步研训制度,实现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有效指导。组织实施西藏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培养一批骨干学校、骨干教师,开发一批骨干课程。以试点项目地区、学校、区内外名校和名师为主力,借助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优势,组织开发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组建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联盟,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经常用、广泛用、深入用。加大“三个课堂”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的功能作用。广泛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探索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模式。鼓励广大师生在日常管理、教学与学习中,根据需要广泛应用成熟的各类信息技术、设备和工具,有效促进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教学和管理模式的改进,促进教师教学方法、学生学习方法、学校管理方式转变。研究制定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督导评价办法,将相关评估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提升教育信息化的效益。(教育厅、发改委、工信厅、网信办负责)

推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制定在线教育和数字教育资源质量标准,严格数字资源思想性审查,推动建立数字教育资源的准入和监管机制。完善数字教育资源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发数字教育资源,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培育社会化的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市场。重点加强“一校带多校”“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信息化教育教学和教师教研新模式的探索与推广,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向农牧区、高海拔、艰苦地区覆盖;积极推动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基于互联网开展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教学改革,依托优势学科专业开发具有竞争力的在线开放课程,制定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形成教育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制度机制,扩大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整合各类优质教育资源,推进资源普遍开放共享,鼓励师生共建共享优质资源,加快推动教育服务模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教育厅、发改委、工信厅、网信办负责)

专栏8 教育信息化工程

实施“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路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西藏教育数据中心”工程,建设57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网络和20所智慧校园、100所数字校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数字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和在线教育,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培训”行动和“互联网+教育”教学新模式,构建“互联网+教育”服务新生态。(教育厅、发改委、工信厅、通信管理局负责)

(十四)进一步做好教育受援工作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教育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工作的意见》。扎实做好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深化受援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两个深度融合”,发挥“三个作用”,实现“六个显著提升”。做好7个东中部职教集团和13所民办本科学校对口支援西藏7市(地)中等职业教育、27所高校团队式对口支援西藏高校工作。深化教育合作交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依托区外高校,培养一批涉藏外事侨务相关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厅、发改委、外侨办负责)

专栏9  教育对外开放工程

加大教育对口援藏工作协调力度,定期从对口支援省市和教育部直属高校附属中小学选派800名左右教师进藏支教,每年从我区选派400名骨干教师、中小学校长(园长)到内地学校挂职培训。与7个职教集团和13所民办本科院校签订“十三五”对口支援协议,做好人员互访工作,充分利用支援方的优势教育资源,提升我区中职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深入推进高校团队式对口支援和省部共建工作,建立对口支援高校团队工作评价考核和激励机制,争取更多国家重点高校与我区高校建立结对关系。协调对口省市100所中小学、幼儿园与西藏100所中小学、幼儿园结成“手拉手”帮扶关系。实施好万名教师支教计划西藏项目。(教育厅、发改委负责)

(十五)全面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夯实教育脱贫根基。对接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库,提高教育扶贫精准度,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确保易地搬迁学生和残疾儿童就学。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网络扶智,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教育厅、网信办、财政厅、公安厅、扶贫办负责)

提升教育脱贫能力。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到区外经济较发达省市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启动实施职教圆梦行动计划,选择就业好的专业,单列招生计划,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招生,确保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提升贫困家庭自我发展的“造血”能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接受免费职业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构建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训制度体系,逐步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兴业能力。实施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稳步提高农牧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比例。(教育厅、人社厅、农牧厅、扶贫办负责)

完善就学就业资助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资助力度和精准度,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享受学生资助政策,不因贫困失学和辍学。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广应用以学籍为基础的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免费政策(免学费、住宿费、书本费,补助生活费),积极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纳入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范围,让更多困难家庭孩子能够受到良好教育,拥有更多上升通道。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民政厅、扶贫办负责)

(十六)深化教育领域改革

加快推进教育重点领域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分步实施,以2个国家级、6个自治区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增强西藏教育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对教育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和协调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建立重大改革事项科学决策制度,建立教改任务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教改任务顺利完成。(教育厅负责)

扎实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要求,探索建立符合西藏实际的考试和招生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制定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机制。中职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在流入地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内地西藏班招生改革,探索实行网上录取和统一考试标准,加大内地中职班招生力度。深入推进考试招生“阳光工程”,完善信息“十公开”制度,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安全平稳。(教育厅、公安厅负责)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落实省级教育统筹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教育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优化市(地)、县(区)两级政府教育管理职能,推动自治区向市县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推动管办评分离,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精简、高效、务实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推行清单管理方式,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改进教育管理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财政拨款、信息服务和监督评价等措施,引导和督促学校规范办学。(教育厅、各地市政府负责)

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权利和职责,维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全面落实“一校一章程”,建立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资格条件和专业标准。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完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理事会制度,切实实行学术民主,保障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职业学校专家委员会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学校依法办学意识,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教育厅、发改委、科技厅、总工会负责)

健全教育督导监控体系。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工作体系。建立完善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加强督学队伍建设,依法对各级各类教育实施督导和监测评估。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公示、公告、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机制。探索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完善和落实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约谈制度,健全教育问责机制。积极引进内地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对我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监测,培育和建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机构,建立完善符合我区实际的教育评估评价体系。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自我评估。(教育厅负责)

专栏10  教育综合改革工程

落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完善各学段考试招生办法。

深入实施《西藏自治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和各类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一校一章程”。以简政放权和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紧紧围绕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强化项目管理,严格规划设计、申报审批和资金拨付程序,抓好质量跟踪、审计跟踪,落实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公开公示制度。

实施教育管理行动。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以“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主题的教育管理活动。(教育厅负责)

(十七)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理顺领导管理体制,明晰政治责任要求,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推动各级党组织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以及分管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问责追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逐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教育厅、组织部负责)

加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联系指导,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巡视和督查,强化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党内情况通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在教育政策制定、教材编写审查选用、教学科研管理、教育媒体管理、对外合作交流等业务工作中,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思想引领,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教育厅、宣传部负责)

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优化组织设置,明确管理主体,理顺隶属关系,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定期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督促党员按规定缴纳党费,规范党员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办好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提高基层党建水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入党,认真做好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发展党员的政治素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统战工作。以加强基层党建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教育厅、组织部、统战部、总工会、团区委、妇联负责)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尊崇《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核心,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全面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举措,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完善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推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教育厅负责)

专栏11  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程

加强和改进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机制。落实《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推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完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抓好《关于坚持和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指导高校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抓好《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探索试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抓好《关于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实现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修订完善《全区高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开展第二轮高校党建工作评估。

深化党建品牌创建工作,重点遴选、建设100所党建工作示范学校、500个示范党支部。广泛开展支部好案例、书记好党课、党员好故事“三个好”活动,力争每个支部至少有1-2项党建工作亮点特色。(教育厅、区组织部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教育领导责任

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为实现规划提供坚强保证。进一步加强对实施教育强区战略的工作领导,把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成立实施教育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人,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及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坚持教育优先和适度超前发展,做到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研究教育工作、优先引进教育人才、优先落实教师待遇、优先解决教育困难、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和建设用地。坚持把教育工作实绩列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上级对下级考核及选拔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定期接受本级人大监督和上级人大执法检查。(教育厅负责)

完善教育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统筹确定教育发展目标、规划和重点,统筹推进全区教育现代化、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区域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统筹监管教育经费具体使用等,切实做好顶层设计,系统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健全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党政领导联系教育点制度和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决策咨询论证制度,认真制定实施本地区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实施教育重大改革与发展问题的社会公示制度,建立决策信息收集反馈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厅负责)

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实施教育强区战略的积极性,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实施教育强区战略的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动员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提供教育领域宣传报道典型材料,重点加强各级教育门户网站建设,在全社会宣传教育强区战略实施情况,提升媒体影响力和服务能力。积极倡导先进的教育观、科学的人才观,着力营造尊师重教、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教育厅负责)

(二)优先保障教育投入

保障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完善财政教育投入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教育法》有关规定,全区财政教育投入达到“三个增长”要求;自治区地方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教育投入不低20%;市(地)、县财政教育投入不低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决算数的20%;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地方教育附加的30%用于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10%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各市(地)、县集中统一管理内地援藏项目资金,确保20%以上比例的资金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到2020年,按国家要求制定和落实各级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逐步调整各级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取暖费标准和教育“三包”政策标准;继续实施15年免费教育政策;进一步完善学前至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保障贫困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健全教育经费统计体系,推动建立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公告制度。不足100人的教学点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负责)

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合理确定并适时提高相关拨款标准和投入水平,严格落实各市(地)、县(区)财政教育配套要求,积极拓宽财政教育经费来源,结合各级类教育事业特点和改革发展实际,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合理需求。学前至高中教育阶段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改革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优化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结构,支持高校内涵发展、提高质量。落实对个人和企业捐赠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负责)

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根据培养成本、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规定程序动态调整的机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现市场调节价,具体政策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办学成本以及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学校发展情况等因素确定。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负责)

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教育财务机构,加强教育财务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财务管理能力。科学编制教育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加强项目库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教育经费发挥最大效益。加强经费监管,推行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制度,提升经费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快实施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大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各类资产存量,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高使用效益。(财政厅、教育厅负责)

专栏12  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学前双语幼儿园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等。

学前双语幼儿园建设。科学推进城市、县城、乡镇、村级四级幼儿园规划布局,支持城市根据城镇化发展新布局一批幼儿园,完善县城和乡镇幼儿园基础设施,大力推进村级幼儿园建设,基本实现边境一线乡镇一村一幼。新建改扩建双语幼儿园1000所以上。

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优化学校布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在新增人口较多的地市优先建设学校,加快改扩建教学及学生生活用房,按照标准配置运动场地,实施高寒高海拔学校风雨操场建设,配备安全饮水设施,实施学校集中供暖工程,改善学校冬季取暖条件,继续实施农牧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总量,在配套完善已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上再新建2所学校,支持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部)建设。完成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500所以上。

薄弱普通高中建设。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在市(地)所在地,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和实际情况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和完全中学,扩大高中教育资源,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优化中职学校布局,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支持中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基本教学型技能实训设施建设,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或兼具生产、教学功能的专业化实训基地,建设区域性、行业性公共实训中心,支持中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建设。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基础教学实验室、专业教学实验室、综合实验训练中心、图书馆等基础办学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建设教学实验用房,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负责)

(三)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落实维稳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突出安全维稳首责。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网络,层层细化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年中进行督导检查,年末进行考核评估。(教育厅、政法委、公安厅负责)

建立健全维稳常态机制。层层建立开学前安全稳定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开学督导检查制度。建立学校放假安全教育制度、师生家长假期联系制度、留校学生学习生活服务制度、假期校园值班巡逻制度,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安全工作体系。重大宗教活动期间,建立师生出行报备制度,严禁师生和干部职工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加强安全稳定教育,关注学生思想和行动动态,加强值班戒备。重要民俗宗教活动、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各类招生考试等活动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做好防自焚、防暴恐、防聚集、防软对抗、防群体性事件、防煽动造谣、防公共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突能力建设。(教育厅、政法委、公安厅负责)

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实施安全健康校园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健康标准体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完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面消除“五无”现象,不留安全死角。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确保安全培训全覆盖、见实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针对学生溺水、交通事故等多发问题加大校园和学生安全的公益宣传,与社会各界形成合力,为学生营造更安全的成长环境。落实《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以农牧区学校为重点,强化校舍安全排查、鉴定、整治工作,切实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教育厅、政法委、公安厅负责)

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和试点学校建设工作,树立榜样和标兵,提高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内部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校园案件和在校生违法犯罪。健全完善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消防安全职责,配齐学校消防设施,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深入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活动,落实校园网络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全面排查消除校园网络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提升网络安全管理能力,增强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开展毒品预防专题教育,把禁毒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学校禁毒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的禁毒意识和防毒能力,培养禁毒的社会责任感。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管理和整治力度,实行校警联动制度。根据校园周边环境状况联合当地相关部门不间断开展校园周边治安、交通、饮食卫生和清理黑网吧、黄色暴力书刊、校门口摆摊设点、流动无证摊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校园及周边巡查,预防不法分子滋扰校园侵害师生利益。(教育厅、政法委、公安厅负责)

(四)推进依法治教

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以国家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改为契机,做好地方性教育法规的修订工作,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职业教育法实施办法、教师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积极探索民办教育、学前教育、全民教育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针对教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出台实施《西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西藏自治区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西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教育厅、政府法制办、人大办负责)

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遵循法定职权与程序,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手段,依法纠正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教育法律和政策有效实施。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和举办者的权益。健全调研、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决策程序。建立教育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做好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教育厅、政府法制办负责)

(五)加强教育科学研究

打造教育智库。以自治区教科院为骨干,依托教授、博士、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中小学优秀教师等组建各级教育决策咨询专家团队,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主题,结合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实际,积极开展前瞻性、全局性、针对性的政策和制度研究,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系统咨询、论证等智力服务。(教育厅、人社厅负责)

服务教育教学。组织教研人员和一线骨干教师围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培训研讨和教学指导,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以教学具体问题为对象,以任课教师为主体,健全制度,强化校本教研。建立教学交流机制,广泛开展教育教学交流。(教育厅负责)

优化工作环境。各级政府要把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地)、县(区)和学校教研机构(组织),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教育科研、教研工作机制,积极为教育科研、教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完善自治区级教育科研机构统筹指导全区教育科研、教研工作制度,构建教育科研、教研共同体。建立教育科研经费多渠道投入机制,健全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配套经费支持制度。完善委托研究制度,鼓励支持教育科学研究面向社会开展有偿咨询和技术信息服务。(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

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对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强化与年度计划和各级教育规划的有效衔接,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精心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将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二)协同组织实施

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教育发展问题的机制。加大自治区统筹权,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领导,做好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与本规划的衔接,科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将本规划总体部署落实到各地规划和政策中。鼓励社会广泛参与规划实施。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积极为教育发展贡献力量。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鼓励探索创新

推动基层创新实施规划。完善试点改革制度,推动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相结合,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加强分类指导,建立激励机制,保护和激发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创造经验。深入挖掘教育综合改革宝贵经验特别是基层创新经验,不断探索实施规划的有效机制。

(四)加强督促检查

加强督促检查。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督促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测和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优化实施策略,出台针对性政策,调整规划目标、任务与政策措施。

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和规划实施情况。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全面向社会传递教育改革发展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状况,主动接受师生、家长、社会、媒体的监督,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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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