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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数字社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通知

上传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产出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fun.gxzf.gov.cn/php/index.php?c=file&a=detail&siteid=1&id=1145534
发布日期: 2018-09-17   
上传时间: 2018-11-15   
政府发文编号: 桂政办发〔2018〕96号   
作者:

 

关键字: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数字社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8〕9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数字社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29日       

 

广西数字社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数字广西建设的意见》(桂发〔2018〕16号)精神,为加强广西数字社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前瞻布局,推动广西数字社会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新变化新内涵,主动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新期待,以数字广西建设为统领,以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抓住民生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强化民生服务,弥补民生短板,着力推进数字城市、数字乡村、数字民生、数字信用、数字公共安全、数字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全民信息素质,加快建设数字社会,为扎实推进富民兴桂事业、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奋斗目标。到2020年,运用大数据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明显提升,初步建成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数字社会新生态。

——民生服务更加优质便捷。公共服务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显著提升。

——城乡数字鸿沟加快缩小。数字城市、数字乡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乡村电信普遍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精准扶贫数字化应用成效显著,乡村信息化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居民生活品质显著提升。全民信息素质普遍提高,数字信用、移动支付、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新模式与社会生活广泛渗透融合,家庭生活数字化程度显著提高,居民信息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数字惠民红利加速释放。社会民生领域的大数据创新应用竞相迸发,信息化发展成果普惠共享,社会服务管理更加精准高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数字社会生态圈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数字(智慧)城市建设。

1.推进城市智能管理。以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和人口法人等信息资源为基础,融合各部门、各行业专题数据,加强物联网、北斗导航等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发展智能建筑、智慧路灯、智能充电桩、智能垃圾桶、智能停车场、智能管网等智能设施,推进无人超市、自动售货机、自助快递柜等智能化商业设施建设。加强城市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城市运行基础数据采集机制,整合汇聚城市摄像头、传感器等设备采集的基础设施运行数据和社会数据资源,形成城市运行状态大数据,构建智慧城市数据大脑,提升城市运行动态感知、事件预警、指挥调度、智慧决策能力。大力支持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等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2.推动智能交通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便捷交通”,加强交通流数据、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和视频监控图像等基础信息的采集,推进交通运输、公安、气象、环境保护、通信、保险等部门数据共享融合,构建覆盖交通基础设施、运载装备的智能交通大数据采集体系。建设交通大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提高交通调度指挥能力和交通执法效率。推动交通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开发智能交通App(应用程序),为公众提供交通运行状态查询、出行路线规划、智能停车等“一站式”交通信息服务。实施全区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程,规范发展共享交通。加快发展智能公路、智能航道、智能铁路、智能民航、智能车辆、智能场站,全面提升全区交通出行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3.推进数字社区建设。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大力推广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建设数字社区管理服务平台,加强社区内的人、地、物、事、组织、服务资源等信息资源采集,实现“一网统筹、事事入格”。推广柳州市智慧门牌、南宁市新竹社区“互联网+居家健康养老”幸福颐养健康小屋等数字社区建设经验,精准对接居民服务需求,推动实现社区服务“零距离”。建立数字家庭档案,推动工作网格内低保人员、失业人员、空巢老人、贫困对象、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精准服务管理。推动社区物业、社区安防等设备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快水电煤气、物业服务等智能缴费普及应用,加强各类便民服务载体和终端建设,推动数字民生服务进社区。(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4.推进数字家庭建设。倡导健康、安全、智能生活新理念,积极推广智能家电、智能安防、生活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生活设备进家庭,以智能家居打造现代家庭新生活,促进家庭生活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支持社会力量在城市布局建设数字生活体验馆,举办全区数字家庭智能生活技能大赛,让智能生活为民所知、为民所用、为民所享。推动智能制造与家庭生活产品融合升级,创新智能家居“产品+服务”模式,引导全社会消费升级,助力数字家庭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到2020年,打造200个数字社区试点,城市运行管理更加智能化,便民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二)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5.强化乡村电信普遍服务。实施“宽带广西”战略,加快实现行政村光纤全覆盖,积极推进光纤网络向自然村、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延伸,不断提高光纤网络覆盖率。实施数字广西“广电云”村村通户户用工程,不断提高广电网络基层用户覆盖率。全面落实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政策,鼓励通信运营商建立针对农村用户宽带接入资费优惠机制,提高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服务质量,形成“处处能上网、时时可上网”的电信普遍服务体系,打通便民服务、信息服务和政策宣传向基层延伸“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中国电信广西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6.推动数字化精准扶贫。完善广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深化大数据应用提升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管理的扶贫工作效能,实现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资金项目精准安排、帮扶措施精准到位。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推动广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与电子商务新业态融合发展,强化社会资源供给和需求有效衔接,重点推进农村特色产品、农村特色旅游等电子商务扶贫,发展订单农业、数字田园及国家储备林扶贫项目等新模式,打造“农产品上行为主、工业品下行为辅”的电子商务扶贫路径。实施网络扶智工程,完善网络扶贫信息服务体系,丰富网上涉农信息、文化资源、教育资源等服务内容,不断缩小数字鸿沟,提高贫困地区信息服务能力。(牵头单位:自治区扶贫办、商务厅、农业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7.加快普及乡村信息化应用。依托全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化完善面向农村的数字便民服务功能应用,加快乡村网上服务站点建设,大力推广远程服务模式,推进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社会保障、养老服务、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入乡进村,实现农民办事不出村。全面推进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乡村益农信息社建设,加快整合现有各类农业信息服务系统,推动涉农服务事项“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运用大数据助力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产生活污染源等环境要素的实时监测与关联分析,提高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居民生活品质。(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到2020年,农村地区光纤网络、广电网络覆盖率显著提高,基本满足数字乡村发展需求。电商扶贫服务通达全部贫困农村地区。乡村数字治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乡村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提高。

(三)推进数字民生服务。

8.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持续推进广西医疗健康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数据应用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临床医疗等数据库,打造覆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计划生育和综合管理的全民大数据应用体系。大力推广预约诊疗、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移动支付、药品物流配送、检查检验报告推送、家庭医生等便民服务,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向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覆盖,引导医疗卫生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推动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实时查询、门诊就医“一卡通”,扩大医保异地即时结算覆盖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实体医院发展互联网医院新业态。(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9.教育大数据应用。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推动实现信息化教与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和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加快发展在线教育,建设教育大数据平台,丰富在线开放课程,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普惠共享,加快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覆盖,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教育大数据服务体系。加强学校、学生、教师、家长“四位一体”的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推动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精细化管理、智能化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10.住房保障大数据应用。大力发展“互联网+住房保障”,建设住房保障大数据平台,归集整合城乡规划、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金融机构、个人信用等数据资源,加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定向安置房、移交产权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大数据应用,推动实现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办理全过程的精准识别、管理和服务。在商业房地产市场推行“大数据+监管”模式,加强房地产项目建设、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等领域的市场化监管,提供房地产市场信息和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综合查询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11.就业社保大数据应用。大力发展“互联网+社会保障”,建设全区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经办、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实现社会保障经办事项“最多跑一次”全覆盖。继续扩大全区社会保障卡发放范围,推动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部门、跨业务的“一卡通”应用,实现在就业登记、居民健康、医保结算、养老金发放、民政救助、财政补贴、人才服务等领域的普遍应用。运用大数据创新社保基金监管,实现社保基金欺诈违法行为智能监控预警。积极开展就业领域大数据应用,推动人才供需高效对接,提供精准就业服务。支持培育发展50个左右大数据众创空间,加强面向大数据创客的公共研发平台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12.养老服务大数据应用。大力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智能化升级改造,完善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养老健康大数据平台,推进养老服务信息与人口健康档案、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数据资源共享,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全周期管理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远程监管和服务质量评价。开发智慧养老终端应用,推广智能终端设备,实现养老人员健康状况实时监测。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推进智慧养老社区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进智慧养老院示范创建,打造10个自治区级、30个市级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养老机构。(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13.加快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积极推进以市场化方式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支持我区国家信息惠民和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推广梧州市信息惠民服务平台、南宁市“爱南宁”App等经验做法,激发市场创新活力,鼓励多元市场主体深度挖掘民生数据资源价值,共同参与共享经济类民生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引入互联网公司、电信运营商等第三方机构在医疗、教育、交通、就业、住房、养老、婚姻、殡葬、户籍等领域提供智慧型增值类社会公共服务,打造一批数字民生服务产品,引导市场规模大、用户体验好的商业便民服务应用接入全区统一平台,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数字民生服务体系。(牵头单位:自治区政管办;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医疗、教育、交通、社保、住房、养老等数字民生服务体系,实现便民服务随时随地获取,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在民生服务领域广泛推行。打造20个自治区级、100个市级信息惠民示范应用,引入商业便民服务应用100项,社会民生服务更加公平普惠便捷。

(四)推进数字信用建设。

14.加快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快完善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中国(广西)网站,健全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体系,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推动社会征信机构依法采集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大力推进政府各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法加快推动自治区部门业务系统、设区市信用信息平台、征信系统的信用信息与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信息共享。建立政府和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机构的信用信息共享合作机制,扩大信用信息覆盖面。(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15.深入开展信用大数据应用。依托居民身份证和企业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依法构建以信用数据为基础的信用评分评级体系,形成全区统一的个人和企业“信用分”,在政务服务、公共交通、教育缴费、看病就医、图书借阅、公园景区等领域开展“信用分”应用,提供优惠折扣、优先办理、先享后付等多形式的信用惠民服务,打造信用审批、信用就医、信用交通等试点示范。加强政务诚信大数据应用,将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大数据应用,落实实名登记和认证制度,完善网络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16.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行“红黑名单”制度,研究制定诚信主体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制度,对诚信主体在办理行政权力事项过程中实行“容缺受理”机制,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深入实施“诚信广西”专项行动,加强诚信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强化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约束作用,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环境。(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到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信用分”得到广泛应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更加完善,全区社会信用环境氛围良好。

(五)推进数字公共安全建设。

17.加快广西“雪亮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广西“雪亮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推动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安全监控视频图像资源汇聚共享,构建“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格局。大力支持南宁、柳州、崇左、百色、防城港、玉林、来宾等试点城市建设,创建“雪亮工程”全国示范省区。(牵头单位:自治区综治办、公安厅、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18.推动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安全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推动公安、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安全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加强对社会治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疫情、安全生产等公共安全防控和预警应急响应,提高公共安全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大力发展智慧警务,以物联网、人工智能、人脸识别、空间地理信息等技术推进社会治安智能防控网建设与应用,加强公安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强化公安信息、社会治安信息、互联网信息、视频信息等数据资源的汇聚整合、智能处理,加快推进智能边防、海防建设,提升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牵头单位:自治区公安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19.加强应急救援大数据应用。加快推进数字广西协同调度指挥中心建设,打造集协同调度、应急指挥、综合展示于一体的多功能协同调度指挥中心。构建以自治区应急管理平台为枢纽,自治区、市、县三级应急管理平台互联互通的全区智慧化应急指挥体系,健全动态感知、智能监控、综合研判、指挥调度等功能,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广西智慧安监和应急救援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危化品生产和储运监管、应急救援指挥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建设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整合测绘地理信息、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消防、水利、环境保护等数据资源,加强防灾减灾大数据应用,提高气象、地质灾害预警处置协同调度及可视化能力。加快建设广西电梯应急救援处置物联网信息平台,提升电梯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全区统一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实现灾害预警应急广播和信息发布的及时通达。(牵头单位:自治区政府应急办;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到2020年,建成自治区、市两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共享平台,实现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基本形成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和全区智慧化应急指挥体系。

(六)推进数字文化建设。

20.推动公共数字文化云服务。依托国家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服务平台,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数字博物馆等建设,推动各级公共文化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形成覆盖全区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综合性公共数字文化云服务平台,鼓励公共文化机构运用人机交互、虚拟现实、增强现实、3D打印等技术建立互动体验空间,引导社会商业运营平台、网络传播媒体广泛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打造基于新媒体的全区一体化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新业态。(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21.繁荣公共数字文化内容。统筹规划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加快整合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各种资源,完善全区公共数字文化数据资源库,加强红色历史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山水旅游文化、滨海边境文化等具有广西特色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推动壮族特色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鼓励各地建设民族风俗、民族艺术、民族手工艺、民族旅游等项目,丰富壮族特色资源内容。实施壮族语言文字的数字化升级工程,研发推广壮语与汉语之间的智能互译技术和设备,增强壮族语言译制能力,推动壮语文字的广泛传播。支持各类文化机构运用信息技术创作贴近市场需求的原创民族文化产品,大力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打造桂风壮韵文化品牌,培育一批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网络视听等数字内容服务骨干企业。(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22.创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方式。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机构采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手段,利用公共场所的智能触摸屏、电子大屏幕等设备终端,广泛传播数字文化资源,实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全媒体多终端覆盖。推进残障人士数字图书馆、音频馆建设,建立面向特殊群体的阅读视听服务体系。开展公共数字文化大数据分析应用,精准对接群众文化需求,实施数字广西“广电云”村村通户户用工程攻坚会战,加快建设广西广电融合媒体云平台,大力发展视听新媒体,推动文化信息内容、信息服务和信息终端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数字文化惠民示范点”和自治区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化示范区。(牵头单位: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23.加强壮乡特色文化交流合作。利用互联网赋能文化“走出去”,扩大广西“壮族三月三”文化节、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河池铜鼓山歌艺术节、百色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等特色民族文化品牌影响力。依托中国—东盟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广西新媒体中心),加强彰显壮乡特色文化的网络视听节目开发,丰富文化传播渠道,多形式开展跨境展播活动,深化与东盟国家的民族文化交流与合作,推动广西优秀民族文化走向东盟、走向世界,增强壮乡特色文化自信。(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到2020年,初步建成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满足不同群体数字文化需求的公共数字文化内容体系,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更加多样化、精准化、普惠化。

(七)全面提高全民信息素质。

24.普及提升信息素质基础教育。加强学生课内外一体化的信息技术知识、技能、应用能力以及信息意识、信息伦理等方面的培育,将学生信息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定学生信息素养评价体系,开展规模化测评。推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技术课程,将信息技术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的信息技术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课程内容教学,创新校企联合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等信息技术教学模式。每年组织1—2次全区高校、中小学计算机应用技能大赛活动,全面提升大中小学生信息素养。(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25.广泛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依托广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开发一批适用性强、高质量的信息技术培训网络课程,加强公务员队伍、企事业单位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培训,面向农民工、社会群体免费开放优质网络学习资源。鼓励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建设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培训基地,积极开展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基层行活动,推动信息技术下乡村、入企业、进机关,提升全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26.着力提高全民信息消费能力。持续优化信息消费环境,加强网络购物等领域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企业“黑名单”制度,切实降低信息消费风险,营造公平诚信的信息消费环境。支持企业推广面向低收入人群的智能手机、数字电视等信息终端设备,扩大信息消费终端设备覆盖范围。加强宣传普及信息消费知识,组织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优秀案例展示等各种体验活动,增强信息消费体验,培养消费者信息消费习惯,引导信息消费需求,培育壮大信息消费市场主体。(牵头部门: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党委网信办;配合单位: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到2020年,信息技术基础教育课程实现中小学全覆盖,信息技术应用培训规模超过100万人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动本行动计划实施。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细化工作任务,进行项目化落实,研究解决数字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数字社会建设。

(二)加大政策支持。认真落实自治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推动数字社会建设的发展环境。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各级各部门利用现有财政专项资金,采取设立基金、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数字社会建设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应用示范的支持力度。

(三)健全市场化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建立完善大数据应用市场化发展机制,积极引入互联网公司、电信运营商等企业共同参与数字社会建设。鼓励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合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社会众包等多种方式,以市场化方式开展数字社会建设领域的大数据应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加大数字社会建设项目投资,形成多层次投融资体系。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制定数字社会建设评估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建设效果,评估结果纳入各级各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数字社会建设工作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对工作开展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严肃问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数字社会建设,加强政策解读,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凝聚全社会共识,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数字社会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