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
根据国家工信部组织2015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要求,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申报审核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各市经信委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标准,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二、择优做好推荐上报
请各市经信委按照工信部关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要求和类型,结合本地区创建工作实际情况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产业示范基地,宁缺毋滥,并于5月30日前上报省经信委。申报材料要求提交《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纸质原件5份及光盘2份。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数量原则上每市不超过1个,我省将在各地组织推荐的单位中择优推荐上报国家工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有关申报文件资料请在工信部网站下载(www.miit.gov.cn)。
联系人:省经信委投资与规划处 张立强
电话:0351-3046242
电子邮箱:tzc3046026@163.com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